一批投影摄像等设备招标公告

一批投影摄像等设备招标公告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长宁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一批投影摄像等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采购编号:ZC********
项目名称:长宁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一批投影摄像等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1、 本项目共分四个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响应全部采购包或任意部分采购包;
2、 采购包划分情况如下:
第一包:投影机1台(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街道办事处校);
第二包:视频展台5台(上海市长宁区新虹桥小学);
第三包:投影机1台(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第四包:针孔摄像机8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为产品的生产厂商或其授权经销商;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以及类似成功项目业绩,在本市拥有专业的技术服务队伍并能长期提供售后服务。

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间:2012年5月14日(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602室,近芙蓉江路)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本项目不开标):2012年5月23日(周四)上午10:00
提交报价文件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思创大厦6楼602室,近芙蓉江路)

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计算机U盘(以备复制数据);
3、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本单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登记为中小企业的相关说明等资料各一份,前述资料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4、只有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项目响应,本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其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联 系 人:邢莹 王霞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公告发布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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