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政务服务大厅照相及打复印服务区租赁公告

华宁县政务服务大厅照相及打复印服务区租赁公告

受华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委托,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于2020年7月14日10时对华宁县政务服务大厅照相及打复印服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本次招租由华宁县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华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主体进行招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由华宁县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标的位于华宁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一楼政务服务大厅A厅旁,面积约20㎡,租期3年,竞价保证金¥2000元,起租价格¥3000元/年,履约保证金为最终成交价的10%。(注:本次招租仅面向照相或摄影行业)。

二、竞价人资格及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从事照相或摄影相关的营业执照,且从事照相或摄影行业五年或五年以上;

3、承租人必须服从华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管理,与政务服务大厅同步上下班。在特殊节日、特殊时段(例如:情人节、5月20日等)需安排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到岗开展服务工作;

4、承租人须提供优质服务,按要求使用专业的照相、打印设备等,确保相片规格、质量达到各办证窗口的要求。

三、其他要求

1、承租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均按市场价的80%进行收费。军人、残疾人、老年人按市场价的50%进行收费。(例如:照相市场价15元/版,优惠后按12元/版收取;A4复印打印市场价双面1元,单面0.5元,优惠后按双面0.8元,单面0.4元收取。)

2、承租人服务过程中,若出现与服务对象争执等影响政务服务大厅形象的行为。经查实,属承租人过错的无论合同到期与否,华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有权终止合同,承租人所付租金等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3、根据政务服务工作需要,华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有权对已出租的华宁县政务服务大厅照相及打复印服务区的位置、面积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租期、租赁费不变。

四、报名与竞价方式

1、报名方式:

有意竞租者,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填写好报名申请表于2020年7月13日16时前,将报名申请表交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华宁县政府二办公区3楼314室)。

本次竞价需缴纳竞价保证金,竞租人于2020年7月13日16时00分截止按规定交纳竞价保证金¥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租人,视为竞租无效。竞价保证金由竞租人自行转账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竞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华宁县支行

户 名: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

2、竞价方式:

本次招租采取两轮报价的方式,以第二轮报价最高价确定承租人。

成功报名的竞租者,按要求填写好一次报价表于2020年7月14日10:00前,将密封好的一次报价表交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室(超过报价表递交时间的一律视为无效报价,将作竞租弃权处理)。并提供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原件供工作人员查验,查验合格后现场进行第二轮报价。

注:“报名申请表,一次报价表,二次报价表”在公告下方附件中下载。

五、公告期限

自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3日。

六、看样方式:有意竞租者请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查看。

七、看样时间: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8:00)。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注:本次竞价租赁标的物仅为服务区相关区域的使用权,不包含服务区内的装饰、装修,承租人可依双方合同约定对服务区重新进行装饰、装修。)。

九、竞价成交后,承租人全额缴纳成交价款后于2020年7月16日16时30分前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华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地址:华宁县政府二办公区3楼323室)签订租赁合同。

十、特别提醒

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未成交的竞价人的竞价保证金由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在竞价结束3个工作日内按原交纳途径全额无息退还给竞价人。

3、竞得人按规定缴纳第一年租金,按时完成租赁合同的签订,其竞价保证金全额不计利息退还。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履约保证金及成交价款缴存账户:

开户银行:云南红塔银行华宁分行

户 名:华宁县国有资本营运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华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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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服务区 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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