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宾大道建设(BT模式)投资人招标公告
迎宾大道建设(BT模式)投资人招标公告
铜仁迎宾大道建设项目(BT模式)投资人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BYGZZB-2012-028
1、 招标条件: 铜仁迎宾大道建设项目( BT 模式)投资人招标 ,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投资建设本 工程 的投 ( 融 ) 资能力的投资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铜仁迎宾大道建设项目一标段(BT 模式)投资人招标;铜仁迎宾大道建设项目二标段( BT 模式)投资人招标。
2.2 工程建设地点:铜仁火车站至高速公路川硐匝道。
2.3 投资规模:铜仁迎宾大道建设项目(BT 模式) ( K0+000-K8+542 )道路长 8542 米,路宽 30 米,双向六车道,总用地 662 亩,工程总投资约 4.8 亿元人民币,其中工程建设投资 3.425 亿元人民币,征地拆迁安置 1.375 亿元人民币。
2.4 项目完成期限:壹年内竣工验收合格并逐步移交招标人使用。
2.5 招标范围:铜仁迎宾大道建设项目一标段(BT 模式) ( K0+000-K4+542 )的全部投融资工作(总投资约 2.55 亿元人民币,工程建设投资 1.675 亿元人民币,征地拆迁安置约 0.875 亿元人民币);铜仁迎宾大道建设项目二标段( BT 模式) ( K4+542-K8+542 )的全部;投融资工作(总投资约 2.25 亿元人民币,工程建设投资 1.75 亿元人民币,征地拆迁安置约 0.5 亿元人民币)。
3 、投资回报:
( 1 )投资额组成① 工程建设其他费 ② 工程建设费 ③ 征地拆迁补偿费
( 2 )投资结算依据:按贵州省现行市政工程计价定额标准计价不下浮,结合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为基准计价控制,主材价差±8% 以内不作调整。
( 3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工程完成50% 工程量时,政府将出让第一宗土地作为工程建设资金,其余质押土地将在工程竣工后一年内出让。
4 、回购期及回购方式:
4.1 回购资金来源,迎宾大道沿线同等价值土地作为建设资金来源,质押的土地根据铜仁市人民政府供地计划依法进行公开招、拍、挂。
4.2 回购期:工程整体合格验收并移交后在一年内进行分期回购,回购人向投资人支付调整后的建安合同价款,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 15 个工作日后开始回购;本项目分三次回购。回购比例按 5:3:2 的比例进行回购,回购比例为第一次回购 50% ,第二次回购 30% ,第三次回购 20% 。建设期内及回购期内回购人不承担利息。
4.3 回购方式:本项目的回购款偿还由铜仁市碧江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支付。招标人以货币(人民币)或土地出让形式回购,回购款由项目前期费用、建设费用二部分组成。
项目建设费用:投资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项目设计变更编制工程结算,投资人编制的工程结算需提交至铜仁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回购人根据审计后的金额全额按照投资人的承诺进行回购。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市政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的建筑企业,具有相应项目投产额度的投融资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报名。
5.2 注册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及其以上;
5.3 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年度审计报告必须经过独立审计)。
5.4 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100 万元人民币(在报名截止时间后交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5.5 本项目采用 “ 资格后审 ” 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6 、投标人投(融)资能力要求
6.1 投标人必须具有投资建设本工程的投 ( 融 ) 资能力,其资产负债及信用状况良好,以满足工程建设资金需要
6.2 中标候选人确定以后必须:
6.2.1 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须在 3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前向招标人一次性认缴 4000 万元人民币的项目资本金,该资本金将用于项目征地拆迁设计、监理、勘察地质灾害评估、环评费,土地预审费、管理费等。
6.2.3 保证在施工管理过程中,不会因与分包商或拖欠农民工工资而产生纠纷。
6.3 为证明投标人具有投资建设实力,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6.3.1 投标人投资计划书(包括工程月投资计划安排、资金来源渠道安排、风险防范措施等);
6.3.2 投标人 2010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
6.3.3 投标人的金融机构对本项目的融资支持承诺。
7 、投标人工程管理能力要求
7.1 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法令招标择优选择有资质、有能力的工程承包商。且整个确定工程承包商的招标方案及招标文件须由招标人审批、监督并向招标人进行备案。
7.2 招标人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监督中标人解决验收中的工程质量问题及质保期的工程质量问题。
7 、项目回购担保
7.1 铜仁市碧江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付款义务人作出回购资金承诺。
8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请投标人于 2012 年 4 月 5 日至 2012 年 4 月 11 日(上午 8 : 30-11 : 30 ,下午 15 : 00-17 : 00 ,节假日除外)在铜仁市锦江南路东方花园 H 座 1-2 或贵阳市中华南路联通大厦 25 楼 B 座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1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3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
招标人:碧江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百业建设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建平 联系人: 何琼
联系电话:189*****600 联系电话:****-*******
公告发布日期: 2012 年 4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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