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0年地面坍塌事故(隐患)应急调查项目需求公示

深圳市2020年地面坍塌事故(隐患)应急调查项目需求公示

( 深圳市2020年地面坍塌事故(隐患)应急调查项目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深圳市2020年地面坍塌事故(隐患)应急调查项目

采购类型

*******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财政预算限额(元)

*******

项目背景

为了全面执行《深圳市地面坍塌事故防范治理专项工作方案》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依据“群防群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权责统一”的原则,深圳市地面坍塌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版)》,以及《深圳市地面坍塌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前地面坍塌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2020年地面坍塌事故(隐患)应急调查工作,动态掌握全市2020年内发生地面坍塌事故(隐患)的规模、事故等级、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应急处置、人员和财产受威胁情况等基本信息,分析其发生原因,为开展地面坍塌防治工作及应急抢险提供科学的依据。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证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供应商;(提供注册卡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无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内没有骗取中标、合同履约纠纷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不存在被政府有关部门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投标人需在“投标函”中进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投标人必须具备地面坍塌防治相应的工作业绩或者能力(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44详见附件1.0
*******.0
2222详见附件1.0
750000.0

具体技术要求


一、服务总体要求:



在地面坍塌事故发生或发现地面坍塌隐患后,第一时间组织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借助地质雷达和专业检测设备对地面坍塌事故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地面坍塌形成原因,指导应急抢险工作,为地面坍塌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调查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调查地面坍塌点的发灾时间、发灾位置、发灾原因、地面坍塌点发灾规模、影响范围、威胁对象、灾害损失等情况,对地面坍塌点进行拍照、记录,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对具有发灾规模较大、管道埋深较深、成因复杂或造成影响较大等情况的发灾点,出具应急调查报告,以指导下一步处置工作。必要时采用探地雷达车进行检测,进一步查明地面坍塌(隐患)基本情况。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 项目单位应具备地面坍塌防事故应急调查经验,了解和熟悉地面坍塌防治相关法律法规。(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 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8人(包含项目负责人),主要编制人员应当具备中级以上地质、岩土、水工环专业技术职称,其中:高级职称(副高及以上)人员不少于4人,中级职称(博士、博士后)人员不少于4人。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副高)以上职称。合同执行过程中,中标人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3. 在服务期限内,需配备应急车辆两辆,并安排不少于2名专业人员参与全市地面坍塌应急值守和至少2名专业人员配合市地防办开展工作。



4. 设备要求:要求具有车载雷达、便携式物探及管道检测设备。



三、工作内容



1. 应急指导。在地面坍塌事故发生或发现地面坍塌隐患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地面坍塌具体位置(坐标)、坍塌规模、灾害损失、岩土体工程地质条件、地下构筑物、地上周边建筑等情况,借助地质雷达和专业检测设备分析地面坍塌形成原因,提出应急处理措施建议。



2. 对地面坍塌点进行基础调查。调查地面坍塌点的发灾时间、发灾位置、发灾原因、地面坍塌点发灾规模、影响范围、威胁对象、灾害损失等情况,对地面坍塌点进行拍照、记录,形成《×××区×××街道××路地面坍塌(隐患)现场调查表》,并提出应急抢险措施,指导下一步处置工作。预计完成250处地面坍塌隐患点调查工作。



3. 对具有发灾成因不明的地面坍塌事故(隐患)点,采用探地雷达等手段进行辅助检测,出具《×××地面坍塌(隐患)地质雷达检测评估报告》。预计完成4Km地质雷达检测工作。



4. 对发灾规模较大或造成影响较大地面坍塌(隐患)点进行专项调查,并出具《×××地面坍塌(隐患)点应急调查报告》,提出处置措施及建议,并按委托方要求提供专项报告。



5. 在调查的基础上,对各种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研究,编制地面坍塌点分布图,对地面坍塌事故(隐患)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编制总结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



四、拟采用的工作方法、步骤和技术路线



本项工作采用野外实地调查和室内资料分析整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1.野外实地现场调查



地面坍塌发生后,相关技术人员第一时赶赴现场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主要为发灾地点、坍塌原因、坍塌规模、威胁对象等



2.地质雷达探测:对发灾点进行雷达检测,查明隐患点范围及周边地下土层是否存在孔洞、地质疏松、路基脱空、土层水囊等导致地面塌陷的地质病害体,对塌陷隐患探测结果进行风险性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及措施。



3.室内资料分析整理



(1)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编写《×××区×××街道××路地面坍塌(隐患)现场调查表》



(2)根据雷达检测数据综合分析,编写《×××地面坍塌(隐患)地质雷达检测评估报告》



(3)对发灾规模较大或造成影响较大地面坍塌(隐患)点进行专项调查,编写《×××地面坍塌(隐患)点专项应急调查报告》。



(4)对每年度地面坍塌事故(隐患)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编写年度地面坍塌事故(隐患)应急调查总结报告。



五、项目成果要求



本项目成果文件应同时提交纸质介质和电子版数据光盘,分布图采用Arcgis成图,具体提交成果及要求如下:



《各区2020年地面坍塌事故(隐患)现场调查表》(纸质介质和电子版数据光盘每区各2份,共20份);《深圳市2020年地面坍塌事故(隐患)应急调查总结报告》(含全市坍塌点分布图(比例尺为1:5万)及全市地面坍塌(隐患)点调查汇总表)(纸质介质和电子版数据光盘各8份)。




商务需求


1、项目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一年内完成。



2、项目进度安排:



中标方应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推进项目工作;中标方项目组成员应按采购方的要求参加本项目审查和讨论的全部工作会议。



(1)地面坍塌单点调查进度安排:发灾后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完成现场调查工作,填写现场调查表;根据委托方要求第一时间编写并提供专项调查报告。



(2)定期提交全市地面坍塌事故(隐患)汇总表。



(3)年度总报告进度安排如下:



《各区2020年地面坍塌(隐患)现场调查表》于2021年1月底提交初稿;《深圳市2020年地面坍塌事故应急调查总结报告》于2021年2月底完成。



3、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三期支付合同款。第一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申请,支付30%的款项;第二期:完成并提交经专家评审通过的应急调查报告成果资料,根据乙方申请,支付40%的款项;尾款:完成全部工作内容,经采购人业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支付尾款(占合同价的30%)。



4、验收要求:



中标方需按采购方的招标技术及时间要求,完成相应工作成果并全部提交后,采购方将进行项目验收。验收方式为专家评审和采购人业务会议审查通过。



5、培训要求:



无。



6、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项目结题后1年内,中标单位有义务向采购人就成果的使用和解读提供咨询服务。



7、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调查评价费用采用暂定价,以实际工作量结算。应包括服务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调研、实地调查、成果资料印刷、专家评审等产生的费用)、法定税费和企业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单位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人提供报价详细清单(含报价依据和详细计算过程);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将作废标处理;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6)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评标信息

单一来源


其他


附件

*******" target="_blank">【谈判文件1稿********】FE1014 深圳市2020年地面坍塌事故(隐患)应急调查项目---7-2.doc

1: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48小时(公休日、节假日时间不计算在内)。在公示期内,供应商如需要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的,
可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在“采购申报→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填写意见或建议,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2:采购需求不等同于正式发布的采购文件,对采购需求提出意见或建议不属于对采购文件质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调查 应急 隐患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