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展分公司广告制作、广告宣传及设备租赁业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银川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展分公司广告制作、广告宣传及设备租赁业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展分公司广告制作、广告宣传及设备租赁业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服务 | ||
采购单位 | 银川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展分公司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07日10:0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0年07月07日至2020年07月0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潘慧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991 | ||
采购单位 | 银川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展分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展分公司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思凡184*****7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宝湖路光耀中心B座7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潘慧138*****991 | ||
附件: | |||
附件1 | 询价通知书(1).doc |
项目概况
银川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展分公司广告制作、广告宣传及设备租赁业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7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JGL-********
项目名称:银川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展分公司广告制作、广告宣传及设备租赁业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媒体宣传
序号 | 媒体名称 | 媒体要求 | 广告画面 | 预算(万元/月) | 备注 |
1 | 金凤区大阅城阅中心LED电子屏 | 日播放频次120次以上 | 投标方免费设计 | 2.5万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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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兴庆区新华街购物中心LED电子屏 | 日播放频次120次以上 | 投标方免费设计 | 2.5万元/月 | |
3 | 加油站广告牌 | 固定广告牌,面积不低于10平米 | 投标方免费设计 | 5.85万元/月/30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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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以一年内媒体宣传的实际发生量为准 | ||||
预算合计 | 10.85万元/月 |
第二部分:广告牌制作
序号 | 广告项目 | 材质及要求 | 预算单价 | 备注 |
1 | 创城景区公益广告牌设计制作 | 骨架为100mm*100mm的镀锌钢管;背板为7mm厚镀锌冷轧板;金属烤漆;混凝土预埋;公益画面设计;户外高清车贴;牌面2.4m*2m,离地0.6m | 3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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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党建文化墙设计 | 背面白色1cm厚高密PVC板;UV光油 | 320元/㎡ | 1、报价应为本项目的全费用(含创意设计费、安装费、税金等)采购人不再承担本项目其他任何费用相关费用; 2、制作面积以实际发生的量计算 |
3 | 卡布灯箱制作 | 48mm厚铝合金型材边框(铝厚1.4mm);内打灯刀刮布;2.95*2.9米 | 1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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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广告画面设计制作 | 户外一号喷绘布 | 15元/㎡ | 本项报价不含安装 |
服务期限 | 以一年内的广告牌实际制作量为准 | |||
预算合计 | 835元/㎡ |
第三部分:安检设备租赁业务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X光机 | 每一次展会期间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范围 | 台/天 | 根据展会具体需要 | 2300/台/天 | 以一年内展会的实际发生量合计为准 | |
2 | 测温安检门 | 每一次展会期间采购人要求的服务范围 | 台/天 | 根据展会具体需要 | 800/台/天 | 以一年内展会的实际发生量合计为准 | |
预算合计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经营内容(原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原件);
(5)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提供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原件);
(6)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上三部分采购内容的要求;
注:以上资料,开标时需按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证件,如未提供按无效投标处理。受疫情影响,参加投标人员须在“我的宁夏”软件中注册填报自身健康状况,各投标单位提前到场进行健康码确认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不符合规定及体温异常者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7日至2020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宁夏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宁夏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展分公司
地址:银川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会展分公司
联系方式:陈思凡184*****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宝湖路光耀中心B座707室
联系方式:潘慧138*****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慧
电 话: 13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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