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车辆专用设备采购及大修招标公告

铁路局车辆专用设备采购及大修招标公告


兰州铁路局车辆专用设备采购及大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兰州铁路局招投标办公室拟对兰州铁路局车辆专用设备采购及大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及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

名称

预算(万)

LTCL********

兰州西、嘉峪关车辆段更新微机控制单车试验器项目

67.5

LTCL********

嘉峪关车辆段新建EMiS系统项目

18

LTCL********

兰州西车辆段购置压吨实验台项目

13

LTCL********

嘉峪关车辆段更新车体整形机项目

90

LTCL********

兰州车辆段更新轴承注油机项目

9

LTCL********

兰州车辆段空调检修车间电器元件综合性能试验台大修项目

14.85

LTCL********

兰州车辆段检修车间配件抛丸除锈机大修项目

9.35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均可通过公开报名方式于2012年5月10日18:00前,填写报名表传真至兰州铁路局招投标办公室,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lzgg1234@yeah.net

五、电子标书售出时间为2012年5月11日8:00起至2012年5月15日17:30时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

每套售价(元)

保证金(元)

兰州西、嘉峪关车辆段更新微机控制单车试验器项目

300

12000

嘉峪关车辆段新建EMiS系统项目

200

4000

兰州西车辆段购置压吨实验台项目

200

3000

嘉峪关车辆段更新车体整形机项目

300

18000

兰州车辆段更新轴承注油机项目

100

2000

兰州车辆段空调检修车间电器元件综合性能试验台大修项目

200

3000

兰州车辆段检修车间配件抛丸除锈机大修项目

100

2000

六、谈判时间:

项目

谈判时间

兰州西、嘉峪关车辆段更新微机控制单车试验器项目

5月21日8:30时

嘉峪关车辆段新建EMiS系统项目

5月21日8:30时

兰州西车辆段购置压吨实验台项目

5月21日8:30时

嘉峪关车辆段更新车体整形机项目

5月21日8:30时

兰州车辆段更新轴承注油机项目

5月21日8:30时

兰州车辆段空调检修车间电器元件综合性能试验台大修项目

5月21日8:30时

兰州车辆段检修车间配件抛丸除锈机大修项目

5月21日8:30时

七、联系人:

吴先生,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谭先生,联系电话****-*******(技术咨询)。

八、标书费及保证金电汇至以下帐户(不接受其它交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方式一:

开户行:工商银行民主西路支行,

账号:************************5(兰州铁路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核算二部)。

方式二:

网上汇款户名:兰州铁路资金结算所

开户行:工商银行民主西路支行

账号:****************059

网上汇款付言:转核算二部101045

九、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附:1.报名申请表

2.嘉峪关车辆段更新车体整形机用户需求书

3.嘉峪关车辆段新建EMiS系统用户需求书

4.兰州车辆段更新轴承注油机项目用户需求书

5.兰州车辆段检修车间配件抛丸除锈机大修用户需求书

6.兰州车辆段空调检修车间电器元件综合性能试验台大修用户需求书

7.兰州西、嘉峪关车辆段更新微机控制单车试验器用户需求书

8.兰州西车辆段购置压吨实验台用户需求书

兰州铁路局招投标办公室

2012年5月4日


第三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峪关车辆段更新车体整形机
2.预算金额:人民币90万元
3.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备注
1嘉峪关车辆段更新车体整形机
1
★二、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近五年内在全路范围内有销售车体整形机业绩,并能够在招标现场提供相关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否则将视为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处理。
3、是车体整形机的制造单位。
三、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对重要的指标或性能参数投标人有一项不符合,将视为无效报价)
各梁的调修限度及要求须符合《铁路货车段修规程》铁运【2002】93号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
1.型式:门型移动式。
2.内净空(高×宽): 5000×4000(mm)
3.大车走行速度:10-48(M)
4.最大牵引辆数:不小于空车5辆
5.横梁提升速度:不小于6(M/min)
6.侧柱油镐提升速:不小于10(M/min)
7.端板油镐行速:不小于10(M/min)
8.液压系统额定压力:不小于 30(Mpa)
9.工作压力高压:不小于10(Mpa)
10.工作压力低压:不大于 6(Mpa)
11.适用车型:P、C、N、G、S
四、质量保证要求:
无论在《用户需求书》中指出与否,卖房提供的产品质量须保证优良,性能必须稳定、安全可靠,使用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合格证,设备整机出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保证买方正常使用,否则买方有权废止合同并拒绝付款,卖方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
五、设备的一般要求
1.设备采用的配件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的出厂标准。
2.设备采用的配件外观清洁,标记编号清晰、明确。
3.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报价人都应提供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列出。
4.设备采用的配件必须提供出厂合格等质量证明文件。
5. 设备采用的配件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原装、全新,并完全符合用户要求的产品。
6.报价人所报设备工艺技术等必须满足或优于以上技术参数要求。
7.设备厂家须绘制维修所需原理图,编辑常见故障处理方法,在提供纸质设备说明书的同时提供电子版本说明书。
六、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均从买方最终验收签字生效之日算起),保质期内如有零部件损坏,自更换该件起,再对该零部件重新质保。设备质量保证期内所有服务均为免费。卖方须安排人员进行包含节假日在内的全天候(7*24小时)电话值班,自接到服务通知(电话、传真或信函)始,3小时内给买方作出响应;对用户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卖方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排除故障。卖方需长期以成本价提供易损件或其他损坏配件,若在一个大修期内配件型号因淘汰无法采购,厂家需负责对设备进行免费升级并维护(新配件由卖方以成本价提供)。
2.所供产品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存在缺陷,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类产品。
3.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送货至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好。
七、包装及发运要求
1.设备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设备特性要求。
2.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缺失或损坏,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3.零件的包装物,必须保证零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能碰伤,不致变形、损坏和散失。
4.包装物应标明制造厂名称、厂标、产品名称、型号、包装数量、重量及必要的其它标志,如勿压等字样。
5.每件包装物内应有装箱单和附有技术检验部门及检验员印章的产品合格证及必要的技术文件(如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其他高于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标准也可以采用。中标厂家在产品生产前,应主动与买方进行技术联络和技术规格确认,以保证产品的性能、尺寸及相互间配合无误。
八、交货地点及到交货时间
1.交货时间:中标后三个月内。
2.交货地点:嘉峪关车辆段。
九、验收要求
1.依文件要求对全部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2.拆箱后,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资料、介质进行登记,并与装箱单进行比对,如有出入由供应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及使用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如设备测试过程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用户需求书或合同规定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买方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4.投标者提供全部的技术条件,包括技术数据、试验报告、检查方法和包装。
十、其他要求
1、卖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须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技术标准。
★ 2、如验收过程中发现卖方提供的产品未达到《用户需求书》要求或卖方投标过程中存在资质、业绩造假或卖方未能按时供货等问题,买方有权废止合同并拒绝付款,卖方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嘉峪关车辆段新建EMiS系统
2.预算金额:人民币18万元
3.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备注
1嘉峪关车辆段新建EMiS系统

1
★二、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近5年内在全路具有段级EMIS系统开发、销售业绩。
三、采购产品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一)采购产品数量
段级EMIS全套软件,配置服务器1台(配置4块硬盘),段、车间、班组级的电脑12台,普通激光打印机11台,A3纸张激光打印机1台,UPS电源一个。
(二)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对重要的指标或性能参数投标人有一项不符合,将视为无效报价)
1、段级EMIS全套软件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模块至少包含设备履历模块、技术履历薄模块、检修计划模块、专用设备模块、设备明细模块、设备报表模块,并能将数据上传到局级EMIS系统中。
2、服务器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1)配置4块硬盘, 总容量不小于600G
(2)产品类别:机架式
(3)产品结构:2U
(4)CPU类型:不低于Intel 至强5600
(5)CPU型号:不低于Xeon X5690
(6)CPU频率:不低于3.46GHz
(7)三级缓存:不低于12MB
(8)总线规格:不低于QPI 6.4GT/s
(9)CPU核心:六核
(10)CPU线程数:不低于12线程
(11)主板扩展槽:不低于4×PCI-E x8(二代插槽)
(12)内存类型:DDR3
(13) 内存容量:不低于8GB
(14)内部硬盘架数:最大支持16块2.5英寸热插拔SAS/SATA硬盘
(15)显示器:20寸液晶LED显示器及以上
(16)须为品牌机
3、段、车间、班组级的电脑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1)处理器:不低于第二代智能英特尔?酷睿? i7-2600 处理器 (3.4GHz, 8MB 缓存)
(2)内存:不低于4 GB 双通道 DDR3 SDRAM,1600 MHz
(3)硬盘:不低于2TB SATA 3.0Gb/s 硬盘
(4)显卡:不低于AMD Radeon? HD 7870 2GB DDR5
(5)显示器:20寸液晶LED显示器及以上
(6)须为品牌机
4、UPS主要技术参数:
(1)连续放电时间:4小时及以上
(2)须为知名品牌
5、普通激光打印机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1)须为品牌机
(2)满足EMIS现场使用需求
6、A3纸张激光打印机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1)须为品牌机
(2)满足EMIS现场使用需求
四、质量保证要求:
无论在《用户需求书》中指出与否,卖房提供的产品质量须保证优良,性能必须稳定、安全可靠,使用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合格证,设备整机出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保证买方正常使用,否则买方有权废止合同并拒绝付款,卖方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
五、设备的一般要求
1.设备采用的配件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的出厂标准。
2.设备采用的配件外观清洁,标记编号清晰、明确。
3.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报价人都应提供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列出。
4.设备采用的配件必须提供出厂合格等质量证明文件。
5. 设备采用的配件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原装、全新,并完全符合用户要求的产品。
6.报价人所报设备工艺技术等必须满足或优于以上技术参数要求。
7.设备厂家须绘制维修所需原理图,编辑常见故障处理方法,在提供纸质设备说明书的同时提供电子版本说明书。
六、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均从买方最终验收签字生效之日算起),保质期内如有零部件损坏,自更换该件起,再对该零部件重新质保。设备质量保证期内所有服务均为免费。卖方须安排人员进行包含节假日在内的全天候(7*24小时)电话值班,自接到服务通知(电话、传真或信函)始,3小时内给买方作出响应;对用户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卖方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排除故障。卖方需长期以成本价提供易损件或其他损坏配件,若在一个大修期内配件型号因淘汰无法采购,厂家需负责对设备进行免费升级并维护(新配件由卖方以成本价提供)。
2.所供产品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存在缺陷,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类产品。
3.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送货至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好。
七、包装及发运要求
1.设备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设备特性要求。
2.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缺失或损坏,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3.零件的包装物,必须保证零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能碰伤,不致变形、损坏和散失。
4.包装物应标明制造厂名称、厂标、产品名称、型号、包装数量、重量及必要的其它标志,如勿压等字样。
5.每件包装物内应有装箱单和附有技术检验部门及检验员印章的产品合格证及必要的技术文件(如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其他高于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标准也可以采用。中标厂家在产品生产前,应主动与买方进行技术联络和技术规格确认,以保证产品的性能、尺寸及相互间配合无误。
八、交货地点及到交货时间
1.交货时间:中标后两个月内。
2.交货地点:嘉峪关车辆段。
九、验收要求
1.依文件要求对全部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2.拆箱后,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资料、介质进行登记,并与装箱单进行比对,如有出入由供应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及使用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如设备测试过程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用户需求书或合同规定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买方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4.投标者提供全部的技术条件,包括技术数据、试验报告、检查方法和包装。
十、其他要求
1、卖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须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技术标准。
★ 2、如验收过程中发现卖方提供的产品未达到《用户需求书》要求或卖方投标过程中存在资质、业绩造假或卖方未能按时供货等问题,买方有权废止合同并拒绝付款,卖方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车辆段更新轴承注油机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9万元
3.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备注
1兰州车辆段更新轴承注油机

1
★二、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近五年内在全路范围内有销售轴承注油机业绩且近五年内销售量不低于3台,并能够在招标现场提供相关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否则将视为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处理。
3、是轴承注油机的制造单位。
三、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对重要的指标或性能参数投标人有一项不符合,将视为无效报价)
1、电源:三相380v , 50Hz
2、供油脂速度:可调
3、供油压力:>8Mpa,最高可达20Mpa
4、可调范围:3g-20000g
5、精度:±1%(注脂量>500g时)
6、分度值:0.1g或 1g(可选)
7、储油桶容积:30L
8、油管长度:根据现场需求配置
9、采用PLC控制,数字设定注脂量,面板上面显示注脂量,单人操作,面板上设置有故障显示指示灯,注脂指示灯,按钮有手动注脂、手动停止按钮,有维修保护旋钮,注脂头处设置有注脂开关。
10、整机外罩全部采用不锈钢材料制作。
四、质量保证要求:
无论在《用户需求书》中指出与否,卖房提供的产品质量须保证优良,性能必须稳定、安全可靠,使用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合格证,设备整机出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保证买方正常使用,否则买方有权废止合同并拒绝付款,卖方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
五、设备的一般要求
1.设备采用的配件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的出厂标准。
2.设备采用的配件外观清洁,标记编号清晰、明确。
3.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报价人都应提供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列出。
4.设备采用的配件必须提供出厂合格等质量证明文件。
5. 设备采用的配件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原装、全新,并完全符合用户要求的产品。
6.报价人所报设备工艺技术等必须满足或优于以上技术参数要求。
7.设备厂家须绘制维修所需原理图,编辑常见故障处理方法,在提供纸质设备说明书的同时提供电子版本说明书。
六、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均从买方最终验收签字生效之日算起),保质期内如有零部件损坏,自更换该件起,再对该零部件重新质保。设备质量保证期内所有服务均为免费。卖方须安排人员进行包含节假日在内的全天候(7*24小时)电话值班,自接到服务通知(电话、传真或信函)始,3小时内给买方作出响应;对用户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卖方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排除故障。卖方需长期以成本价提供易损件或其他损坏配件,若在一个大修期内配件型号因淘汰无法采购,厂家需负责对设备进行免费升级并维护(新配件由卖方以成本价提供)。
2.所供产品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存在缺陷,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类产品。
3.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送货至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好。
七、包装及发运要求
1.设备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设备特性要求。
2.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缺失或损坏,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3.零件的包装物,必须保证零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能碰伤,不致变形、损坏和散失。
4.包装物应标明制造厂名称、厂标、产品名称、型号、包装数量、重量及必要的其它标志,如勿压等字样。
5.每件包装物内应有装箱单和附有技术检验部门及检验员印章的产品合格证及必要的技术文件(如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其他高于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标准也可以采用。中标厂家在产品生产前,应主动与买方进行技术联络和技术规格确认,以保证产品的性能、尺寸及相互间配合无误。
八、交货地点及到交货时间
1.交货时间:中标后一个月内。
2.交货地点:兰州车辆段检修车间。
九、验收要求
1.依文件要求对全部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2.拆箱后,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资料、介质进行登记,并与装箱单进行比对,如有出入由供应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及使用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如设备测试过程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用户需求书或合同规定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买方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4.投标者提供全部的技术条件,包括技术数据、试验报告、检查方法和包装。
十、其他要求
1、卖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须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技术标准。
★ 2、如验收过程中发现卖方提供的产品未达到《用户需求书》要求或卖方投标过程中存在资质、业绩造假或卖方未能按时供货等问题,买方有权废止合同并拒绝付款,卖方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车辆段检修车间配件抛丸除锈机大修
2.预算金额:人民币9.35万元
3.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备注
1兰州车辆段检修车间配件抛丸除锈机大修

型号PCJ10001制造厂:包头市先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于1997年投入使用)

二、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对重要的指标或性能参数以“★”进行标记,投标人有一项不符合,将视为无效报价)
(一)基本技术要求:
★1.1更换清理室内部厚度为10mm的全套特种铸铁护板。
★1.2修复清理室破损箱体及清理室大门,内部粘接上10mm的耐磨胶板。
★1.3更换该设备的A型抛丸器,并组装,调整,试运行。
★1.4更换设备工件回转机构中的A型履带。
★1.5更换设备工件回转机构中的A型履带支承辊及涨紧装置。
★1.6更换提升机上罩壳、电机、减速器、皮带总成,调整张紧提升皮带。
★1.7更换螺旋推进器,修复螺旋推进器钢砂流槽破损部分。
★1.8拆卸旧流丸管,流尘管,更换新管。
★1.9检修电气柜并更换损坏元件,更换老化及破损的电线、镀锌软管、行程开关。
★1.10更换除尘器的引风机,更换破损的除尘管道;检修除尘器布袋清除机构总成;更换全套破损布袋。
★1.11更换全套设备中的轴承。
★1.11对设备表面进行打磨抛光处理后,设备表面喷底漆及面漆。
1.12大修完毕必须空、负载试验,
★1.13大修后的质量须保证优良,性能必须稳定、安全可靠。更换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 具有合格证,设备整机出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1.14其它未尽事项依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修换。
三、设备大修的一般要求
1.设备大修采用的配件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的出厂标准。
2.设备大修采用的配件外观清洁,标记编号清晰、明确。
3.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报价人都应提供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列出。
4.设备大修采用的配件必须提供出厂合格等质量证明文件。
5. 设备大修采用的配件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原装、全新,并完全符合用户要求的产品。
6.报价人所报设备工艺技术等必须满足或优于以上技术参数要求。
7.设备厂家须绘制维修所需原理图,编辑常见故障处理方法,在提供纸质设备说明书的同时提供电子版本说明书。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均从买方最终验收签字生效之日算起),保质期内如有零部件损坏,自更换该件起,再对该零部件重新质保。设备质量保证期内所有服务均为免费。卖方须安排人员进行包含节假日在内的全天候(7*24小时)电话值班,自接到服务通知(电话、传真或信函)始,3小时内给买方作出响应;对用户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卖方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排除故障。卖方需长期以成本价提供易损件或其他损坏配件,若在一个大修期内配件型号因淘汰无法采购,厂家需负责对设备进行免费升级并维护(新配件由卖方以成本价提供)。
2.所供产品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存在缺陷,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类产品。
3.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送货至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好。
五、包装及发运要求
1.设备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设备特性要求。
2.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缺失或损坏,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3.零件的包装物,必须保证零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能碰伤,不致变形、损坏和散失。
4.包装物应标明制造厂名称、厂标、产品名称、型号、包装数量、重量及必要的其它标志,如勿压等字样。
5.每件包装物内应有装箱单和附有技术检验部门及检验员印章的产品合格证及必要的技术文件(如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其他高于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标准也可以采用。中标厂家在产品生产前,应主动与买方进行技术联络和技术规格确认,以保证产品的性能、尺寸及相互间配合无误。
六、交货地点及到交货时间
1.交货时间:中标后二个月内。
2.交货地点:兰州车辆段检修车间。
七、验收要求
1.依文件要求对全部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2.拆箱后,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资料、介质进行登记,并与装箱单进行比对,如有出入由供应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及使用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如设备测试过程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用户需求书或合同规定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买方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4.投标者提供全部的技术条件,包括技术数据、试验报告、检查方法和包装。
★八.企业资质及业绩要求:
1.此项目须由铁道部相关评审资质的企业承担。投标厂家须能够在招标现场提供铁道部该型号产品评审文件,否则将视为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处理。
2. 具有承修过该型号配件抛丸除锈机大修或制造的业绩。
九、其他要求
1、卖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须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技术标准。
★ 2、如验收过程中发现卖方提供的产品未达到《用户需求书》要求或卖方投标过程中存在资质、业绩造假或卖方未能按时供货等问题,买方有权废止合同并拒绝付款,卖方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车辆段空调检修车间电器元件综合性能试验台大修
2.预算金额:人民币14.85万元
3.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备注
1兰州车辆段空调检修车间电器元件综合性能试验台大修

型号 KSD-I1制造厂: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于2006年投入使用)

二、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对重要的指标或性能参数以“★”进行标记,投标人有一项不符合,将视为无效报价)
(一)基本技术要求:
★1.大修须符合国标GB/T14048“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国标GB998—82“低压电器基本试验方法和标准”、机械工业部标准JB1284—85“低压断路器试验方法和标准”、JB2455—85“低压接触器试验方法和标准”、国军标GJB65B—99“继电器试验方法和标准”。
★2.大修后须达到的参数与指标:①电源:三相AC 380 V±15%,6.5kW;②单相AC 220V±15%,300W;③时间分辨率0.01ms;④控制温度分辨率1℃;⑤振动台:28mm(振幅),0~3g(加速度),0~10Hz(频率);⑥测试精度:1%;⑦可调电流范围:AC 0~1600A,DC 0~200A;⑧可调电压范围:AC 0~450V, DC 0~200V;⑨使用环境温度:–10℃~40℃;⑩ 使用环境湿度:不大于90%RH(无凝露)。
★3.更换设备老化的试验电源,并提高直流器件试验电压至DC200V;
★4.整理检修试验负载测试部分相关器件,满足小电流断路器、热继电器试验检测精度;
★5.修复温控仪试验测试功能;
★6.大修完毕必须对试验台所有试验项目进行功能拷机测试;
★7.大修后的质量须保证优良,性能必须稳定、安全可靠。更换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合格证,设备整机出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8.其它未尽事项依据现场情况由买方决定是否修换。
(二)辅助功能要求:
1.大修后应满足兰州车辆段铁路客车电器元件测试要求,并根据修理情况提供参考的操作规程。
2.大修后应保证人身与设备安全保护系统安全可靠。
(三)质量保证要求:
该设备大修后的质量须保证优良,性能必须稳定、安全可靠,更换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并具有合格证,设备整机出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三、设备大修的一般要求
1.设备大修采用的配件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的出厂标准。
2.设备大修采用的配件外观清洁,标记编号清晰、明确。
3.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报价人都应提供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列出。
4.设备大修采用的配件必须提供出厂合格等质量证明文件。
5. 设备大修采用的配件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原装、全新,并完全符合用户要求的产品。
6.报价人所报设备工艺技术等必须满足或优于以上技术参数要求。
7.设备厂家须绘制维修所需原理图,编辑常见故障处理方法,在提供纸质设备说明书的同时提供电子版本说明书。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均从买方最终验收签字生效之日算起),保质期内如有零部件损坏,自更换该件起,再对该零部件重新质保。设备质量保证期内所有服务均为免费。卖方须安排人员进行包含节假日在内的全天候(7*24小时)电话值班,自接到服务通知(电话、传真或信函)始,3小时内给买方作出响应;对用户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卖方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排除故障。卖方需长期以成本价提供易损件或其他损坏配件,若在一个大修期内配件型号因淘汰无法采购,厂家需负责对设备进行免费升级并维护(新配件由卖方以成本价提供)。
2.所供产品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存在缺陷,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类产品。
3.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送货至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好。
五、包装及发运要求
1.设备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设备特性要求。
2.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缺失或损坏,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3.零件的包装物,必须保证零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能碰伤,不致变形、损坏和散失。
4.包装物应标明制造厂名称、厂标、产品名称、型号、包装数量、重量及必要的其它标志,如勿压等字样。
5.每件包装物内应有装箱单和附有技术检验部门及检验员印章的产品合格证及必要的技术文件(如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其他高于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标准也可以采用。中标厂家在产品生产前,应主动与买方进行技术联络和技术规格确认,以保证产品的性能、尺寸及相互间配合无误。
六、交货地点及到交货时间
1.交货时间:中标后二个月内。
2.交货地点:兰州车辆段空调检修车间。
七、验收要求
1.依文件要求对全部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2.拆箱后,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资料、介质进行登记,并与装箱单进行比对,如有出入由供应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及使用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如设备测试过程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用户需求书或合同规定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买方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4.投标者提供全部的技术条件,包括技术数据、试验报告、检查方法和包装。
★八.企业资质及业绩要求:
1.此项目须由铁道部相关评审资质的企业承担。投标厂家须现场提供铁道部该型号产品评审文件,否则将视为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处理。
2. 具有承修过该型号电器元件综合性能试验台大修或制造的业绩。
九、其他要求
1、卖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须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技术标准。
★ 2、如验收过程中发现卖方提供的产品未达到《用户需求书》要求或卖方投标过程中存在资质、业绩造假或卖方未能按时供货等问题,买方有权废止合同并拒绝付款,卖方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西、嘉峪关车辆段更新微机控制单车试验器
2.预算金额:人民币67.5万元
3.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备注
1兰州西、嘉峪关车辆段更新微机控制单车试验器
15
★二、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此项目须由铁道部相关评审资质的企业承担。投标厂家须能够在招标现场提供铁道部对该型号产品的评审文件,否则将视为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处理。
3、是微机控制单车试验器的制造单位。
三、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对以下重要的指标或性能参数投标人有一项不符合,将视为无效报价)
1、设备须经过铁道部评审,性能满足《铁路货车制动装置检修规则》(铁运[2008号] 15号)要求。
2、微机控制单车试验器机能试验需满足以下要求:
单车试验器充风或排风时间表
位置充风或排风(Kpa)孔径参考尺寸(mm)时间(s)
1位:急充风位—Φ6.4—
2位:缓充风位50升至150Φ0.650—52
3位:保压位———
4位:感度试验位500降至400Φ0.915?—16.5
5位:安定试验位500降至300Φ2.08—9
6位:紧急制动位500降至200Φ3.73.5—5
改安定试验位
(120-1阀用)500降至300Φ2.84—5
改紧急制动位 (120-1阀用)500降至200Φ6.01.5—2.5
3、微机控制单车试验器试验记录符合下列表格
单车试验记录
单位车型车号单车试验器编号试验日期
组装人员试验员检查员验收员
序号项目限度结果结论
1.车辆制动阀型号GK/103/120/120-1
2.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型号KZW/TWG-1/手动
3.闸调器型号ST1-600/ST2-250/无
4.制动缸规格356/305/254/203
5.制动缸型号普通、密封式、密封盖式、旋压密封式
6.脱轨自动制动装置有/无
7.过球试验
8.主管漏泄试验不得漏泄
9.全车漏泄试验1min小于5kPa(检修车);2min小于5 kPa(新造车)
10.制动缸漏泄试验1min小于5kPa(检修车);2min小于5 kPa(新造车)
11.制动感度试验制动管减压40 kPa以前制动机须发生制动作用,其局部减压量为:103、120、120-1型≤40kPa,GK型≤50kPa。
12.局部减压作用终止后,保压1min不得发生自然缓解。
13.缓解感度试验120/120-1制动管长度小于16m时,将单车试验器移至2位充气,制动缸压力应在45s缓解至30 kPa以下。
制动管长度为16~24m时,在制动感度试验后,将单车试验器置4位,使制动管继续减压30kPa,然后移至3位,待压力稳定后,将单车试验器置2位充气,制动缸压力应在45s缓解至30 kPa以下。
14.GK/103单车试验器置2位充气,制动阀均须在45s内缓解完毕。
15.制动安定试验120/120-1专用安定试验位制动管减压200kPa前,不得发生紧急制动作用。
16.GK/1035位制动管减压140kPa前,不得发生紧急制动作用
17.制动缸活塞行程有闸调器:356mm、203mm:125±10
305mm、254mm:155±10
无闸调器:356mm:100±15
18.紧急制动试验发生紧急制动作用时的制动管减压量103、120、120-1型制动机制动管减压100kPa前,GK型制动机制动管减压140kPa前。
19.装用手动空重车调整装置空车位制动缸压力103型:170~190kPa
GK、120型:160~190kPa
20.120/120-1阀加速缓解阀试验单车试验器置4位减压100 kPa,然后置3位保压,待压力稳定后,单车试验器置2位,制动缸开始缓解时,制动管压力应有明显跃升。
21.120/120-1阀
半自动缓解阀试验主阀缓解试验单车试验器置4位,减压50kPa,然后置3位保压,拉缓解阀手柄至全开位3~5s,制动缸压力应降至0;单车试验器置5位,再减压约50kPa,须发生制动作用。
22.制动缸缓解试验施行紧急制动,制动管压缩空气排尽后,拉缓解阀手柄至全开位3~5s后松开,制动缸压力应能下降到零。
23.闸瓦间隙自动调整器性能试验
24.空重车自动调整装置性能试验KZW系列抑制盘触头或TWG-1系列传感阀触头与横跨梁磨耗板的间隙
25.重车位
26.半重车位
27.空车位
28.基础制动装置状态检查
29.空重车调整手把、空重车转换塞门、缓解阀作用检查
30.制动缸推杆复位检查
注:此表格为试验机自动生成(A4纸);表格内微机自动打印的内容需固化,不得涂改
4、须另外免费提供5台激光打印机和10个U盘(兰西车辆段2台打印机5个U盘,嘉峪关车辆段3台打印机5个U盘),安装的打印程序需满足惠普和三星各型激光打印机,U盘可拷贝机能校验和试验数据并在其他指定电脑中查询并打印。
四、质量保证要求:
无论在《用户需求书》中指出与否,卖房提供的产品质量须保证优良,性能必须稳定、安全可靠,使用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合格证,设备整机出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保证买方正常使用,否则买方有权废止合同并拒绝付款,卖方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
五、设备的一般要求
1.设备采用的配件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的出厂标准。
2.设备采用的配件外观清洁,标记编号清晰、明确。
3.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报价人都应提供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列出。
4.设备采用的配件必须提供出厂合格等质量证明文件。
5. 设备采用的配件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原装、全新,并完全符合用户要求的产品。
6.报价人所报设备工艺技术等必须满足或优于以上技术参数要求。
7.设备厂家须重新绘制维修所需原理图,编辑常见故障处理方法,在提供纸质设备说明书的同时提供电子版本说明书。
六、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均从买方最终验收签字生效之日算起),保质期内如有零部件损坏,自更换该件起,再对该零部件重新质保。设备质量保证期内所有服务均为免费。卖方须安排人员进行包含节假日在内的全天候(7*24小时)电话值班,自接到服务通知(电话、传真或信函)始,3小时内给买方作出响应;对用户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卖方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排除故障。卖方需长期以成本价提供易损件或其他损坏配件,若在一个大修期内配件型号因淘汰无法采购,厂家需负责对设备进行免费升级并维护(新配件由卖方以成本价提供)。
2.所供产品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存在缺陷,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类产品。
3.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送货至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好。
七、包装及发运要求
1.设备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设备特性要求。
2.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缺失或损坏,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3.零件的包装物,必须保证零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能碰伤,不致变形、损坏和散失。
4.包装物应标明制造厂名称、厂标、产品名称、型号、包装数量、重量及必要的其它标志,如勿压等字样。
5.每件包装物内应有装箱单和附有技术检验部门及检验员印章的产品合格证及必要的技术文件(如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其他高于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标准也可以采用。中标厂家在产品生产前,应主动与买方进行技术联络和技术规格确认,以保证产品的性能、尺寸及相互间配合无误。
八、交货地点及到交货时间
1.交货时间:中标后二个月内。
2.交货地点:嘉峪关车辆段、兰州西车辆段。
九、验收要求
1.依文件要求对全部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2.拆箱后,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资料、介质进行登记,并与装箱单进行比对,如有出入由供应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及使用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如设备测试过程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用户需求书或合同规定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买方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4.投标者提供全部的技术条件,包括技术数据、试验报告、检查方法和包装。
十、其他要求
1、卖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须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技术标准。
★ 2、如验收过程中发现卖方提供的产品未达到《用户需求书》要求或卖方投标过程中存在资质、业绩造假或卖方未能按时供货等问题,买方有权废止合同并拒绝付款,卖方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部分

用 户 需 求 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西车辆段购置压吨实验台
2.预算金额:人民币13万元
3.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备注
1兰州西车辆段购置压吨实验台
1
★二、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近五年内在全路范围内有销售压吨实验台业绩且近五年内销售量不低于3台,并能够在招标现场提供相关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否则将视为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处理。
3、是压吨实验台的制造单位。
三、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对重要的指标或性能参数投标人有一项不符合,将视为无效报价)
1、须为微控设备
2、能够完成以下试验:
转向架形式自由高压吨检测备注
检测高度载荷
转K2型710
682

转K4型701
680
71.05(含心盘磨耗盘)
转K5型703
684
70
转K6型694
680
65.7
转K7型 694
680
69.58
转8G、转8AG、转8B、转8AB型697
70
C76A695
681
70(不含心盘磨耗盘)
C76B690
678

C76C702

3、额定载荷:不小于 80kN
4、测量精度: ±0.1%FS
5、检测时间: 2min /台
6、系统压力: 不小于10Mpa
四、质量保证要求:
无论在《用户需求书》中指出与否,卖房提供的产品质量须保证优良,性能必须稳定、安全可靠,使用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具有合格证,设备整机出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保证买方正常使用,否则买方有权废止合同并拒绝付款,卖方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
五、设备的一般要求
1.设备采用的配件必须是制造商原装、全新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的出厂标准。
2.设备采用的配件外观清洁,标记编号清晰、明确。
3.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报价人都应提供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列出。
4.设备采用的配件必须提供出厂合格等质量证明文件。
5. 设备采用的配件必须是在中国范围内合法销售、原装、全新,并完全符合用户要求的产品。
6.报价人所报设备工艺技术等必须满足或优于以上技术参数要求。
7.设备厂家须绘制维修所需原理图,编辑常见故障处理方法,在提供纸质设备说明书的同时提供电子版本说明书。
六、售后服务要求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均从买方最终验收签字生效之日算起),保质期内如有零部件损坏,自更换该件起,再对该零部件重新质保。设备质量保证期内所有服务均为免费。卖方须安排人员进行包含节假日在内的全天候(7*24小时)电话值班,自接到服务通知(电话、传真或信函)始,3小时内给买方作出响应;对用户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卖方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用户现场排除故障。卖方需长期以成本价提供易损件或其他损坏配件,若在一个大修期内配件型号因淘汰无法采购,厂家需负责对设备进行免费升级并维护(新配件由卖方以成本价提供)。
2.所供产品须按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若发现存在缺陷,供应商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同类产品。
3.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送货至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好。
七、包装及发运要求
1.设备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设备特性要求。
2.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缺失或损坏,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
3.零件的包装物,必须保证零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能碰伤,不致变形、损坏和散失。
4.包装物应标明制造厂名称、厂标、产品名称、型号、包装数量、重量及必要的其它标志,如勿压等字样。
5.每件包装物内应有装箱单和附有技术检验部门及检验员印章的产品合格证及必要的技术文件(如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其他高于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标准也可以采用。中标厂家在产品生产前,应主动与买方进行技术联络和技术规格确认,以保证产品的性能、尺寸及相互间配合无误。
八、交货地点及到交货时间
1.交货时间:中标后二个月内。
2.交货地点:兰州西车辆段。
九、验收要求
1.依文件要求对全部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的验收。
2.拆箱后,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资料、介质进行登记,并与装箱单进行比对,如有出入由供应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及使用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如设备测试过程中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用户需求书或合同规定时,将被看作性能不合格,买方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4.投标者提供全部的技术条件,包括技术数据、试验报告、检查方法和包装。
十、其他要求
1、卖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须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技术标准。
★ 2、如验收过程中发现卖方提供的产品未达到《用户需求书》要求或卖方投标过程中存在资质、业绩造假或卖方未能按时供货等问题,买方有权废止合同并拒绝付款,卖方无条件承担一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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