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九牧中心小学教学楼及学生宿舍楼雨棚修缮工程
浦城县九牧中心小学教学楼及学生宿舍楼雨棚修缮工程
邀请单位:福建省浦城县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浦城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协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九牧中心小学教学楼及学生宿舍楼雨棚修缮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浦城县九牧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浦城县九牧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浦城县九牧中心小学 ;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浦城县九牧中心小学教学楼及学生宿舍楼雨棚修缮工程施工图所有的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961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未被列入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自2019 年7月19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自2019 年8月16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5)根据建司局函市(2020)38号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精准稳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复工复产,现决定,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7月 7日至 2020年7月11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周末节假日无休),持授权委托书到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浦城县兴浦中一区81号-2) 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K=10% 。
6.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仟陆佰。
6.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现金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 20日上午9时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浦城分公司(浦城县兴浦中一区81号-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确认
8.1.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0年7月 11日17 时 30分前将确认函递交至代理机构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j.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浦城县九牧中心小学
地址:浦城县九牧中心小学
邮编:353413
电话:188*****009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腾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2号金辉广场28层2803室 (浦城县兴浦中一81号-2),
邮编:353400
联系人: 小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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