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湖路(环城南路-堇山西路)匝道及地面辅道工程—跨越S5(杭甬)高速公路杭甬高速涉路施工交通导改工程招标公告
广德湖路(环城南路-堇山西路)匝道及地面辅道工程—跨越S5(杭甬)高速公路杭甬高速涉路施工交通导改工程招标公告
广德湖路(环城南路-堇山西路)匝道及地面辅道工程—跨越S5(杭甬)高速公路杭甬高速 涉路施工交通导改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德湖路(环城南路-堇山西路)匝道及地面辅道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4】1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跨越S5(杭甬)高速公路杭甬高速涉路施工交通导改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
项目规模:本工程包括环城南路立交WS、SE落地匝道、广德湖路跨线桥右转A匝道,广德湖路地面辅道。WS落地匝道长约676米(含桥梁长约469米),SE落地匝道长约617米(含桥梁长约518米), 跨线桥右转A匝道长约72米(含桥梁长约72米),匝道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9米,具体横断面布置为:0.5米防撞墙+ 8米机动车道+0.5米防撞墙;地面辅道长约720米(包括4座地面桥),道路标准路幅宽度为10.5米,具体横断面布置为:7米机非混行道+3.5米人行道。环城南路立交WS、SE落地匝道工程建设标准为立交匝道,设计行车速度为50公里/小时;地面辅道建设标准为城市主干道,计行车速度为40公里/小时。
招标控制价:*******元
招标范围:高速公路拓宽段范围内的标牌、路锥、导向牌、频闪灯、水马、水泥砼隔离墩、防眩板、标线、情报板等临时交通施工组织,施工方案中的日常管理人员、预警车、拖车等,交通安全设施图纸中的隔离栅等施工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符合浙江省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管理处、宁波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验收标准并符合通车运行要求。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第一阶段10日历天,第二阶段30日历天,第三阶段10日历天,第四阶段10日历天,第五阶段20日历天,并配合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对本项目拟委任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①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并有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②拟委任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号”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s://glxy.mot.gov.cn/company/index.do?type=0)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5 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 C 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 号)执行。)
3.6 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 号)执行。)
3.7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和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进行查询以(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7 月 28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防疫期间,开标形式以招标(代理)人开标现场通知为准。疫情解除前请各位申请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及规定,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相关准备工作。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9楼
联系人:劳晓波、许爽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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