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市政道路保洁外包服务(NNJKZC2020-026)质疑答复书(南宁市大之家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市政道路保洁外包服务(NNJKZC2020-026)质疑答复书(南宁市大之家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相关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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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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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南宁市大之家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质疑人于2020年7月6日向我中心递交了《质疑函》,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市政道路保洁外包服务(NNJKZC2020-026)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第4.商务分“4)自2017年以来,投标人获得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信誉类证明,如重合同守信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得省级的得3分,获得市级的得1分,不重复计分,满分3分。”,仅限制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明显的倾向性,对潜在供应商有失公平。
招标人处理意见:质疑人的该项质疑成立。招标人将删除本项评分点。
二、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P95的格式9项目投入人员情况一览表“但每个标段拟投入人员不可重复”和招标文件P96的格式10车辆配置一览表“但每个标段拟投入车辆不可重复”,限制了从业人员等企业规模,明显的排他性,对潜在供应商有失公平。
招标人处理意见:本项目应配备的人员和车辆的要求是参照《城镇环境卫生作业定额标准》以及本项目实际保洁服务要求所设置的,未限制企业规模。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投标。由于质疑人的该项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该项质疑不成立。
三、处理结果
质疑人的质疑事项1质疑成立;质疑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一款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质疑人的质疑事项2质疑成立,本项目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人对经开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
2020年7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洁服务 南宁 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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