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市政道路保洁外包服务(NNJKZC2020-026)澄清答复书(广西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市政道路保洁外包服务(NNJKZC2020-026)澄清答复书(广西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相关招标公告 · NNJKZC2020-026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市政道路保洁外包服务(NNJKZC2020-026)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2020-06-18 · NNJKZC2020-026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市政道路保洁外包服务(NNJKZC2020-026)招标公告 2020-07-01 变更记录 · NNJKZC2020-026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市政道路保洁外包服务(NNJKZC2020-026)质疑答复书(广西东业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020-07-07 · NNJKZC2020-026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市政道路保洁外包服务(NNJKZC2020-026)质疑答复书(南宁市大之家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2020-07-07 疑问提出人:广西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向我中心递交了《关于“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市政道路保洁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存在问题的说明函》,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批市政道路保洁外包服务(NNJKZC2020-026)招标文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评分办法提出疑问。现就有关疑问事项答复如下: 一、疑问事项1:服务需求一览表中,A、B、C、D、E、F六个分标对拟投入的道路清扫保洁车辆要求提交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或购置发票复印件,租赁的车辆需提交行驶证复印件或购置发票复印件与租赁合同复印件。该要求作为投标必备条款,增加投标人的投标成本,且带有较高的门槛限制,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精神相违。该条款是否应当删除? 招标人澄清意见:该条款为本项目基本条款,中标供应商应当配备有相应的环卫作业车辆。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投标。本项目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不存在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精神相违的情形。因此,招标人保留该条款。 二、疑问事项2:第三章 评标方法 商务分中第4条:自2017年以来,投标人获得过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信誉类证明,如重合同守信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得省级的得3分,获得市级的得1分,不重复计分,满分3分。涉嫌歧视中小企业和新成立的企业。本条款是否不应该作为加分项。 招标人澄清意见:招标人将删除本项评分点。 感谢贵公司对经开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 2020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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