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乡镇垃圾处理场提升改造项目正常公告

玛曲县乡镇垃圾处理场提升改造项目正常公告


  • 正常公告:玛曲县乡镇垃圾处理场提升改造项目正常公告

  • 玛曲县乡镇垃圾处理场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羚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根据玛发改字【2020】110号文件《玛曲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玛曲县乡镇垃圾处理场提升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玛曲县乡镇垃圾处理场提升改造项目

    2、工程规模:1.阿万仓镇:渗滤液处理站占地面积1040平方米,新建渗滤液处理车间一座(建筑面积161.71平方米,单层建筑,含配电室、控制室、DTRO系统、酸罐间等,处理规模为30.00T/d),新建浓缩液储池/清水池一座(建筑面积69.96平方米,单层建筑),购置渗滤液处理系统设备一套(含预过滤系统1套,一级DTRO反渗透系统1套,二级DTRO反渗透系统1套,储罐及化学添加系统1套),HDFE进水管(DN25)30米,HDFE排污管(DN200)20米,围墙127米,铁艺大门一座,场地硬化271.16平方米,电力线缆及配套工程(含监控设备)30米,场地士方整理(场地内部挖填平衡)1040立方米,绿化面积(原状草皮恢复)387.17平方米。

    2.曼日玛镇:渗滤液处理站占地面积1040平方米,新建渗滤液处理车间一座(建筑面积161.71平方米,单层建筑,含配电室、控制室、DTRO系统、酸罐间等,处理规模为20.00T/d),新建浓缩液储池/清水池一座(建筑面积69.96平方米,单层建筑),购置渗滤液处理系统设备一套(含预过滤系统1套,一级DTRO反渗透系统1套,二级DTRO反渗透系统1套,储罐及化学添加系统1套),HDFE进水管(DN25)50米,HDFE排污管(DN200)50米,国墙127米,铁艺大门一座,场地硬化271.16平方米,电力线缆及配套工程(含监控设备)30m,室外电力线缆1500m,场地土方整理(场地内部挖填平衡)1040立方米,绿化面积(原状草皮恢复)387.17平方米,机井1口(井壁管直径均为400mm,单井设计开采量为20m3/h,井深105m)。

    3.欧拉秀玛乡:渗滤液处理站占地面积1040平方米,新建渗滤液处理车间一座(建筑面积161.71平方米,单层建筑,含配电室、控制室、DTRO系统、酸罐间等,处理规模为20.00T/d),新建浓缩液储池/清水池一座(建筑面积69.96平方米,单层建筑)购置渗滤液处理系统设备一套(含预过滤系统1套,一级DTRO反渗透系统1套,二级DTRO反渗透系统1套,储罐及化学添加系统1套),HDFE进水管(DN25)40米,HDFE排污管(DN200)30米,围墙127米,铁艺大门一座,场地硬化271.16平方米,电力线缆及配套工程(含监控设备)30米,场地土方整理(场地内部挖填平衡)1040立方米,绿化面积(原状草皮恢复)387.17平方米。

    4.齐哈玛镇:渗滤液处理站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新建渗滤液处理车间一座(建筑面积161.71平方米,单层建筑,含配电室、控制室、DTRO系统、酸罐间等,处理规模为20.00T/d),新建浓缩液储池/清水池一座(建筑面积69.96平方米,单层建筑),购置渗滤液处理系统设备一套(含预过滤系统1套,一级DTRO反渗透系统1套,二级DTRO反渗透系统1套,储罐及化学添加系统1套),HDFE进水管(DN25)50米,HDFE排污管(DN200)50米,围墙135米,铁艺大门一座,场地硬化310.00平方米,电力线缆及配套工程(含监控设备)30米,场地土方整理(场地内部挖填平衡)1200立方米,绿化面积(原状草皮恢复)508.33平方米。

    3、工程范围:实施方案的所有内容(详见实施方案)

    4、建设地点:玛曲县境内

    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8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8月14日

    6、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及地方配套资金

    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并含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应有行业部门颁发的C证,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

    (2)根据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无效。)

    (3)项目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造价员、机械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由持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人员担任)均要求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4)投标人具备近三年(指 2017 年 7月 1 日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的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等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5)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6)注:招标文件获取后,各投标申请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需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监督管理平台上报投标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信息,并将通过确定的《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或《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外企业],于 2020年07月15日17:30分时之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羚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处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或《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外企业]核查结果将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7) 投标人在开标前五日,投标单位须将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截图及甘南州人社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等资料发送至我公司邮箱(********18@qq.com)(原件需带至开标现场)。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其他

    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jy.gnzrmzf.gov.cn/f)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投标人确定投标的需在系统首页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中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的手机

    2、获取时间:2020年07月07日18时00分至2020年07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3、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该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凡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截图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03日15时50分。

    2、递交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开标大厅(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电汇、转账 、担保函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电汇、转账或网银转账到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账、电汇或网银转账时投标单位必须将 XXX 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填写在用途、备注或附言栏内。并于开标前持汇款单到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对其产生的无效投标等不利因素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登记时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个人账户或其他机构名称缴纳。

    3、投标保证金如需担保,需经招标人书面形式同意,投标人可采用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函格式进行担保。

    注: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到账。投标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保证金金额: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开户单位: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户银行:工行玛曲县支行

    帐 号:****************127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从单位基本账户支付,其他账户或方式不予接收)。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http://ggzyjy.gnzrmzf.gov.cn/f)。

    九、联系方式

    1、监督单位:甘南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2、咨询单位: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督科

    咨询电话:****-*******

    3、 招标人:玛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玛曲县尼玛镇萨日路1号

    联系人:李维亮

    联系电话:189*****373

    4、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羚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东六路州人大家属楼3单元101室

    邮 编:747000

    联 系 人:龙玲芳

    电 话:138*****171


    甘肃羚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改造 垃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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