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旧物资出售招标公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旧物资出售招标公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旧物资出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175-CZ-2020-04
各投标人:
经上级批准,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108国道改造项目和新晋祠路项目拟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处理工地旧模板,欢迎有意购买者按下列要求参加投标:
一、 拟出售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见附表)分为2个包件:
拟出售物资明细附表:
包件号物资
名称单位预估数量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元)存放地址及联系方式
108GDGZ-01旧物资吨468.37108国道改造
项目50000存放地址:太原市晋源区
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52*****057, 杨女士,电话:181*****866
XJCL-01旧物资吨50.82新晋祠路 项目10000存放地址:太原市晋源区
联系人:周先生,电话:155*****777,贺女士,电话:133*****752
注:所有旧物资数量均为预估数量,场地存放数量按照招标人指定出售,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有序装车,不得干预。
二、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者自然人,鼓励一般纳税人企业参与本次招标。
2.投标人近5年不得存在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分)公司及所属项目进行诉讼的情况。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或供应商法人以自然人身份投标。
3.投标人于2020年7月8日至16日可到现场查看实物。投标人自行查看,招标人不组织统一查看活动。到达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到达,交通风险及费用自理,具体地址及联系人详见拟出售物资明细
三、发布公告:本次招标公告于2020年7月7日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及上发布。有意参与的收购商请及时与我项目工作人员联系。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30~17:30时)。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晋祠镇东尖庄村,联系人:见明细附表联系人。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件,投标人须派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现金或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电汇招标文件款,请带银行回执领取招标文件。电汇招标文件账号与投标保证金账号一致。注:招标文件款售后一概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递交与登记:投标人于2020年7月8日9:00至7月16日18:00到指定地点(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晋祠镇东尖庄村)报名登记,并交纳报名费。投标保证金在2020年7月27日之前以现金或银行汇款的形式交纳:108GDGZ-01包件(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6461,户名:中铁十七局五公司108国道改造工程第二标段项目部);XJCL-01包件(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9508,户名:中铁十七局集团新晋祠路道路改造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投标保证金汇款备注为:XX项目XX包件旧物资出售投标保证金。108GDGZ-01:5万元/包件;XJCL-01:1万元/包件.登记时请各投标人提供单位资质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注:(1)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招标人(使用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只能退到原付款账号,其他账号一律不予办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双方无异议时退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开标后出现投标人放弃投标或放弃中标的情况。
五、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投标人于2020年7月27日8:00-10:00前将《投标报价函(盖公章)》及公司资质、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或我单位项目开据的收据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个人身份证,个人投标将《投标报价函(按手印)》及个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或我单位开据的收据复印件以密封袋贴密封条形式报招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上注明2020年7月27日10点前不得开启字样。10:00点后拒收投标文件。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10:00,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晋祠镇东尖庄村
六、评标:2020年7月27日15:00-16:00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并发中标通知书。
七、中标后续工作:中标单位或个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事宜(节假日顺延),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在48小时内向招标人指定账户:108GDGZ-01包件(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6461,户名:中铁十七局五公司108国道改造工程第二标段项目部);XJCL-01包件(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9508,户名:中铁十七局集团新晋祠路道路改造工程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支付预估数量100%的购货预付款,在执行过程中,如预付款使用完毕但是货物没有装完,需补交齐剩余预估数量的购货款,方可再继续装货,如果货物全部装完后,预付款有剩余,招标人将剩余款项退还给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办理合同事宜或未支付预付款的,按弃权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中标人依次向第二名推荐候选人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流程同上。如发现围标,串标行为,投标保证金直接予以没收。
中标单位或个人在预付购货款后15天内必须将场地内招标人指定废模板运出,并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过磅,双方签认过磅数量后,该批废旧模板产权自动转移给购买方,后续该批模板发生的一切责任与招标人无关。如中标人15天内无法将该批模板全部运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安排收购商进行收购,且没收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
中标单位或个人在回收旧模板过程中的装卸费、切割费、吊装费、人工费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或个人承担,与招标人无关。中标单位或个人在回收旧模板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单位或个人承担,与招标人无关。中标单位或个人在现场回收废旧模板应遵守招标人现场规章制度,文明施工。
现场模板上的混凝土或者其他附着物由投标人在原地清理,无论是否清理干净,都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八、报价要求:
1、本次投标设底价:108GDGZ-01包93.67万元;XJCL-01包10.17万元。所有投标报价均不得低于底价,否则我公司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2、投标报价为含税报价,投标报价单位为人民币:元,小数最多保留两位。
3、所有物资按包件号一包一投,不接受单独物资投标。
九、评标办法
1、只对符合本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进行评标;
2、以报价从高到低进行选择收购商,依次排名;
3、未中标的收购商招标人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十、联系方式:详见拟出售物资明细附表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二0二0年七月六日
108GDGZ-01包件
拟处理旧物资明细表
序号物资名称单位数量项目名称存放地址及联系人电话
1盖梁模板吨103.28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公工程有限公司 108国道改造工程施工第二标段
项目经理部存放地址:太原市晋源区
联系人:
周先生,电话:152*****057
杨女士,电话:181*****866
2A型方柱模板84.25
3B型方柱模板33.78
4C型方柱模板90.74
5D型方柱模板18.08
6E型方柱模板18.94
7F型方柱模板32.38
8G型方柱模板86.92
9合计468.37
XJCL-01包件
拟处理旧物资明细表
序号物资名称单位数量项目名称存放地址及联系人电话
1墩柱模板(墩身A型、墩身B型)吨50.83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公工程有限公司 新晋祠路道路改造工程一标段
项目经理部存放地址:太原市晋源区
联系人:
周先生,电话:155*****777,贺女士,电话:133*****752
2合计50.83
*************投标报价函格式
投 标 报 价 函 (包件号:XX )
致: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在知悉贵公司处理部分项目旧物资,我单位(个人)派人到现场察看了拟出售物资及现场实际情况,我单位(个人)结合市场现状,愿意按以下报价收购拟出售物资,自主承担购买物资的市场收益及风险。
我单位愿意以以下单价和合价投标:
序号物资名称包件号单位预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存放地址及联系人电话
1该报价为综合报价,包含人工费、吊装费、切割费等一切费用。
合计
投标总价为:(大写):____
(小写):____ __
一、如果我单位(个人)中标,在接到贵公司的中标通知书后承诺如下:
1、我单位(个人)在三日内与贵方签订合同事宜。
2、我单位(个人)与贵方签订合同后,在48小时内向贵方指定账户支付预出售物资数量100%的购货预付款。
3、贵公司不负担我单位(个人)的运费、吊装费、切割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4、贵公司也不承担我单位(个人)人员在吊装、运输、切割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意外伤害、现场安全等费用。
5、贵公司不承担我单位(个人)的任何投标费用。
6、我方承诺在装车过程中,如发生外部干扰事件(如当地人员进行干扰等),均由我方自行协调处理。
7、在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将贵方指定模板全部运出存放地点。
投标单位(个人):
盖章(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2020年月日
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资质(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等)附后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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