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城区内(莆秀路至府东路)绿化提升工程设计和施工一体化方案比选招标公告

秀屿区城区内(莆秀路至府东路)绿化提升工程设计和施工一体化方案比选招标公告

· 秀屿区城区内(莆秀路至府东路)绿化提升工程设计和施工一体化方案比选项目 2012-5-4

设计和施工一体化方案比选招标公告项目编号:诚实招标莆字(2012)第(060)号为深化城区绿化品位,进一步完善城区绿化、美化、香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城区绿化设计和施工一体化方案进行招标,具体如下: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秀屿区城区内(莆秀路至府东路)绿化提升工程设计和施工一体化方案比选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拔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 建设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 ;工程建设规模: 节点绿化30万以内 ;2) 招标范围和内容:秀屿区城区内(莆秀路至府东路)绿化30万以内方案、施工图设计及施工;3)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 7 个日历天;养护期:6个月 ;4)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为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或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一体化企业。2) 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园林专业)资格;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3) 投标人应具在设计方面能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与深度提供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规划成果,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4)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主办方必须是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单位。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4.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有关资料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本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还须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可不提供);
3)、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不分主、增项差别) 证书复印件。5)、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园林专业)职称证书复印件。6)、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复印件或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备注: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5、招标时间安排:有意投标的单位携带本招标公告第4点报名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于2012年 5 月 4 日至2012 年5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00分,下午3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荔城北大道119弄27号)报名。
6.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设计方案比选1) 本次比选方案经项目评标委员会从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含电子版)及项目设计负责人简要简述本设计方案的设计理念、施工技术及养护管理等方面,时间约为五分钟,开标会根据评委对投标人所投的票数多少确定中标单位,投标人所得票数第一名的为中标单位,投标人所得票数第二名的中标选侯人将获得贰仟元人民币的补偿金,投标人所得票数第三名的中标选侯人将获得壹仟元人民币的补偿金,投标人的设计成果与招标人共享,投标人设计方案入选第一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单位;其它候选人,业主不支付设计工本费,被评委会确定为废标及其他排名的应选人不做补偿,中选人的补偿金、设计费包含在工程造价中,不另外单独计发。如果投标人为一家参加投标的也可根据业主要求进行方案优化直接后确定为中标单位。2) 中选人根据专家的建议意见,业主的要求修订设计方案,直至通过符合业主要求。应选人一旦中选,可以根据业主要求方案进行优化施工图设计。7.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 元整(¥ 1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中标人中标后1万元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8. 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 5 月 14 日 10 时00 分,提交地点为: 莆田市秀屿区建设局五楼会议室(522室)。 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9. 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同时在秀屿建设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10.公告及其它工程发包价按审后造价下浮16%计取,工程款支付待项目完工验收后且养护期满六个月后一次性付清。11. 联系方式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邮编:351146 ;电话: ****-******* ;联系人: 沈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2389号第三层,邮编:351100;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郭先生 。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12年5月4日附件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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