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街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1#楼、4#楼、6#楼)施工招标公告

沿河街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1#楼、4#楼、6#楼)施工招标公告

乐平市沿河街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1#楼、4#楼、6#楼)施工招标公告
赣建 乐 招字(2012) 018 号
一、乐平市沿河街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1#楼、4#楼、6#楼),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地址:乐平市沿河街

2、项目总投资约2628万元,本项目投资约为2628万元

3、建筑面积约24856平方米

4、层数/结构:6层、17层/框架

5、标段划分: 壹 个标段

三、投标报名人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省外企业须于2009年元月1日前在赣备案)。

(2)具有注册建造师(房屋建筑专业)壹级资质。

四、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证书及业绩材料:

投标人需提交单位介绍信及以下有关原始证件备查,并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拟派的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和五大员证书,拟参加本次投标法定委托人、建造师及五大员已交纳2009年3月1日-2012年3月1日社保、医保,需提供缴费凭证及社保手册、医保手册(卡)。企业及建造师业绩要求:2007年以来承接过造价不低于所参加投标标段造价的类似保障性住房工程。[业绩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批复的开工报告书其中的两项(含)以上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

五、企业提供的证书、业绩、社保、医保等材料需真实,如有虚假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三年内不允许在本市参加投标活动,已中标企业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有关本项目招标其他事宜:

(1)本工程采用2010年新评标办法示范格式文本(实行网上投标申请、电子化招投标)

(2)报名开始之日起至2012年5月12日之前,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与招标人签订诚信承诺书方可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会。

(3)请实时关注网上公告内容,在截止时间前及时下载招标相关资料文件,提交疑问。

(4)该工程的标后管理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投标人需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及履约保证金。

(6)请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自行去共友公司购买网上招标系统身份证锁。

(7)软件系统操作的技术咨询可联系江西共友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1*****637

七、投标申请(报名)时间

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11日

八、资格审查时间详见预审文件。

九、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乐平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部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0*****786

招标代理:江西方泰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余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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