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海关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海关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海关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0年7月7日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海关技术中心的委托,就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海关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是限额标准以下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NBITC-********8
2、项目名称: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海关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4、项目概况:采购货物名称、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子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 主要用途及技术规格 |
1 | 锂电池高低温冲击试验箱 | 1 | 46.00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
2 | 汽化过氧化氢消毒器 | 1 | 30.00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
备注:本项目每子包均设有预算金额;请各供应商按预算金额内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形式获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6.2采购文件发售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4日(北京时间08:3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发售期限届满后,除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发售采购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6.3采购文件发售形式、售价及联系电话:
6.3.1采购文件售价为每子包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2我公司采购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潜在供应商购买标书前需要在我公司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请登录我公司网站www.nbbidding.com,进入“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或扫码我公司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
标书费用的支付可选择微信或者支付宝。为了保护供应商信息,防止串通投标,规定同一支付人对同一个子包只能扫码支付一次,如多次支付,经查实只认定第一次支付有效,其后的支付购买一律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支付人自己承担。
标书出售联系电话:****-********。
7、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14时15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7.2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交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提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邮寄到达我公司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递交方式,不邀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启响应文件活动,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将通过与供应商微信视频、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作出。
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收件人:鲍顺翱 联系方式:0574-********
7.3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启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响应文件无法在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等,造成供应商无法参加本项目招标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8.1开标时间:2020年7月28日14时15分(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一)
(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8.3投标文件开启现场开启微信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供应商参与远程视频语音开启过程,届时如供应商未按时参加微信群视频语音开启活动的,视同该供应商默认开启过程,不得事后对投标文件开启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8.4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shunao@qq.com
8.5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①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微信号,并请在开启时间至告知评审结束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沟通畅通,否则因此影响供应商参与投标文件开启或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10、其他注意事项
10.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成功进行注册登记。
10.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10.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4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采 购 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66号A座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
电 话:0574-********、******** 传 真:0574-87198579
联 系 人:姜春辉、鲍顺翱、王媛
招标
|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