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机械厂棚户区改造(城中村)建设项目代建招标公告

清华机械厂棚户区改造(城中村)建设项目代建招标公告

长治清华机械厂棚户区改造(城中村)建设项目代建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清华机械厂棚户区改造(城中村)建设项目,已由长治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长建发【2012】3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清华机械厂,建设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长治市清华街南侧、城东路西侧、南一环北侧。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20000平方米。工期要求:从项目代建开始至项目全过程代建管理完成,工程交付使用,资料归档,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项目建设至竣工验收、项目决算、产权办理、资产移交、资料归档等实行代建管理。按 一 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限山西省范围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其以上(工民建专业)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有意参加投标者, 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法人委托书、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请于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 5月11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长治市智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 年5月7日至2012年 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在 长治市智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治清华机械厂 招标代理机构:长治市智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清华街 地 址:长治市八一广场33号
邮 编:046012 邮 编: 046011
联 系 人:原广灵 联 系 人: 张鹿阳
电 话:****-******* 电 话:****-*******

2012 年 5 月 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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