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红星乡庙兜村青梅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邀请比选公告

诏安县红星乡庙兜村青梅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邀请比选公告


致:福建中约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江庆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中巢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闽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诏安县红星乡庙兜村青梅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诏安县红星乡庙兜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比选人为诏安县红星乡庙兜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比选代理单位为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比选。

2、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红星乡庙兜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248241元

2.3、比选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比选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比选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比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比选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比选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比选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比选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比选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本比选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比选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7月07日到2020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 8时 00 分至 12 时00 分,下午14 时 30 分至 18时 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中骏蓝湾香郡(二期)14栋1515室)办理相关资料,若需邮购,请自行与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比选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选人法(K=10%)

发包价:223416.97元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7月17日16: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提交

备注: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密封在信封中,并在信封上写上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给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7月17日16:00分:

7.2.开标地点:诏安县红星乡招投标中心(红星粮站内)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政府 (http://www.zhao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比选人:诏安县红星乡庙兜村村民委员会

电话:139*****832

联系人:杨先生

比选代理机构: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59*****632

联系人:小陈

监督部门:诏安县红星乡人民政府招投标管理中心

标签: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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