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含多媒体系统)等一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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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增城分局网上竞价采购项目(********0018a)采购公告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投标中心”)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增城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采购清单受理编号:********0018a。
竞价邀请函:GZIT2012-XJ001924。
项目名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增城分局网上竞价采购项目(********0018a)。
采购内容:采购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含多媒体系统)等一批。
项目实施地点:地址:增城市荔城街夏街大道48号。
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报价供应商递交网上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12年05月08日10时00分至2012年05月08日16时00分
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为在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注册的网上竞价供应商。
项目具体要求:
9.1 最高限价:人民币160,000元。
9.2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将会优先采购已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

9.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9.4 需求列表:
供应商须知
一、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二、项目工期要求: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三、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相关规定:

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有关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设备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㈢.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财行〔2011〕7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五、报价响应原则:
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响应还应包括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正版软件,相关辅件、组件、耗材等。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相关文书的,默认约定签订合同时提供(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及相关条款作一一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供应商报价畸低的,或者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或者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含糊不清、不确切、有歧义,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原厂产品信息不相符,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六、供应商须提供的服务:

㈠.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软件)必须是原厂正货(正版)且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产品必须是原生产厂商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以及相应的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证明,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需求的要求和报价响应的承诺,将产品、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应用培训,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㈡.本项目产品的质量保修期默认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投产品原厂(整机)免费上门保修三年(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本须知所称免费上门是指供应商派工作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的产品使用现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或者被盗,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病毒或者由于采购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可与供应商协商解决。保修期内,若产品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顺延,若停用时间累计超过三十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㈢.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应在接到产品故障报修后四小时内响应,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若故障检修两个工作日后仍无法排除的,供应商应在故障报修两个工作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原产品故障排除为止。
㈣.若供应商未能在产品故障报修后三个月内排除故障的、或者所供产品为非原厂正货(原厂生产)的、或者被查出全部或者部分是次品、旧品、水货、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的,则供应商应自发现之日起(或者故障报修之日起满三个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更换,且更换的产品应为不低于原产品型号、质量、配置、性能和售后服务的产品。
㈤.供应商负责产品的稳定性,负责免费上门更换产品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负责所有由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一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供应商应为本项目产品提供终身上门维护服务,保修期外产品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产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采购人提供产品的应用和维护培训。

七、供应商须承诺以下条款:

㈠.成交结果公告在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并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
㈡.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㈢.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对应合同正本的扫描图片(加盖双方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㈣.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及时将对应的项目验收报告扫描图片(加盖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㈤.任何有关本项目之事宜,应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招投标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八、支付方式:
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九、成交服务费:
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十、相关责任:
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和相关条款作完全实质性响应。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能按时按承诺履行项目报价响应条款、内容的,或者提出放弃成交、更改报价等影响项目的采购实施或工作进度的情况的,将被停止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停止的规则:第一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三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二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六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三次,立即停止其本月网上竞价会员资格并永久取消其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商品分类 数量 单位
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含多媒体系统) 11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在响应参数中详细列明所报产品设备的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产地信息、(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节能证书编号)。
触摸屏取号机:11台
15寸机柜,物理尺寸:高141CM、宽41CM、深40CM, 采用一体化立式金属烤漆工艺机箱、15英寸液晶显示器、触摸屏、控制主机、百兆网卡、多媒体(包含声卡、音箱)、80列高速热敏打印机等组成。采用全无线系统通讯方式。
控制主机:工控主机:信步工控主板;CPU:2.2G;内存:1G;硬盘:500G;10/100以太网接口;电源350W/80PLUS;采用WINDOWS XP操作系统。
液晶显示器:15″1024*768分辨率以上,亮度≥250Nits,对比度≥600:1。
触摸屏:15″可感知100G的触摸力、可承受5000万次以上的单点触摸、小于2mm定位精度、低于16毫秒的触摸响应时间、符合CE/FCC安全标准。
打印机:NT532高速自动切纸热敏打印机,80mm纸宽自动切纸,切纸刀寿命100万次,打印头寿命:100KM, 打印速度:120mm/秒。

显示屏:41个
φ5.0单色点阵模块, 物理尺寸:71CM X 15.5CM X 3.2CM, 5字屏,寿命10万小时以上,支持闪烁、移动、翻滚等显示模式,A级正品,电源具有过压、过流保护功能,可显示排队信息、欢迎词或其它提示性信息。屏体重量:1KG,视距:2~100米,通信方式:串行通信(485),连接方式:总线形,供电方式:总线供电;无线传输;

硬件叫号器:41个
17键多功能橡胶键盘、直流9V、6位LCD液晶显示屏,两位显示等待人数,四位显示当前排队号码、网线水晶头插头, 线长1.5米、物理尺寸:13.5CM X 9CM X 3CM
包括:呼叫、重呼、暂停、转移、特呼、弃号、查询当前硬件叫号器地址及业务队列, 设置业务类型,通信方式:串行通信(485),连接方式:总线形,供电方式:总线供电;无线传输;

综合显示屏:1个
物理尺寸:132CM X 83CM X 10CM,含电源,寿命20万小时以上,支持闪烁、移动、翻滚等显示模式

排队叫号系统软件:11套
支撑整个系统的协同工作,适用WIN2000/XP/NT/Win7各个版本系统中心控制管理系统,对排队系统软件进行远程维护的管理,并完成统计查询等工作,可根据需求设定界面增加功能,还可以与业务系统相结合。
1、排队系统软件提供设置取号机的业务类型功能;
2、取号机的一种业务可能会由多个窗口业务共同完成;
3、排队系统软件能定义每种业务开始和结束办理的时间,每天处理的最大业务数量,并能设置该业务是否暂停办理,并能上下午数量分开设置;
4、能对业务优先权进行设定;
5、排队系统软件支持处理十个以上窗口同时呼叫的能力;
6、可以对叫号器、窗口及用户进行灵活设置,服务人员登录后,呼叫器能显示出服务人员工号、办理的业务种类等相关信息,同时要求窗口的服务类型、窗口显示内容与服务人员的操作权限相关;
7、票号的顺序可以是所有业务混排,也可以是每项业务单独排号,单独排号时号码由业务号和顺序号两部分组成;

触摸屏取号软件:11套
1、取号系统的业务能根据后台系统的设置自动更新;
2、号票内容可由用户自由维护和更改;
3、可以实现多台取号机并联使用
4、号票的排队号生成规则,可以通过后台管理系统进行维护;
5、对于不同的排队业务,可以自由设置派号多少,并具有结某种业务暂停派号的功能;能设置取号的工作时间,超过此工作时间,取号机不能取号,并提示用户;
6、取号软件具备缺纸提示功能:
7、在取票系统上即时显示当前所有取票业务等待人数,用户不需要在取票之后就可以知道自己所需办理业务的等待人数;
8、根据用户号票查询当前队列中排在号码前的等待人数;

安装材料费:切槽、线槽安装、双绞线和电源线敷设、电源开关、插座安装等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必须承诺:
1、上述组件均为必配部件,供应商不得变更、调整、减少,报价时,必需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及相关条款作一一实质性响应,并列出详细所投品牌型号的技术参数和服务条款,以便我单位选择时作参考。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或者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含糊不清、不确切、有歧义,可视为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2、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时提供以上产品要求提供的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软件著作权认证证书;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加盖公章给采购人核实确认.在签订合同时,必将原厂针对此项目的项目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提供给采购人;在供货时,必将原厂针对此项目的供货确认函原件提供给采购人,以证明所投产品有正规的供货渠道。在我局确认授权函和厂家的购销合同的真确性后,方能签署合同,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处理。
3、供货安装:具有本地化服务队伍,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要求有工程师到指定地方安装验收,要求货物包箱有用户信息资料,直运采购单位,以保产品的合法渠道性。
4、为了保证货物以及配件的原厂性,供应商投标时需承诺所有产品必须由厂家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包装箱上标有采购单位名称,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要求有工程师协调验收安装,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其它要求: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必须对上述的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作完全实质性响应,如因弄虚作假而影响到采购人项目实施或工作需要的,其产生的经济损失,必将追究相应责任。

成交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需知
11.1 竞价结果公告在(www.it-tender.gov.cn)网站上发布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必须凭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据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投标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11.2 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该项目竞价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11.3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本项目的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所签署的合同原件及扫描件递交到招投标中心。
支付方式: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用转帐方式一次性全部付齐货款。
成交服务费: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增城分局; 地址:增城市荔城街夏街大道48号; 联系人:刘宇航; 联系电话:136*****336; 传真:********
有关此次竞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或传真或电邮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
传真:***-********
Email:gztender@gz.gov.cn
联系人:王灿
联系电话:***-********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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