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福清段森林通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沈海高速福清段森林通道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F*******
开标时间:2012-05-21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福清市人民政府石竹街道办事处、福清市人民政府宏路街道办事处、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F*******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沈海高速福清段森林通道建设工程 已由 福清市人民政府 以 融政综[2012]50号、专题会议纪要(七十七)号文 批准建设,各标段项目业主分别为 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福清市人民政府石竹街道办事处、福清市人民政府宏路街道办事处、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福清市新厝镇人民政府 ,各标段招标人分别为 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福清市人民政府石竹街道办事处、福清市人民政府宏路街道办事处、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福清市新厝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范围: 沈海高速福清段森林通道建设工程,具体依据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5840万元,其中镜洋镇标段工程造价约1900万元,绿化面积719.49亩;石竹街道标段工程造价约400万元,绿化面积269.51亩;宏路街道标段工程造价约1070万元,绿化面积370.03亩;渔溪镇标段工程造价约1910万元,绿化面积683.21亩;新厝镇标段工程造价约540万元,绿化面积216.79亩。
标段划分:沈海高速福清段森林通道建设工程分为镜洋镇标段(桩号K257+199~K268+240)、石竹街道标段(桩号K268+240~K271+900)、宏路街道标段(桩号K271+900~K278+400)、渔溪镇标段(桩号K278+400~K290+460)、新厝镇标段(桩号K290+460~K300+781)共计五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标段划分为准。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申请参加沈海高速福清段森林通道建设工程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只能获得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在评标时,将按镜洋镇标段、石竹街道标段、宏路街道标段、渔溪镇标段、新厝镇标段的前后顺序进行评审,已获得其中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参加其他标段的评审,但不参加其他标段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程序。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具备施工条件
2.2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境内,其中镜洋镇标段起于红星村终于高仑村;石竹街道标段起于跃进村终于真丰村;宏路街道标段起于宏路村终于南峰村;渔溪镇标段起于侨丰村终于红山村;新厝镇标段起于棉亭村终于峰头村。
2.3工期要求:各标段工期均为2012年6月30日前完工。
2.4工程质量要求:各标段均为达到国家规定造林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各标段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其它要求详资格审查文件):
1) 须在福州市行政区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2) 须具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造林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单位应与投标申请人单位一致;
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专业或林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或林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5)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相应提供投标保证金,各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如下:镜洋镇标段人民币叁拾捌万元、石竹街道标段人民币捌万元、宏路街道标段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渔溪镇标段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新厝镇标段人民币壹拾万元。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处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2 年 5 月 7 日至 2012 年 5月 11 日,每日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2 时 30分至 4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 5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7.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各标段均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法,其中预算价可竞争项目的下降系数K值均为 15 %。
7.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本人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资料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4 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镜洋镇标段:
招标人: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福清市镜洋镇
联系电话:159*****877
联系人:许心美
石竹街道标段:
招标人:福清市人民政府石竹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福清市石竹街道
联系电话:186*****682
联系人:林伯祥
宏路街道标段:
招标人:福清市人民政府宏路街道办事处
办公地址:福清市宏路街道
联系电话:158*****789
联系人:吴芳芳
渔溪镇标段:
招标人: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福清市渔溪镇
联系电话:138*****697
联系人:何善飞
新厝镇标段
招标人:福清市新厝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福清市新厝镇
联系电话:136*****812
联系人:刘紫云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6层601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
日期:201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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