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永春县宣传策划及传播项目采购公告

2020-2021年度永春县宣传策划及传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0-2021年度永春县宣传策划 及传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共永春县委宣传部
行政区域永春县公告时间2020年07月08日00:25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郑晰、陈炯恒
项目联系电话187*****598
采购单位中共永春县委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永春县衙口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7*****59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2020-2021年度永春县宣传策划 及传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525]HH[DY]*******

2、项目名称:2020-2021年度永春县宣传策划 及传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品目号预算允许进口合同包预算协商保证金
1
1-1电视服务1年800000
8000008000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计划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包12020-2021年度宣传合作采购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补充说明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供应商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7-07 23:33;报名截止时间:2020-07-14 00:00。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0-07-16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永春县展览城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0-07-16 09:30,永春县展览城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永春县委宣传部
联系人姓名:陈博文

地址:永春县衙口街1号

联系方法:187*****598

代理机构: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郑晰、陈炯恒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联系方法:****-********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2020-07-0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传播 策划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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