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永春县宣传策划及传播项目采购公告
2020-2021年度永春县宣传策划及传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0-2021年度永春县宣传策划 及传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共永春县委宣传部 | ||
行政区域 | 永春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08日00:25 |
预算金额 | ¥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郑晰、陈炯恒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7*****598 | ||
采购单位 | 中共永春县委宣传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春县衙口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5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2020-2021年度永春县宣传策划 及传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525]HH[DY]*******
2、项目名称:2020-2021年度永春县宣传策划 及传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
1 |
| 800000 | 8000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2020-2021年度宣传合作采购 |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 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补充说明 | 因疫情影响享受缓交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说明视同社保、纳税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须提供有关情况说明,供应商须对相关情况说明的真实性负责)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7-07 23:33;报名截止时间:2020-07-14 00:00。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0-07-16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永春县展览城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0-07-16 09:30,永春县展览城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永春县委宣传部
联系人姓名:陈博文
地址:永春县衙口街1号
联系方法:187*****598
代理机构: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郑晰、陈炯恒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49号-66
联系方法:****-********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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