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县公安局刑事技术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修武县公安局刑事技术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德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修武县公安局委托,对“修武县公安局刑事技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修武县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修武县公安局刑事技术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1、虹膜采集设备(7台)
2、足迹勘查灯(1台)
3、现场匀光勘查灯(2台)
4、数码单反相机套机(2台)
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五、本项目预算价:168000.00元(大写:壹拾陆万捌仟元整)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4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 ,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逾期不再接收报名。
2、地点:河南德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修武县山水文苑小区南门)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八、响应性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17日 上午9 时00 分(北京时间)
2、响应性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德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修武县山水文苑小区南门)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磋商会有关信息:
1、磋商会时间:2020年7月17日上午9时00 分(北京时间)
2、磋商会地点:河南德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修武县山水文苑小区南门)
1、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2、本项目变更、修改、补充通知等均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同一媒介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十一、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名称:修武县公安局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137*****810
2.代理机构:河南德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
修武县公安局
2020年7月8日
标签: 刑事技术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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