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建工建立外聘律师库项目选聘公告
江西建工建立外聘律师库项目选聘公告
江西建工关于建立外聘律师库的选聘公告
为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拟面向省内律师事务所选聘外聘律师库。外聘律师库建立后,集团及相关所属企业聘任常年法律顾问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人,需在律师库中选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诉讼、仲裁地在外省的除外,但代理律师需符合本公告第三条第(六)的要求),欢迎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参与选聘。
一、选聘方简介
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省属重点国有企业,有着六十年的发展历史。是江西省属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其前身为成立于1952年的江西省建筑工程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多项资质以及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经营权,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江西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全国500强、全国建筑业50强、江西省10强企业。集团公司连续6年进入“中国企业500强”。
二、选聘工作概述
集团将评选建立外聘律师库,当有常年及专项法律服务需求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外聘律师库中选定常年或专项律师。本次选聘仅对律师事务所资格进行择优评选,有效期为1年,并将根据入选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定期进行调整和更新。选聘方不保证纳入律师库的律师事务所一定能获得委托的法律服务项目。
三、参选方资质要求
参选律所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在南昌地区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连续正常营业1年以上(含1年)。
(二)不少于15名(含15名)专职执业律师,且有10名(含)以
上执业律师具有5年(含)以上执业经验;
(三)有服务大中型企业的执业经验,在相关的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律师团队或者相应的专业资质;熟悉合同法、公司法、国资监管、建筑法法律法规,熟悉国有企业相关法律风险管理的制度、流程;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与集团及所属企业无利益冲突,在以往与集团及所属企业合作过程中没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
(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考虑:
1.律师事务所及选派执业律师曾为省属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2.律师事务所及在册执业律师为省国资委常年法律顾问;
3.与集团以往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律所。
4.合伙人及其团队过往业绩出色,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具有丰富的专业法律服务经验;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六)选派的执业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执业五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三年以上,年检合格;
2.近一年无重大业务纠纷、无不良从业记录;
3.拥有较强的建设工程法律事务处理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4.对集团企业业务范围内的法律事务具有丰富经验;
四、主要工作内容
外聘律所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形式分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和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纳入外聘律师库仅为意向性入选,并不形成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关系,具体权利、义务以正式法律服务合同为准。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起草和审查合同、章程和其他重要法律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分析论证,就重大项目合法合规性及法律风险防范发表意见,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协助开展法律风险防范等非诉法律服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主要工作包括:诉讼、仲裁等律师代理服务,疑难案件研讨论证、法律尽职调查,投资并购、资产重组、改制等诉讼或非诉法律服务。
五、参选材料
参选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简介
简介应包含律所成立时间、执业律师人数、执业三年以上律师人数、办公场所及面积、执业擅长领域等主要内容。
(二)有效年审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成功案例
为大型中央企业、建筑施工企业、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和案例,应列明案例数量并对法律服务项目及内容进行简要描述。
(四)拟承办律师成员(每个律所限报10人)简历
重点在相关的执业经验,承办律师成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五)竞聘文件需以文件格式编排打印,一式五份。集团对各竞聘方竞聘文件将不予以返还,选聘方将会妥善保管、处理竞聘方竞聘文件。
(六)收费标准、方式方法以及优惠。
六、评选办法
集团组建评委会,根据参选文件以及需求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参选标准的律师事务所,集团将邀约参加选聘,选聘通过律师事务所竞聘材料结合竟聘方及拟承办律师成员的业界声誉进行评分。此次入库律所名额10家,分数排名前10名的入选,评选结束后,选聘方将以公告或发送入选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入选律师事务所。
七、递交参选文件
(一)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
(二)参选律所应采取纸质版本(装订成1册并密封于档案袋加盖公章)(材料按参选文件要求排序)报名参选。
(三)参选文件送达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956号,联系人:李明,电话:137*****887。
(四)参选律所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或退出名录。提交材料不予退还,我司承诺对提交的材料妥善保管和处理。
本次活动由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特此公告!
江西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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