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及服务监理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及服务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TZBCS-GC-2012-010

招标人: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监理(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范围为汽车北站至尚双塘站,线路正线长约23.569km,共设20座车站,其中地下站19座,高架站1座,换乘站8座。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人防工程为地下铁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平战结合的综合利用工程。全线19座车站、区间、出入段线等处设置人防防护设备(含人防防淹门)共计约371樘,其中地铁线路穿越浏阳河时,在汽车北站、开福区政府站、北辰三角洲站共6套人防防淹门系统。

1、工程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监理(第二次);

2、建设规模:计划投资约8500万元;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4、监理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范围项下全线人防防护设备预埋件、人防各分部分项工程、防护段土建结构、设计联络、产品设计(包含硬件和软件)、接口设计、设备制造、试验(包含接口试验、出厂试验,工厂验收试验及现场试验)、运输和仓储、培训、安装指导、测试(包括单机调试、系统调试、144小时连续测试)、综合联调、建设运营“3权移交”、试运行、预验收、系统移交(临管)、试运营、竣工资料整理及工程结算、工程验收、质保等监理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中的全部规定,但对于工程造价、质量或工期等相关问题的最终确定事宜应提交业主单位审定。

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计划工期为施工准备阶段7天,施工阶段暂定900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6、质量标准:合格;

7、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建设监理甲级资质,湖南省内企业资质证书若正在办理审核手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但须提供人防部门开具的其符合本项目企业资质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2008年以来具有一个或以上以往工程监理业绩。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2008年以来具有一个或以上以往工程业绩。

4、本项目的以往工程监理业绩为城市轨道交通人防监理项目或单项合同监理费用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且包含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在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以往工程监理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监理手册)为准,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长沙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若其中标,中标后其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到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其他相关手续按长住建发[2011]312号《长沙市入长建筑企业管理与服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6月1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以银行到帐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以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帐户,一律不退现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帐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轨道1号线人防采购、安装及服务监理)。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有任何疑问,应在2012年5月11日17:00前将疑问上传至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的答疑专区内,逾时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6月1日9:00(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授权委托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投标承诺函》、资格后审原件及投标文件参加。

八、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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