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香湾市民艺术中心引进服务项目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香湾市民艺术中心引进服务项目公告
香湾市民艺术中心(下称中心)位于香洲区梅华东路233号,临近珠海市博物馆,珠海大剧院,毗邻海天公园,建筑面积3084平方米,即将建成开放。中心以推进文化惠民服务,打造精品群众文化艺术综合体为目标,拟公开向社会招募群众文艺类服务项目入驻中心,诚邀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有资质的培训教育机构、专业老师前来参加报名。
一、招募类别:
A类:政府购买公益服务项目项目实施地点在香湾市民艺术中心,主要以活动的形式开展专业服务,单个项目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一)青少年妇女儿童服务类:主要包括香湾街道青少年妇女儿童及亲子兴趣培养类、成长教育类、社区志愿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青少年妇女儿童自我发展的服务等,满足青少年妇女儿童的需求;
(二)特色品牌类:挖掘香湾片区历史文化底蕴,根据香湾街道实际量身定制品牌项目,满足社区居民多元文化娱乐需求,打造特色品牌形象。B类:惠民便民性收费项目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高品质服务需求日益增加,政府扶持资金有限,为保障优质服务项目可持续运营,中心将坚持惠民便民原则,拟为居民引进惠民便民性收费服务项目。中心诚邀社会各界培训教育机构及专业老师积极申报,为辖区居民提供阶段性或者单次优质艺术类培训教育资源。为了保证个性化服务,本次项目引进每个类别只选取一家单位。
中心将提取部分培训费捐赠到“珠海市慈善总会·香湾公益基金”,用于未来开展公益活动和购买公益类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一年内,具体时间根据需求双方商定。
三、资格要求:
A类:政府购买公益服务项目(一)所有参与投标的社会组织必须在民政局登记备案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二)申请组织或机构主体资格具备合法性,且无受登记管理机关处罚等不良记录。
B类:惠民便民性收费项目(一)培训机构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培训机构须具有培训教育资质,授课老师须具有专业资质,且无不良记录;
3.报名机构需提供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二)个体老师资格要求:
1.个体老师须具有专业资质且无不良记录;
2.个体老师需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申报和邮寄两种方式(邮寄截止时间以实际收到申报资料日期为准)。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3日17时。
(二)报名及邮寄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37号香湾综合服务中心209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申报资料(所有资料请密封装订,一式十份。封面列明申报机构、填表日期、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A类:政府购买公益服务项目1.项目申报书(项目概述、目标、量化指标、实施计划、风险管理与控制、创新性、团队组成及分工);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预算明细表;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
5.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拟派驻团队成员名单(姓名、职责分工、专业资质、相关经验及履历)。
B类:惠民便民性收费项目1.培训机构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
(3)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本项目方案;
(5)机构类似项目业绩
2.个体老师申报资料:
(1)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本项目方案;
(4)本人类似项目业绩。
五、评审方式
(一)资格审核。香湾市民艺术中心运营管理办公室内部采购工作小组对申报单位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二)现场评审。资格评审合格的申报单位现场对己方提供的项目方案进行详细讲解,香湾市民艺术中心运营管理办公室内部采购工作小组抽选5名工作人员作为评委进行综合评分,按照服务类别进行筛选,得分最高者中标。
附件:1.政府购买公益服务项目申报材料
2.惠民便民性收费项目申报材料
珠海市香洲区香湾扬帆社会组织统筹服务中心
2020年6月24日
附件:
1.*******.zip" download="1.政府购买公益服务项目申报材料(1).zip" target="_blank">1.政府购买公益服务项目申报材料(1).zip
2.*******.zip" download="2.惠民便民性收费项目申报材料(1).zip" target="_blank">2.惠民便民性收费项目申报材料(1).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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