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PKZC-2012JZ040
项目名称:浦口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项目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二年五月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浦口区信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浦口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PKZC-2012JZ040
2、项目名称:浦口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项目
3、项目简要说明:详见第三章。
4、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一万元整,采用本票、汇票、电汇和同城转账支票(仅限本地供应商)形式交纳,拒绝其他形式。保证金不需封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单独随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中心。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响应性文件份数: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6、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2012年05月15日下午13:30-14:00,浦口区信息中心111会议室(浦口区天浦路6号6号楼)。
7、谈判时间、地点:2012年05月15日下午14:00,浦口区信息中心111会议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区县采购)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8、答疑时间:2012年5月11日下午14:00至15:00,在浦口区信息中心111会议室针对浦口区网络情况和平台需求情况进行现场答疑,欢迎有意向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准时到场。
联系人: 刘 磊 谈判文件接收人:刘 磊
电话:***-******** 传真:***-********
地 址:浦口区江苑路9号
邮政编码: 211800
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6886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05月07日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报价和谈判。
1.2 本次采购的产品系非进口产品,只接受非进口产品的报价和谈判。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3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1.4 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2、供应商是指响应竞争性谈判并且符合本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供应商应当是提供本采购文件所属货物的本国供应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具有较强的项目研发能力和软件开发能力,具有同类项目建设经验(需提供合同、项目验收单等实例证明材料)或者具备完整的系统原型(需提供系统说明),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的研发、实施及售后服务,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4、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4.1 竞争性谈判文件组成:竞争性谈判邀请、竞争性谈判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报价要求、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和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成交方法、成交标准、无效报价条款、无成交供应商原因、附件等。
4.2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报价;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报价。
4.3 采购中心如果要求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5.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递交谈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或在谈判过程中向谈判小组提出。
5.2 对在递交谈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中心将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的方式送达要求澄清的供应商。如果组织供应商勘察现场或者召开答疑会,采购中心对在答疑会之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在答疑会上集中回答。
5.3 在递交谈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中心均可对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并按照前款方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供应商人。
5.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5.5 采购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并按照前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供应商。
6、谈判费用
6.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2 本次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供应商予以关注。
二、响应性文件编制
7、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7.1 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谈判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7.4 谈判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谈判代表签字。
7.5 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7.6 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8、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8.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满足与否。对带星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未提供的,评审时不予认可。
8.2 谈判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9、谈判文件的商务部分
9.1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 谈判申请及声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谈判保证金;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年检章应清晰,原件备查。
(5)*《商务条款偏离表》(逐项响应);
(6)服务承诺;
(7)*根据3.2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9)本次谈判采购需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10)拟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11)报价产品如果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应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标注,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否则,打分时不予认可。
10、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
10.1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货物材质、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生产产地、品牌、型号等详细说明;
(2)*《技术条款偏离表》(逐项响应);
(3)详细的交货清单;
(4)详细的配置的技术参数表
(5)货物安装、验收标准、投标货物技术资料;
(6)项目集成(实施)方案;
(7)相关强制认证证书;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
采购文件中产品品牌或型号,是采购人根据项目所要实现的功能推荐的品牌或型号,并不是限制条件,供应商可以采用不低于推荐的产品档次参与竞争。但是,所有技术参数和功能不得低于采购要求,并保证整体性能的实现。
11、谈判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1.1 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1.2报价应包含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维护、服务、附件、及验收合格,以及维护期内备品备件、伴随服务、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项目总报价包含:项目费用 + 三年全面升级维保费用(占总报价30%),不得剥离。(如无此项,视为无效投标)
11.3 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货物和服务的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价。
11.4 政府采购倡导公平竞争,不得串通报价、哄抬价格,报价应低于市场平均价。
11.5 经谈判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报价的话,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11.6 投标方必须对三年维护期满后的续保费用报价,每年费用不得超过最终成交总价的10% 。
12、谈判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
12.1 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谈判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3、谈判保证金
13.1 供应商应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3.2 谈判证金应按照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
13.3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主动与谈判响应文件接收人联系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4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竞争性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将在签订合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等。
14、谈判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 供应商应提交一式叁份谈判响应文件。
14.2 谈判响应文件均由参与谈判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5、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5.1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拒收:
16.1 未按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16.2 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17、诚实信用
17.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7.2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17.3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采购中心有证据表明供应商有此行为的,采购中心将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四、谈判
18、谈判组织
18.1 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18.2 谈判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19、谈判程序
19.1 谈判小组审阅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谈判程序;
19.2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格进行谈判,谈判的轮次由谈判小组决定;
19.3 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9.4 谈判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响应性文件请各供应商作最后报价;
20、成交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21、成交标准。
21.1所有商务条款及技术条款不接受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报价。
21.2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在评审时分别给予当次一般产品最低报价5%、5%的价格扣除(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21.3评分办法
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综合得分最高者以及与最高分相差5%以内的得分视为符合采购需求,服务和质量相等的同一档次,本次采购选择该档次内报价最低(谈判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
谈判考虑的主要因素及其权值明细如下表:
类别分类总分评分得分
资质、资信15
技术方案45
服务40
合计100
序号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得分
资质、资信1公司资质,5分专家根据投标方相关软实力、质量体系认证,信誉信用证明材料,以及其他认证资质等酌情打分,满分5分。
2产品成功案例, 10分评价投标人在政府行业合作案例与诚信度。评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江苏地区的信息化项目成功案例为准,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专家酌情给分,每个2分,满分4分。
有类似开发成功案例的,由专家酌情加分,必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备查,专家根据案例对本次项目的可参考度等酌情评分,每个2分,满分6分。
以上两项不重复计分。
技术方案3系统架构评价,10分1.就方案的先进性、可扩展性、系统可靠性、安全性等进行评价,满分4分。
2.就方案的技术架构进行评价,如是否采用业界最主流的B/S框架、J2EE技术架构、网站页面采用div+css方式实现、使用oracle10g数据库等进行评价,满分6分。
4需求理解与技术方案 ,10分由评委根据投标方对项目需求的正确理解和满足程度,方案设计的方便性、兼容性、实用性等评分。
仅对招标文件做响应承诺,未提出实际可用的解决方案的,该项不得分。
5软件部署方案10分 由评委就实施方案中如何按照浦口政务网的实际情况(统一网络,内外网逻辑隔离)合理进行系统部署,专家酌情打分,满分10分。对浦口区实际部署的网络环境现状及可能遇到的问题回答错误的,该项不得分。
仅对招标文件做响应承诺,未提出实际可用的解决方案的,该项不得分。
6实施方案,10分1. 由评委就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可行性进行打分,满分4分。
2.安装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哪些问题,遇到问题如何解决,专家依据标书的相应陈述酌情打分,满分3分。
3.承诺提供版面设计样式供用户选择,以两个为起点,每增加一个得1分,满分3分。
仅对招标文件做响应承诺,未提出实际可用的解决方案的,该项不得分。
7开发团队方案,5分团队人员实力,项目实施人员组成合理,具有相关的开发经验;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标书中附的可证明材料为准,无人员配备方案此项不得分)。满分5分。
仅对招标文件做响应承诺,未提出实际可用的解决方案的,该项不得分。
服务8子网站开发方服务承诺,20分承诺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和维护期内根据用户单位需求免费开发建设网站群中的子网站(含企业专栏数量):承诺免费开发建设3个子网站的得2分,每增加3个得2分,满分20分。
不承诺或无实质承诺内容的此项不得分。投标单位同时要承诺子网站的维保按本次招标项目的维保要求执行;承诺若不按承诺免费开发的子网站的数量执行,无条件同意采购单位有权按每个子网站扣除项目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
9增值服务方案,5分。专家根据投标人对系统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和三年维护期内在总价范围内能提供的增值服务方案打分,主要包括承诺对软件界面、内容、功能进行调整更改,二次开发,数据录入,栏目的重新调整设计,接口设计等承诺,因建设方平台切换,环境变化,服务器重装、网络调整等原因造成的额外服务的承诺。仅对招标文件做响应承诺,未提出实际可用的解决方案的,该项不得分。
10三年维护期满后每年的服务报价,5分。专家根据投标人对后续服务的报价优惠程度打分,承诺免费服务的得5分。服务费用每增加合同总价的2个百分点减1分,减完为止。(标书中无此单独一页的报价此项不得分)
11维护服务方案
10分由评委根据各投标商方案中提出的维护服务方案、在项目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按照用户方的具体要求所做的调整和变更等,如何为甲方考虑到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以及日常的培训、巡检、日志维护、历史数据优化整理、响应时间等,根据方案内容和完善程度、结合方案中具体工作量大小,酌情评分,满分为10分。
仅对招标文件做响应承诺,未提出实际可用的解决方案的,该项不得分。
合计
备注:
1、如果谈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出预算,采购人又无法增加采购预算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2、谈判小组不保证有效谈判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22、确定成交供应商
22.1 经评审后,符合档次要求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确定价格最低、技术指标最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2.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公告
22.3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2.4 成交结果公布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拒绝签订合同的,应至少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与谈判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供应商为参加竞争性谈判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23、无效谈判响应文件。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按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2)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4)负偏离项超过规定数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终止:
(1)所有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被谈判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竞争性谈判文件本身原因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需求等。
五、签订合同
25、签订合同
25.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5.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质疑和投诉
26、质疑和投诉
26.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中心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中心只接受相关制造厂商针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相关设备性能技术指标的疑问和质疑。
26.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26.3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谈判时间;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26.4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中心将提请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6.5 采购中心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中心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6.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第三章采购需求说明
采购单位:南京市浦口区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浦口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项目
数 量:1套
一、建设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对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为更好的服务于领导决策,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和个性化的信息服务,加强企业间商务交流,特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设浦口区企业服务平台项目。
二、总体目标
依照浦口区信息化标准规范,利用现有办公网络环境,结合CA安全机制逐步扩充企业用户,实现政府对企业的定向分类信息服务、企业间的供求信息交流等商务往来、外网网站的统一展现、内网后台管理等功能。主体功能如下:
1.外网网站:主要包括政务公开、通知公告、产业政策、经济动态、投资融资、商机在线、培训辅导、分类链接、分类链接、园区介绍、中介机构推荐、用户登陆(CA认证)、企业信息、供求信息、人才招聘、调查问卷、企业风采、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平台等。
2.内网后台管理:主要由用户管理、系统管理等组成。
3.内部邮箱:用于内部文件传输和事项提醒等功能。
4.个性化用户功能:依据系统分配的权限,不同用户具备不同的个性化用户功能界面,功能按权限主要分类如下:
(1)管理员:拥有最高管理权限,可对其他用户赋予适合的权限。
(2)企业用户:按照管理要求,可拥有内部邮箱、内部管理、信息查询、外网发布、企业间信息交流、企业与政府间信息交流等功能权限。
(3)政府工作人员:权限包括定向信息发布、内部邮箱、意见箱、调查问卷、通知公告、信息查询、信息统计、外网发布等功能。
三、设计原则
1、实用性原则
以现实需求为基础,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来确定系统规模。
2、安全性原则
系统应能提供安全手段防止非法入侵以及操作人员的越级操作,保护办公信息的安全,所有应用项目和软硬件都应遵守国家保密条例,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政务系统安全要求。
3、可靠性原则
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可靠性,采用的技术应当是成熟的技术。能建立各种故障的快速恢复机制,确保实现系统7×24小时地正常运转。
4、成熟和先进性原则
系统结构设计、系统配置、系统管理方式等方面采用国际、国内先进同时又是成熟、实用的技术。
5、规范性原则
系统设计所采用的技术和设备应符合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业界标准,为系统的扩展升级、与其他系统的互联提供良好的基础。
6、开放性和标准化原则
在设计时,要求提供开放性好、标准化程度高的技术方案;设备的各种接口满足开放和标准化原则。
7、可扩充和扩展化原则
所有系统设备不但满足当前需要,并在扩充模块后满足可预见将来需求,保证建设完成后的系统在向新的技术升级时,能保护现有的投入。
8、可管理性原则
整个系统的设备应易于管理,易于维护,操作简单,易学,易用,便于进行系统配置,在设备、安全性、数据流量、性能等方面得到很好的监视和控制,并可以进行远程管理和故障诊断。
四、建设内容
(一)建设思路:
按照目前的需求,结合浦口区信息化现状,利用CA等安全机制,建设浦口区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在兼顾政府部门网站相关内容的同时,重点突出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功能,并充分利用政府部门网站的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平台的影响力,努力使服务平台真正成为为我区中小企业服务的一个重要载体,实现部门网站建设、企业服务平台的有机结合。
(二)建设内容:
主要分内、外网两大块,外网部分主要体现信息宣传展示以及对外交流等,内网部分主要体现信息发布、内部信息交流、管理维护等功能。
外网网站:
建设浦口区中小企业网站群,实现权限分级精细管理、模板管理、自定义栏目结构、素材管理、主站与子站间信息推送和共享、便捷创建子网站、过滤关键词。网站页面内容主要如下:
1.政务公开: 公示工信局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人员构架等基本情况。
2、通知公告:将省、市、区相关通知、公告、培训、项目申报等信息适时网上发布。
3、产业政策:及时发布国家、省、市、区的有关产业政策、文件,产业规划及其他有关事项。(外网为主,可向指定行业、独立企业发送)
4、经济动态:发布产业前沿动态,全区经济运行情况等。
5、园区介绍:区内各园区地理优势、规划定位、基础设施建设,经济指标等基本情况介绍。
6、服务中介机构推荐:向企业推荐有资质,上规模,信誉度较高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企业生产、生活提供专业中介服务;建立与高校和科研机构沟通渠道,推动企业创新,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提供物流、衣食住行、检验检测等配套服务信息.
7、用户登录/注册:提供便民的网上申报、申报表格下载和查询以及企业间互动交流等服务,企业经过审核认证后,将成为会员,通过CA认证方式由门户登陆。预留普通用户注册/登陆功能,以便系统用户群体向公众的扩充。普通用户注册是系统提供普通用户注册模块。用户填完参数提交后,提示注册成功,刚注册的用户可以登陆到系统前台,但没有任何应用权限操作,直至管理员分配一角色给他。如果系统存在默认应用角色的话,用户注册后也拥有了此角色,登陆后也享有此角色的操作角色。
8、企业信息:公布区内企业名录、从事行业、主要产品等相关信息。企业按照行业分类,用户可根据需要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以地图形式直观显示企业位置,浏览者点击地图中任一企业,将以画册翻页式显示企业简介、产品、荣誉等图片和文字信息。
9、供求信息:企业用户可面向社会发布和定向某一行业、单个企业,发布原材料、零部件、产成品等供求信息。
10、人才招聘:企业自主发布区内人才需求信息,通过网站发布以及与区劳动局联动的方式促进本地就业和人才供应。
11、调查问卷:有关调研问题以问卷形式发布。
12、企业风采:非定时对区内有影响力或形象积极向上的企业,单独开辟板块,展示企业的风采。
13.“权力阳光”系统外网提交材料入口链接
14.站内信息检索:完善信息检索功能,用于检索站/群内已发布的公开信息,包括政策法规、新闻、供求信息、公告通知、制度、办事程序等公开文档进行关键词检索,支持简、繁、英文全文检索、支持对数据库、静态网页以及MS OFFICE等文件的检索、支持信息组合检索模式及语义切分(栏目、主题、发布时间、作者)、采用第三方检索工具、支持信息模糊检索等。
15.投资融资:企业通过平台发布自己的投资意向和融资需求,会员企业方可浏览。由内网发布,外网显示投资、融资信息。
16.商机在线:提供科研院所、大学院校的科研成果和各行业先进技术资料展示平台,方便企业寻求技术合作。
17.培训辅导:
分类提供文档类、视频课件类培训材料,发布培训信息。结合网站在线培训和举办培训交流会的方式提高企业人才业务技能水平。
18.工作动态:
主要分为“工信动态”和“企业动态”两个栏目,用于展示工信局和企业各项工作动态。
19.分类链接:
按照单位性质、行业类别、配套服务等分类显示区内相关网站链接或子网站。
20.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平台:公开担保服务流程,接受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咨询、受理担保申请、解答担保相关问题。提高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扶持中小企业成长,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内网办公平台功能界面:依据系统分配的权限,不同类型用户具备不同的个性化用户功能界面,采用仪表盘式功能分布设计。
1.内部邮箱:用于内部文件传输和事项提醒等功能,包括发件箱、收件箱、草稿箱、写邮件、回收站等功能。实现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间的资料往来。本邮箱无用户数限制。
2.信息订阅:
企业可以就自己关心的通知公告、经济动态等信息进行订阅,用户单位可以手动或自动的方式将有关文件定向单个或分类发送到企业,并通过短信方式提醒。
3.站内信息查询:
用于检索站内发布的公开信息和外单位发给自己的信息。
4.待办提醒:
在用户登陆到企业服务平台,企业收到的但未读的政策、通知、邮件等信息,用醒目的位置和方式进行提醒。
5.通知公告:
将省、市、区相关通知、公告、培训、项目申报等信息发布到企业服务平台的“通知公告”栏目内。此信息与外网网站的“通知公告”同步更新。
6.外网发布:包括供求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发布等等。可以通过在线方式直接创建文章至信息库中。可视化编辑器,提供所见即所得、具有仿word文档编辑功能的编辑环境,支持预览等功能。
7.企业间信息交流:企业与企业之间也可以互相发送信息,企业也可以向某一产业分类中所有企业群发信息,实现供求信息发布等诉求。
8.企业与政府间信息交流:政府部门可以向企业发送信息。
9.调查问卷:维护各类调查问题,及时的获取用户的反馈,根据情况调整服务模式及方向。
10.意见箱:
提供个人、企业向企业、企业管理单位提意见建议的地方。可由用户直接选择发送单位,对于向政府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可经审核后转至相关政府单位。
11.即时通讯:
提供嵌入式在线即时通讯工具,方便用户在线交流。
12.企业内部管理:
利用信息化技术推进企业“无纸化”办公。提供简洁灵活的图形化流程定制工具和日常内部事物管理模块,功能包括文件管理、内部公告、规章制度、学习园地、人事管理、考勤日志、绩效考核、办公用品管理、业务管理、会议室管理、加班请假管理、通讯管理等等。涉及流程的功能都可以通过流程定制工具自由制定,方便用户自主创建适合本单位的个性化功能。比如物品领用程序、费用报销程序、业务流程等等都可以自主定义及使用。
13.个人设置
个人设置模块是前台登录用户在线编辑个人信息的功能模块。包括修改登入名、密码、用户名、职务、办公电话、传真、移动电话、EMAIL、QQ、MSN、家庭电话。
内网后台管理:主要由用户管理、栏目管理、日志管理、文章管理、图片管理等组成。
1.用户管理:
主要由管理员来实现用户管理,管理对象为政府用户和企业用户。功能包括企业用户的审核、新增用户、修改用户、删除用户、查询用户、用户同步、用户导入、用户设置等。
功能界面主要由用户目录树和用户列表构成,选择单位时显示人员列表,选择人员时显示人员信息。
2.栏目管理
频道/栏目管理是由可灵活构建网站频道/栏目结构,提供直观的(树状结构等方式)浏览和编辑界面,相应管理人员能够轻易地定位、检查和控制所有的操作对象(文章信息和模板),并自动生成网站栏目导航(或称为网站地图)。网站可以通过动态信息与网页模板智能性组合而快速创建。
栏目管理包括了栏目管理和专题管理。其中将专题作为栏目的类型进行管理,除了专题外,栏目的类型还有单信息、多信息、映射、自定义的B/S方式对网站的栏目进行动态配置,并自动生成网站地图。后台根据生成的栏目树型结构进行管理,树的层次没有限制。主要功能概述如下:
(1)栏目结构使用树型的表现方式,可设置无限层次栏目。
(2)栏目管理规划网站的栏目,确定每篇文章所属的栏目从而确定网站的结构层次。在此基础上编辑栏目的首页和全部内容页,最后确定主页的页面。
(3)可对各级栏目进行增、删、改,调整各个栏目之间的层次关系。
(4)对栏目提供检索和排序功能,自动生成网站栏目导航。
(5)栏目管理中具有统计的功能,对栏目的现状进行控制。统计的数据主要有:栏目的子栏目数量和栏目下包含的文章数。
(6)可指定每个栏目的管理员,让不同人员分别负责管理不同栏目。
(7)每个栏目可以指定不同的模板,用于生成页面。
(8)实现频道/栏目随时随地换肤功能。
(9)支持频道栏目浏览权限、管理权限、呈送、同步引用、同步映射设置能力。
(10)支持频道栏目默认模块功能,并提供预览功能,实现频道栏目随时随地的变脸功能。
(11)支持频道栏目隐藏、放入回收站功能。
(12)支持频道栏目及信息内容复制功能。
(13)栏目的类型可支持单信息、多信息、映射、自定义等。
(14)系统支持自定义数据库的建设,信息便于排版和编辑使用,提供数据字典、数据关联、自定义查询等功能。
(15)支持栏目的生成、合并、排序功能,方便用户操作。
频道/栏目管理主要实现栏目的新增、删除、编辑、转移、生成、合并、拖拽、共享和呈送功能,并可以设置栏目的栏目分类、权限、流程,还可以对栏目进行预览,根据栏目名称的关键字进行栏目的检索。
对于每一层的栏目管理,还有“上级栏目、子栏目”按钮,方便回到栏目的上层和下层栏目树下进行操作,使操作界面更简捷,人性化。
系统理论上支持无限频道的增加和管理。
通过权限管理,实现系统对频道栏目的隐藏和放入回收站功能。
3.日志管理
(1)、提供系统后台运行日志查看,并支持信息警告与在线调试。
(2)、 提供用户平台操作日志管理统计,包括内外网网站群内每个用户操作的自动记录。对于系统定义的日志类型,不允许一般用户删除。日志管理可以由具有日志管理操作权限的用户或系统管理员操作。
(3)、有日志管理操作权限的用户或系统管理员操作。
(4)、提供日志的查询和导出功能。
4.网站图片管理
对于网页中使用到的图片、媒体文件等,在系统中统一进行管理。这里还考虑到个性化和共性的结合,每位编辑个人的图片存放在个人类别中,允许别人使用的图片可以存放在共享的类别中。图片可按日期、大小、自定义类别的方式进行存储以方便查找及批量使用,图片在图片库中可进行预览。同时还支持对Flash、视频、附件的类别管理。并且可以与图片管理系统联动,使工作人员更方便的利用图片资源库。
5.文章管理
管理员拥有对所有栏目发布和未发布的文章删除、审核、修改、撤除、统计分析等最高管理权限。
用户身份认证:
为平台各系统的运作提供CA认证和接口,从系统SERVER端获得用户身份,并验证身份,与用户管理模块进行紧密集成。平台自带基于用户帐户和密码的身份认证体系,并预留了各种CA接口。为平台信息和模块按照不同用户的身份进行的分级授权提供基础。借助CA认证的安全机制,通过与外网的整合,实现企业用户CA身份认证方式的安全登陆,保障系统安全,统一用户管理。
数据库支撑体系:
建立基础数据库,并考虑与区中心数据库对接,实现与经济法人库的数据共享。
(四)其它要求
1.开发短信提醒功能接口,实现与区短信平台的对接。
2.提供不少于三期的后台管理以及日常使用的培训,并能够随时提供上门技术支持服务。
3.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用户方可按照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功能需求。
4.本平台项目涉及的所有功能模块无用户数限制,所有页面显示应适应显示器大小,单个页面打开响应时间小于5秒。
5、系统需要支持300个以上并发操作。
6.为保证数据接口的统一性与安全性,系统统一采用业界最主流的B/S框架,J2EE技术架构,网站页面采用div+css方式实现,采用oracle10g数据库并按照符合浦口电子政务标准规范规定的字段标准定义。
7、投标方承诺所供服务器设备具有不低于三年的原厂质保和原厂技术支持。
8.投标方承诺如果所供服务器为水货、组装货、拆机配件等与装箱质保单不一致的非原厂原包装产品,招标方有权采取拒付相应款项,扣押设备、要求不低于标的价额赔偿等措施。
采购清单
系统主要技术参数需求数量
外网网站群(含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平台)见标书相关要求1套
内网办公平台见标书相关要求1套
内网后台管理见标书相关要求1套
服务器(内网一台,外网一台)英特尔至强处理器X5670 2.93GHz,12MB三级缓存。8GB DDR3内存,3块300GB热插拔SAS硬盘, DVD光驱。两块675W热插拔电源。RAID5。2台
三年运维服务见标书相关要求1套
第四章 服 务 及 其 他 要 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详细、合理、真实的施工计划、人员安排和施工进度表。
2、项目开发施工完成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调研、开发、测试、部署等全部工作,交付甲方正常使用,且提供培训。如不能按时全部完成的,甲方可视为合同自动解除。
3、验收标准、方法及时间:
项目实施完毕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进行试运行,试运行三个月后如果满足合同要求即进行终验,验收通过后进行正式运行。在安装调试运行后的三个月内项目单位有邀请专业人员对有关所供产品的功能、技术性能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评议,并有提出异议的权利。
4、售后服务要求:
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以下售后服务事项:(以下表述中的乙方为中标单位,甲方为浦口区信息中心)
(1)乙方提供的本合同项目内所有产品和服务的维护期为三年,维护期自本项目通过终验之日起开始计算。
(2)在三年维护期内,甲方和项目用户单位有任何服务需求,如系统故障,调整配置,栏目和数据调整、网络拓扑变更,重装系统、接口协议的开放等服务要求由中标方负责上门服务。在收到甲方请求后1小时内不予以响应者,甲方将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次扣款,并可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在收到甲方请求后2小时内不能按要求上门提供服务的将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次扣款;24小时内不能现场解决问题的,应提供紧急备选预案,以确保使用方正常工作。在故障恢复期间,不可影响项目单位其他应用系统的正常使用。三年服务期满后,中标商应继续提供技术服务。
(3)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甲方的要求,分阶段对甲方和项目使用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使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目标和功能;根据甲方要求,投标商安排培训时间和地点,投标商提供培训设备和甲方及项目使用单位的相关人员人手一套纸质和电子版培训材料,在该项目产品和服务的维护期内,根据甲方和项目使用单位需要,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人员进行培训,直至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乙方随时按甲方和项目使用单位要求提供系统使用和操作的指导支持,直至达到甲方和项目使用单位要求。
(4)投标方承诺开发过程中和验收后的服务期限内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响应,如未能做到投标文件中任一项要求,均视为负响应一次,每次负响应投标方应承诺无条件同意甲方扣除合同额的千分之五。此项必须以单独一页的书面承诺书为准,并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提供此单独一页的承诺书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此项条款非常重要,请一定按上述标准要求出具)。
(5)所有的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系统使用现场进行故障恢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用户方不提供任何技术人员与服务人员,所有工作由投标商提供人员完成。
(6)维护期内,如因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项目予以更改或升级,则维保期应相应延长。
5、付款方式:安装初验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30%,试运行3个月终验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项目费用的余款(占合同总价的40%),维护服务费用(占合同总价的30%),终验合格之日起,每满一年付维护服务费用的三分之一(占合同总价的10%)。
6、投标商应承诺在项目完成时将项目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7、投标人应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存在隐瞒、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况,建设方保留在投标人中标后对投标人相关资质、资格和能力进行考察验证的权利,如果存在重大差异,建设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
8、投标商应本着认真负责态度组织技术队伍,按照本项目需求进行方案设计,同时需提出详细的项目工程建设、维护、服务、培训以及今后技术支持的措施计划和承诺。
9. 乙方中标后,需进行详尽的需求调研,并形成详细的需求说明书,需由甲方和项目使用单位确认,所有开发工作的计划、目标和成果,包括系统的界面、内容、功能和效果都要经过甲方和项目使用单位确认。
招标文件中未能详尽的功能内容,例如系统的用户界面、使用习惯、功能布局、数据交换方式、流程、接口等详细需求,需由乙方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交与项目使用单位予以确认,使项目建设达到项目使用单位实际使用需求。
10.绝对禁止开发商在任何时段在系统中留有后门、时间锁等危害使用者权利的行为,一旦发现或发生后门、时间锁等类似事件,由开发商承担全部责任,并处以不少于系统总价两倍的处罚。(此项在投标书中须作书面承诺,无此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
11、投标人必须有能力按照本采购需求规定的要求提供项目产品、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
12、对服务条款做虚假响应的公司(无法对承诺项的可行性做出合理解释的),相应服务条款涉及的打分项不得分。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对以上需求逐项响应,所有要求不接受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文件。上述要求均可在商谈中进行调整,各拟参与谈判供应商如对上述项目有不明之处请致电采购单位经办人。
第五章 浦口区政府采购合同
浦口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PKZC-2012JZ040
项目名称 :浦口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项目
建设单位 :南京市浦口区信息中心
供货单位 :
签订日期 :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监制
浦口区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PKZC-2012JZ040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浦口区中小企业服务平台项目,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投标文件。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单价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浦口区政府采购 号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签定合同之日起 日历日内将货物/服务交付甲方,地点由甲方指定。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给甲方货物5%的经济赔偿。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15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30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7、系统无用户数限制和时间限制
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投标供应商必须承诺以下服务事项:(以下表述中的乙方为中标单位,甲方为浦口区信息中心)
(1)所有的服务方式均为上门服务,即由乙方派员到系统使用现场进行故障恢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本合同项目内所有产品和服务的维护期为三年,维护期自本项目通过终验之日起开始计算。
(3)在三年维护期内,甲方和项目使用单位有任何服务需求,如系统故障,调整配置,栏目和数据调整,网络拓扑变更,重装系统、接口协议的开放等服务要求由中标方负责上门服务。在收到甲方请求后1小时内不予以响应者,甲方将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次扣款,并可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在收到甲方请求后2小时内不能按要求上门提供服务的将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次扣款;24小时内不能现场解决问题的,应提供紧急备选预案,以确保使用方正常工作。在故障恢复期间,不可影响项目单位其他应用系统的正常使用。三年服务期满后,中标商应继续提供技术服务。
(4)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和甲方的要求,分阶段对甲方和项目使用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使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实现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目标和功能;根据甲方和项目使用单位要求,投标商安排培训时间和地点,投标商提供培训设备和甲方和项目使用单位的相关人员人手一套纸质和电子版培训材料,在该项目产品和服务的维护期内,根据甲方和项目使用单位需要,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人员进行培训,只至受训者能够独立、熟练地完成操作。乙方随时按甲方和项目使用单位要求提供系统使用和操作的指导支持,直至达到甲方和项目使用单位要求。
(5)乙方在开发过程中和验收后的服务期限内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进行服务响应,如未能做到投标文件中任一项要求,均视为负响应一次,每次负响应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扣除合同额的千分之五。
(6)维护期内,如因乙方的责任而需要对本项目予以更改或升级,则维保期应相应延长。
(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每年总费用不得超过标书总价的10%。
(8)乙方中标后,需进行详尽的需求调研,并形成详细的需求说明书,需由甲方和项目使用单位确认,所有开发工作的计划、目标和成果,包括系统的界面、内容、功能和效果都要经过甲方和项目使用单位确认。
招标文件中未能详尽的功能内容,例如系统的用户界面、使用习惯、功能布局、数据交换方式、流程、接口等详细需求,需由乙方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交与项目使用单位予以确认,使项目建设达到项目使用单位实际使用需求。
(9)绝对禁止乙方在任何时段在系统中留有后门、时间锁等危害使用者权利的行为,一旦发现或发生后门、时间锁等类似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处以不少于系统总价两倍的处罚。
(10)乙方必须有能力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项目产品、进行项目相关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采购中心缴纳伍仟元的履约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部分)。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验收合格时止。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十条 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由采购人按照以下约定自行支付。
2、付款方式:安装初验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30%,试运行3个月终验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项目费用的余款(占合同总价的40%),维护服务费用(占合同总价的30%),终验合格之日起,每满一年付维护服务费用的三分之一(占合同总价的10%)。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购中心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货物和服务,同时视情给予不退还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暂停一至三年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10、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每负响应一次,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1、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
3、在解决争议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 话:电 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集中采购机构: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刘磊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附 件
附件一:谈判申请及声明
谈判申请及声明
致: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 号竞争性谈判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 (谈判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性文件一式叁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如有多个分包,请以包为单位报价)
2、我们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4、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5、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6、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谈判,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报 价 表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名称规格单价(元)
总价:人民币(大写)
1三年服务期满后维保服务费用(不计入总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附件四: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如果参与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不是制造商,且本次采购要求制造商出具授权的话必须提供此件)
致: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 (制造商名称) 是按 (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生产商地址)。兹指派 (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贸易公司地址)的 (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在办理贵方 号竞争性谈判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品牌 货物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 (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格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贸易公司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贸易公司名称 制造商名称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附件五、实施设计方案
附件六、项目人员一览表
序号姓名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职称劳动保障号主要资历、经验
及承担过的项目
1项目经理
……
2技术负责人
……
3技术人员
……
4其他人员
……
注:上表中行数不够可自加
供应商名称:(盖章): 代表(签字):
附件七、参加本项目实施的主要组成人员资历表
(一人一表)
一般情况
姓 名年 龄电 话
职 称职 务本项目
中任职
学习经历
技术认证
工作经历
时 间参加过类似的软件开发项目项目中分工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章): 代表(签字):
附件八: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要求规格谈判响应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附件九: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采购文件条目号采购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谈判响应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附件十:
供货一览表
(含配件、备品、消耗材料)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货物1名称型号规格
制造商名称生产商名称
序号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供应商名称(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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