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区霸王河东侧污水处理工程建设02标段招标公告

集宁区霸王河东侧污水处理工程建设02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霸王河东侧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投字【2009】211号文件批准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万立方米,工程采用CWSBR工艺,资金来源于地方和企业自筹,项目法人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碧水蓝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为:
2标段:格栅、鼓风间、污泥脱水、储泥池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工程建设地点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霸王河东侧污水处理厂厂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机电安装资质;
3.3、如代理商投标应具有货物制造商(关键设备)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3.4、2009年(含)以来,有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业绩。
3.5、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11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206室持以下证件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所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复印件1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需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类似工程业绩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碧水蓝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邮编:100081
联系人:鲍永杰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ZZGJZB@163.COM 网址:www.cntcit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账号:****************9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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