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河东镇大屯村大屯经济联合社陆丰市河东镇大屯村委(新乡、黄塘、龙溪3个自然村)文化广场硬底化工程招标公告
陆丰市河东镇大屯村大屯经济联合社陆丰市河东镇大屯村委(新乡、黄塘、龙溪3个自然村)文化广场硬底化工程招标公告
陆丰市河东镇大屯村大屯经济联合社
陆丰市河东镇大屯村委(新乡、黄塘、龙溪3个自然村)文化广场硬底化工程
招标公告
陆丰市河东镇大屯村委(新乡、黄塘、龙溪3个自然村)文化广场硬底化工程,由村民代表大会、村“三委”研究决定,经镇交易中心核准,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陆丰市河东镇大屯村委(新乡、黄塘、龙溪3个自然村)文化广场硬底化工程,项目业主为大屯经济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深圳市教育局帮扶单位扶贫资金,总投资预算986954.13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址:新乡、黄塘、龙溪3个自然村);
规模:陆丰市河东镇大屯村委(新乡、黄塘、龙溪3个自然村)文化广场硬底化工程,详见施工图纸;
招标参考价:986954.13元;
计划工期:2020年第3季度;
招标范围:陆丰市河东镇大屯村委(新乡、黄塘、龙溪3个自然村)文化广场硬底化工程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承包方式:完全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道路工程施工及建筑施工资质,并提供(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二种或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理。
3.5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职工,并提供本工程投标报名当月前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属于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或单位其他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东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复印件获取相关招件。
4.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对该项目的工程场地和周边环境情况进行调查。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11:3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至11: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东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并交纳竞投诚意金人民币叁仟壹佰元整至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陆丰市河东镇人民政府,开户行:陆丰市城东信用社,账号:****************1,并递交银行回单。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报名将不予受理。
5.5投标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本次投标资格,同时不再受理该投标人对本中心其他招标项目的竞投申请,并上报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陆丰市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发布
受理报名人名称:河东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报名地点:河东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7.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
陈映聪联系电话135*****628
林俊希 联系电话134*****303
河东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7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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