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算2005年扬州市药品集中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通知

关于结算2005年扬州市药品集中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通知

各投标企业:

自2005年扬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开始至今,得到了广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大力支持与配合。现于2007年9月13日至9月20日对“2005年江苏省扬州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从2006年2月至2007年8月)代理服务费进行结算,需要进行结算的企业名单见附表,具体补、退款金额请咨询江苏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扬州办事处,电话****-********

注意事项:

1、携带我公司所开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

2、需要退款的企业请同时携带银行帐号相关资料(开户行名称、账号等)并加盖企业公章。

3、需补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企业请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汇款至:

开 户 地:江苏南京

开户名称:江苏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板仓分理处

帐 号:****************658


附表:需要结算代理服务费的企业.xls(点击打开)

江苏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7年9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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