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算2005年扬州市药品集中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通知
关于结算2005年扬州市药品集中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通知
各投标企业:
自2005年扬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开始至今,得到了广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大力支持与配合。现于2007年9月13日至9月20日对“2005年江苏省扬州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从2006年2月至2007年8月)代理服务费进行结算,需要进行结算的企业名单见附表,具体补、退款金额请咨询江苏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扬州办事处,电话****-********。
注意事项:
1、携带我公司所开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
2、需要退款的企业请同时携带银行帐号相关资料(开户行名称、账号等)并加盖企业公章。
3、需补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企业请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汇款至:
开 户 地:江苏南京
开户名称:江苏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板仓分理处
附表:需要结算代理服务费的企业.xls(点击打开)
江苏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7年9月13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