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高价互换配件、车辆检修工装设备等招标公告
客车高价互换配件、车辆检修工装设备等招标公告
客车高价互换配件、车辆检修工装设备等项目招标公告
2012-5-7 17:54:53
编号:太采公告[2012]字G016号
太原铁路局拟于近期对客车高价互换配件、车辆检修工装设备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编号:TWZ 2012-G016
2.招标项目:客车高价互换配件、车辆检修工装设备等项目。具体明细见招标文件。
3.付款方式:执行太原铁路局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
4.交货日期:按使用单位要求。
5.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标的物生产或经销(代理)资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能力。
(2)能自愿遵守铁路局招标规定。
(3)谢绝联合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2年5月7日至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5:30;5月14日上午8:30-9:30
(2)发售地点: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3)联系电话:****-*******
拟投标厂商请下载并填写投标报名表(附件3)后传真至****-*******,以便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7.资质审查
(1)资质审查时间:2012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
(2)资质审查地点: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3) 资质审查内容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
④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⑥制造或生产许可资质
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承诺书
⑧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⑨市场业绩及荣誉证书
⑩投标单位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资质
上述证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均审查原件,留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审查顺序分别装订成三册,形成三份资质文件。投标单位如果为经销(或代理)企业,其资质文件后附生产企业资质(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和生产企业经销(或代理)授权(审查原件,资质文件后附复印件)。生产企业经销授权要有具体的品名、规格,授权有效期限,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及公章,授权文件签订日期。资质文件务请按要求制作,资质文件封面须注明投标项目、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制作日期,资质文件中不可包含报价内容,不必密封,以便资质审查。资质文件一份企法处法律顾问审查商务资质留存,一份车辆处审查技术资质留存(特种设备由安监室审查技术资质留存),一份总工室审核技术资质留存(机车车辆重要件由机车车辆验收室审核,特种设备由车辆处审核)。资质审查合格,取得太原铁路局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法律顾问室出具的资信合格通知书以及太原铁路局车辆处和总工室(机车车辆重要件取得车辆处和机车车辆验收室,特种设备取得安监室和车辆处)联合出具的技术资质审核合格通知后,方可参加投标。
8.开标评标
(1)客车高价互换配件开标时间:2012年5月15日上午9:30
车辆检修工装设备开标时间:2012年5月16日上午8:30
(2)开标地点: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9.联系方式
①有关技术答疑
刘护宪(太原铁路局车辆处) ****-*******
苏翊洲 *******
②有关招标事宜
胡晓伟(太原铁路局物资采购所) ****-*******
姜 玮 *******
刘 钧(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 ****-*******
张朝晖 2623051
10.太原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太原市建设北路242号(太原东站广场)
邮编:030013
电话:****-*******
太原铁路局车辆专项采购小组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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