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嘉县出租房钢质防盗门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嘉县出租房钢质防盗门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嘉县消防救援大队委托,就永嘉县出租房钢质防盗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YJXF-2020-00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钢质防盗门数量:约40000扇,采购综合单价预算:200元/㎡(包括门框水泥灌浆、抹灰、人工费、材料费、安装费、运输费、拆除旧门、门框测量定制及相关配件等一切费用)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步骤及招标文件下载:
第一步:
须携带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邮件至代理机构(********2@qq.com)。报名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至投标截止时。
第二步:采购文件的下载:
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告附件的终稿为准。
五、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质疑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对《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文件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精神予以公开告知。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17日 09:30
八、投标地点:永嘉县上塘南城街道繁华路1号2号楼2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20年7月17日 09:30
十、开标地点:永嘉县上塘南城街道繁华路1号2号楼2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嘉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滨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 :永嘉县上塘南城街道繁华路1号2号楼202室
联系人 :徐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
附件信息:
********0/20207/1d3a0402-2108-451a-b272-c5d841b43ad7">终稿.永嘉县出租房钢质防火门采购项目采购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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