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长春地区基站设备隐患整治、迁移、改造招标公告
2020-2021年长春地区基站设备隐患整治、迁移、改造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吉林公司2020-2021年长春地区基站设备隐患整治、迁移、改造公开招标项目,代理编号:03-07-04A-2020-D-B10438,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内容: 一、主要包含GSM、LTE宏基站、室分系统、WLAN零星搬迁、天线调整、资源调度、专项网络整治、零星网络整治、报废设备拆除等工作。 1、基站的调整整治:包含基站的搬迁,基站的拆除、基站临时拆除后的恢复安装以及利旧RRU调整。其中: (1)基站搬迁不涉及新开站,不新增资产,且不增加站点规模和配置,且基站标识ID与拆除前基站保持不变。 (2)基站拆除包含永久性拆除和由于业主装修等原因需临时拆除场景下基站设备、配套及相关线缆的拆除。 (3)基站临时拆除后的恢复安装,是指由于业主等原因需临时拆除基站后,原有基站的恢复安装,不涉及新开站。与拆除前原基站相比,恢复的基站不能新增资产,且不增加站点规模和配置,且基站标识ID与拆除前基站保持不变。 (4)利旧RRU调整,仅限在原有基站BBU物理结构不变场景下利旧RRU的新增调整,不包含拉远RRU安装场景,不能新增站点,不增加站点规模。 2、天面的调整整治:因优化需求,用户投诉等原因进行的天线、抱杆及配套线缆的安装及拆除。故障类的天线替换不纳入网络整治项目。 3、室分覆盖延伸调整整治:因用户投诉、优化需求等原因进行现有室分站点覆盖延伸,包含室分利旧RRU调整,无源器件、室分天线及配套线缆的安装或拆除。 4、室分设备调整整治:包含室分设备的拆除、室分设备临时拆除后的恢复安装。 (1)室分设备的拆除包含永久性拆除和由于业主原因等需临时拆除场景下设备及配套线缆的拆除。 (2)室分设备临时拆除后的恢复安装,是指由于业主原因等临时拆除后原有室分设备及配套线缆的安装,不涉及新开站。与拆除前相比,恢复后的室分站点不新增资产,且不增加站点规模和配置,且基站标识ID与拆除前基站保持不变。 二、配套电池的替换、安装。 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700.4万元,预估含税金额763.44万元。 1.1.2 实施地域:长春地区。 1.1.3采购执行期: 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 1.1.4 框架合同上限金额及结算方式 采用“框架+订单结算合同”合同签署方式,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为项目预估含税金额,报价为标杆价格折扣系数,框架合同由采购部门统一签署,各分公司按实际需求签署订单结算合同,最终订单结算合同总价不超过框架合同上限金额。 1.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通信工程施工或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2 标段划分及份额分配: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2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及区域如下: 第一名:分配60%份额,中标区域:南关、朝阳、绿园、宽城; 第二名:分配40%份额,中标区域:二道、九台、德惠、双阳、榆树、农安。 1.3 限投限中的要求: 本期采购的9个地市项目之间不限投,不限中。 1.4 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折扣系数不得大于100%,依据取费标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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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参与后续评标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参与后续评标工作。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负责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工作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工作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须具备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同时投标人提供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 2.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9%。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满足1名项目经理,2名专职安全员; 1)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相关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2)专职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为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3)所有承诺人员均为本企业人员且人员角色不允许兼职; 4)上述人员以本人身份证、有效证书、投标截止当月前十个月中的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为准,否则不予记取; 5)各地市间项目的人员均不得互相重复,若重复则重复人员均视为无效,除去重复人员后,人员未能满足最低标准的投标无效。 要求14名施工人员,其中2名持登高证人员、2名持电工证人员、10名普通施工人员, 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登高人员、电工人员须为投标人本企业人员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同时须提供投标截止当月前十个月中的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为准,否则不予记取; 2)除以上人员外的普通施工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明及投标截止当月前十个月中的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如为劳务派遣人员,则需提供投标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派遣合同)为准,否则不予记取; 3)人员角色不允许兼职;各地市间项目的人员均不得互相重复,若重复则重复人员均视为无效,除去重复人员后,人员未能满足最低标准的投标无效; 2.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供应商负面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2.6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7月08日17时00分至 2020年07月13日17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http://b2b.10086.cn)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详见10 附加项。。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4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5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07月29日09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系统远程开标准时参加。 5.4 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6.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6.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6.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6.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8、联系方式
注:关于项目收款帐号,因公司内部管理要求,现各项目分别匹配独立的文件费、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收取帐号,请各投标人注意避免出现汇款错误的情况,进而影响项目投标。 | ||||||||||||||||||||||
10、附加项 10.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时,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同时备注“长春整治”。 10.2 招标文件购买与支付: (1)投标人在上完成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后,需要向代理公司交纳招标文件费用,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联系方式”;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2)已在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投标人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注册账号并线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电汇、钱包支付等)。“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标方式描述见本公告附件《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标方式指引》。 1)代理机构在确认招标文件费用后,将通过确认投标方即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完成下载后投标方即成功报名。 2)未在报名截止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供应商无法获得下载招标文件权限,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鉴于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报名审核通过并不等同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将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各单位应仔细阅读报名条件并对自己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 (4)供应商针对会员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139-0123,联系邮箱:es-support@chinamobile.com。(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 (5)供应商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10.3 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对开标的异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提出异议的事项应具体,应提供真实有效线索及证明材料,可查证,如未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属扰乱评审秩序,可不予受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6: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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