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环境监理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和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设施竣工验收咨询招标公告
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环境监理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和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设施竣工验收咨询招标公告
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环境监理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和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设施竣工验收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ZJ200260-01ZX-02ZX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国家发改委以《关于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核准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697 号)和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浙发改设计〔2018〕26号)批准建设项目,项目业主为百盛联合杭温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温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该项目全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不含第一章征地拆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环境监理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和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设施竣工验收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杭温铁路义乌至温州南(含)段,正线长218.261公里,其中义乌站至永嘉站新建正线长度201.440公里、永嘉至温州南段利用甬台温铁路16.821公里。义乌站杭温铁路与杭长客专上、下行联络线,合计线路长5.528公里;永嘉站上行疏解线,线路长4.02公里。温州南动车所、温州南站改扩建工程等配套工程。规划甬金联络线、金义城际铁路与本项目同步实施工程;长源村线路所预留温州东站方向联络线与本项目同步实施工程。
本项目技术标准:
(一)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二)正线数目:双线。
(三)正线线间距:5米。
(四)设计行车速度:350公里/小时。
(五)最小曲线半径:一般7000米,困难5500米。
(六)最大坡度:20‰,困难条件下不大于30‰。
(七)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
(八)调度指挥系统:调度集中。
(九)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十)最小行车间隔:近期按4分钟设置,远期满足3分钟条件。
项目工期:48个月。
计划工期: 2020年6月18日开工,计划2024年6月17日竣工。
本项目环水保技术咨询服务期:自中标人与招标人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通过环水保国家验收之日止。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新建杭州至温州铁路义乌至温州段环境监理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和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设施竣工验收咨询。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HWZX-1标:环境监理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
2.2.1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①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按照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建设,确保各项污染治理工程的工艺、设备、能力、规模、进度等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得到落实,确保项目“三同时”工作在各阶段落实到位。
②审阅工程设计、施工文件中环境保护工作相关内容,对于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使之不影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③对施工过程中防治水、气、声、振动污染及生态破坏的工程设施和相应措施进行巡视和检查,对于涉及特殊环境敏感点或重污染的施工工序进行指导并督查监理人进行旁站,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检查。
④参加有关环保问题的各项会议,参加环境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组织的环保检查,协助处理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环境污染投诉或纠纷事件。
⑤编制并提交各类监理成果报告,包括月报、季报、年报、专题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⑥协助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及演练计划,检查事故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2.2.2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①开展施工期及验收阶段的水、气、噪声等监测,确保水、气、噪声、固废等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环保要求。
②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向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措施。
③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1周内,如现场存在环保问题,则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汇报,并就现场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
④汇总编制环保监测季报,按照规定报送环保主管部门。
⑤参加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现场开展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汇报环保监测工作。
2.2.3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①成立验收项目组,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梳理环境保护设施和相关措施的数量及完成情况,对存在不满足验收条件的问题等提出整改方案。
②对工程竣工的环保设计、方案实施、环保设施工程质量、工程投资、项目初期运行及效果等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价,分析工程效益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③负责编制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报告编制满足国家、国铁集团、地方环保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要求,协助编制环水保静态验收报告、环水保动态验收报告。
④积极征求省、市、县对本工程的监督检查意见及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评价意见,协助业主公示验收成果,并将公示材料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取得备案证明,配合完成验收后的核查、核验工作。
HWZX-2标: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设施竣工验收咨询
2.2.4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①工程建设征占、使用和其他扰动区域内施工期、自然恢复期1年期间的扰动土地情况、取土(石、料)弃土(石、渣)情况、水土流失情况、水土保持措施等动态监测,及时、准确掌握工程建设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效果。
②及时发现重大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提出防治对策建议,提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技术依据和公众监督基础信息,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红黄绿”三色评价,协助建设单位在官网公开监测成果。
③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并报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网上填报等工作。监测成果包括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度报告、监测总结报告、监测工作意见等。报告数量满足建设单位归档及报送至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要求;
④监测工作方法、时段、设施布置、人员数量、控制程序、成果要求等符合水土监测规程规范的要求,并按要求增加遥感监测。通过解译工程建设前、建设中和建成后等不同建设时段的遥感影像资料,分析各建设时段的水土流失状况及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解译成果在《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中反映;
⑤每次现场调查监测工作结束后1周内,如现场存在水土流失问题,则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汇报,并就现场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提出意见及建议;
⑥参加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现场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汇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⑦参加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汇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展情况。
2.2.5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根据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①负责对水土保持工程、植物及临时措施的实施形象进度、质量、资金、安全进行跟踪检查,负责协调解决水土保持相关事宜。
②参加对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方案的审查,提出意见及建议,并督促落实。对于渣场、料场、施工道路及施工临建,未满足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施工的,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③按要求设置现场项目部,并配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岗位职务,开展监理工作,对重点工序随时进行抽查或者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召开水土保持监理例会。
④根据水土保持监理相关规范,编制水土保持监理规划、实施细则、监理月报、季报、年报及总结报告,定期向建设单位和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⑤开展水土保持工程的项目划分和质量验收评定,质量验评资料满足规程规范和验收的要求。
⑥参加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现场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汇报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⑦参加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汇报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2.2.6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①成立验收项目组,全面调查项目及项目区概况,分析工程区自然状况、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因子,确定项目区现有水土流失状况;通过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确定防治责任范围,分析土石方平衡情况,梳理水土保持分区措施数量及投资完成情况。对不满足验收条件的现场和程序等提出整改方案。
②通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和公众调查,对工程竣工的水土保持设计、方案实施、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工程投资、项目初期运行及水土保持效果和水土保持管理等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价,分析工程效益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③配合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单位编制环水保静态验收报告、环水保动态验收报告。负责编制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报告编制满足国家、国铁集团、地方水利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的要求。
④积极征求省、市、县对本工程的监督检查意见及对工程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评价意见。协助业主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材料准备及会务工作,在会务前一周向所属铁路局和国铁集团汇报。协助业主公示验收成果,并将公示材料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取得备案证明,配合完成验收后的核查核验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HWZX-1标:环境监理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
3.1资质条件
3.1.1 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税务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
3.1.2业绩要求
近三年至少承担过一项铁路工程或交通运输类(含在建项目)环境监理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咨询工作,且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业绩证明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单位名称需与投标单位一致,能体现工程规模、服务内容等)。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行业组织)颁发的环境监理资格证书或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近三年内负责过铁路或交通运输类项目环保监理或竣工环境验收项目,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且为长期合同制员工,合同终止期不早于本工程合同终止期。
3.1.4 其他要求
3.1.4.1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近三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在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通报处罚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1.4.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铁路局和国铁集团书面认定受到从业限制,且与本工程的施工、监理等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3.1.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投标。
HWZX-2标: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及设施竣工验收咨询
3.1资质条件
3.1.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税务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要求。
3.1.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或铁路行业)或工程咨询单位的资信评价结果为甲级;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具有监测上岗培训证及注册水土保持工程师资格;
3.2.2具有从事1项铁路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或监理或验收项目负责人的经历,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3.3业绩及其他要求
3.3.1近五年承担过1项及以上交通运输类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或监理或验收工作,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3.3.2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近三年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在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的通报处罚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3.3.3投标人没有被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总公司)书面认定受到从业限制,且与本工程的施工、监理等单位有行政隶属关系和利益关系。
3.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07月13日至2020年07月20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下午14 时至17_时(北京时间,下同),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温工程建设指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金鸡路2388号协和辉丰大厦36楼)持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网汇、信汇、个人汇款和现金)。
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东中路265号)办理投标人信息登记,并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投标项目确认。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办事指南-用户注册登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不接受邮购。
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 2020 年8月18日8时30分至2020 年8月18日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8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43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地铁2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
8.2投标保证金金额:每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铁路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温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金鸡路2388号协和辉丰大厦36楼
邮编:311200
联系人:康荣良 阮海斌
电子邮件:********1@qq.com">********1@qq.com********4@qq.com">********4@qq.com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市城站广场支行
开户名称: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杭温工程建设指挥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公司杭温工程建设指挥部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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