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场河(青年路-解放路)段旅游风光带建设工程青年路-人民路施工招标公告

串场河(青年路-解放路)段旅游风光带建设工程青年路-人民路施工招标公告


[]串场河(青年路-解放路)段旅游风光带建设工程青年路-人民路施工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c********402
工程名称 串场河(青年路-解放路)段旅游风光带建设工程青年路-人民路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2年5月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2年5月15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由盐城市串场河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串场河(青年路-解放路)段旅游风光带建设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并已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施工的投标报名。
二、苏州立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该工程投标,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串场河(青年路-解放路)段旅游风光带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串场河(青年路-解放路)。
3、项目规模:一标段道路长约1796米,宽20米,2*4米盖板涵一座,20*40.6箱涵一座,总投资约3500万元;二标段道路长约1731米,宽20米,2*4米盖板涵一座,22.8*40.6箱涵一座,总投资约3500万元。
4、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5、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5月31日。
6、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标段划分、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青年路-迎宾路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青年路-人民路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同时参加上述二个标段的投标报名,但只能被确定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在前一标段评审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后续标段评审中继续参评,但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开、评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 级及以上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拟报名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1年7月~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5、业绩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0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250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 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且质量获合格及以上等级的。业绩材料至少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相应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章印或附与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相对应的项目合同备案表,且备案表上有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造价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反映。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内将拒绝其参加本工程其投标报名。
8、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挂靠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 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系统(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2年5月8日17:30时至2012年5月15日17:3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5月8日17:30时至2012年5月17日17:3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一、二标段均为人民币 壹佰柒拾伍 万元整(¥*******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帐号:****************2133,联系电话:****-********),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并不予接收。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但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投标人报名后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人提请招投标管理部门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或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一、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或施工设备不能满足本公告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盐城市串场河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立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翟尚 联系人:孙喜平
联系电话:189*****223 联系电话:139*****331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件:
评标办法
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评标顺序:
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同时参加上述二个标段的投标报名,但只能被确定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在前一标段评审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后续标段评审中继续参评,但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开、评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6%。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以下原件资料为准:
1、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4、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1年7月~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0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250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 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且质量获合格及以上等级的。业绩材料至少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相应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章印或附与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相对应的项目合同备案表,且备案表上有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造价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反映。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9家(含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9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8.0~20.0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注: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六、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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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由盐城市串场河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串场河(青年路-解放路)段旅游风光带建设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由建设单位筹措并已解决。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施工的投标报名。
二、苏州立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须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该工程投标,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串场河(青年路-解放路)段旅游风光带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串场河(青年路-解放路)。
3、项目规模:一标段道路长约1796米,宽20米,2*4米盖板涵一座,20*40.6箱涵一座,总投资约3500万元;二标段道路长约1731米,宽20米,2*4米盖板涵一座,22.8*40.6箱涵一座,总投资约3500万元。
4、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5、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5月31日。
6、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标段划分、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一标段:青年路-迎宾路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标段:青年路-人民路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同时参加上述二个标段的投标报名,但只能被确定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在前一标段评审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后续标段评审中继续参评,但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开、评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 级及以上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拟报名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1年7月~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5、业绩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0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250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 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且质量获合格及以上等级的。业绩材料至少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相应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章印或附与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相对应的项目合同备案表,且备案表上有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造价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反映。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 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内将拒绝其参加本工程其投标报名。
8、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挂靠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 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系统(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2年5月8日17:30时至2012年5月15日17:3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5月8日17:30时至2012年5月17日17:30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一、二标段均为人民币 壹佰柒拾伍 万元整(¥*******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帐号:****************2133,联系电话:****-********),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并不予接收。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但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投标人报名后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人提请招投标管理部门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暂缓退还或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一、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或施工设备不能满足本公告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盐城市串场河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苏州立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翟尚 联系人:孙喜平
联系电话:189*****223 联系电话:139*****331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件:
评标办法
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高低产生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评标顺序:
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同时参加上述二个标段的投标报名,但只能被确定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在前一标段评审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后续标段评审中继续参评,但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开、评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6%。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以下原件资料为准:
1、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4、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5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1年7月~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0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 250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 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且质量获合格及以上等级的。业绩材料至少包括工程中标通知书、相应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为复印件的应加盖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章印或附与中标通知书中项目相对应的项目合同备案表,且备案表上有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造价须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反映。上述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
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9家(含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9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报价分计算
2.1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以及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 2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8.0~20.0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
注: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六、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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