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广场北广场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市民广场北广场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的 启东市市民广场北广场绿化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临世纪大道,北、东、西三面临牡丹江路、民胜路、公园南路
(2)工程规模:约 25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对应绿化工程施工工期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启东市民广场北广场绿化工程施工监理 ,包括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养护阶段全过程施工监理。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一个标段的投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风景园林工程监理资质甲级;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具有园林绿化或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为1名;
(3)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风景园林专业)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为1名;
(4)拟派监理员: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风景园林专业)省级注册监理员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为2名;
7.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满足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必须真实, 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中兼职;
(7)总监理工程师从2009年至2012年监理过类似工程,并取得良好信誉;
(8)企业从2009年至2012年监理过类似工程,并取得良好信誉;
8. 投标申请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2年 5 月 17 日16时00分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指定邮箱(jsqdztb@vip.sohu.com)。
9.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 5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启东市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并在2012年 5 月 28 日15 时00分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根据各投标单位所参与投标的标段在开标当日收取,费用为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投标最高限价公布的网址及栏目: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http://www.qdztb.com)“在线答疑”栏目
中国启东(http://www.qidong.gov.cn)“采购与招投标”栏目
11.特别提示:
(1)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企业,应当提供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或行贿行为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招标人地址: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联系人:陈思耀 联系电话:****-********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启东市和平中路808号(景都大厦五楼)
联系人:洪小花 联系电话/传真:****-********
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年 5 月 8 日至 2012年 5 月 14 日
招 标 人: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公章)
负 责 人:
招标代理人: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负 责 人:
2012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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