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交警支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派出所(交警支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联系电话:****-*******(传真) 联 系 人:王敏
起止日期:2012-5-9 至 2012-5-13 19:00:00 工程地址:详见公告
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范围:详见公告
建筑面积(㎡):4456.8 计划投资(万元):0
类 型:施工 建造师或总监: 二级建造师
专业要求: 建筑工程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0
资质要求:
资质序列 要求资质专业 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 房屋建筑工程 三级及三级以上

招标内容: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克拉玛依市金龙镇派出所(交警支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已由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融资,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前来报名。
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克拉玛依市金龙镇西三街西南侧,包括综合业务用房、车库和餐厅。其中综合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约为4456.8m2,建筑层数为地上五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4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车库和餐厅的建筑面积约为735.08 m2,建筑层数为地上二层,建筑高度为9.3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外配套系统工程包括给排水、消防、采暖及电气等。
3、招标范围:克拉玛依市金龙镇派出所(交警支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系统配套工程(包括给排水、消防、采暖及电气等)等全部施工内容和保修责任及义务。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4、工期要求:计划2012年5月20日进场,2013年6月30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计划总工期260天(不含当年11月5日至次年3月31日冬休期天数)。具体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5、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疆外申请人拟派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中已备案人员;
5.5克拉玛依地区外的疆内申请人须持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无不良业绩证明,企业注册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5.6疆外申请人应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建筑业企业进疆备案册》;
5.7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人。
6、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5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原件、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证、上岗证等)、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7、概不接受电报、电传、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报名申请资料。
8、报名时间:2012年 5 月 9 日至2012年 5 月 13 日19:00时止,每天10:00 时至13:00 时,16:00 时至 19:00 时(均为北京时间),过期不候。
9、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0、报名及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克拉玛依市通讯路44号)工程招标代理部联系。
招标人: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黄文红 沈小琳
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刘炜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敏
联系电话:****-*******(传真)
克拉玛依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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