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家河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家河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皖H*******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09日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潜山县金家河整治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机关名称:潜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招标人: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资金来源:财政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潜山县金家河
2.2建设规模:景观垂直驳岸1280m、自然景观驳岸600m、景观道路工程、排水管网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投资规模约810万元
2.3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5月09日至2012年05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潜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潜山县供销社五楼)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拒绝办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500元(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另交1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未中标的退还全套完整无缺图纸取回押金(不计利息)。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缴纳投标保证金壹拾伍万元整(人民币)及信用担保金壹佰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账号:185*****6034);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潜山县金家河整治工程投标保证金及信用担保金。凭进账单到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办理收据手续。
4.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出示资质证书原件以及身份证原件。否则,拒绝办理。
4.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潜山皖国工程
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潜山县新建路98号 地 址:潜山县梅城镇皖潜大
道农科巷1—6号
联系人:邓节华 联系人:高群群
电 话:0556-******* 电 话:0556-*******
传 真:0556-******* 传 真:0556-*******
8.其它要求
8.1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借他人资质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招标备案机构: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联系人:余同华
地址:潜山县供销社五楼 电话:****-*******
邮编:24630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潜山支行
账号:185*****6034
潜山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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