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生态环境局辽源市机动车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辽源市机动车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请辽源市生态环境局辽源市机动车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吉林省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31日 9 :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ZC2020-019

  2、项目名称:辽源市生态环境局辽源市机动车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壹佰伍拾贰万陆仟元整

  5、采购需求:黑烟车抓拍系统4套、执法记录仪12台、手持式黑度识别器3台、OBD检测控制管理软件1套等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六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制造(或经销)本采购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供应商主要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电子设备经销行业范围的企、事业单位;

  3、具备安防资质(贰级及以上)。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0年7月10日8:30时起至 2020 年7月16日17:00时止。

  2、方式:

  (1)按照规定进行诚信库入库注册、报名,未办理CA认证及网上注册、报名的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

  (2)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未办理CA认证或CA认证过期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11室办理CA认证,取得CA认证后,登录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点击“投标单位登陆”后,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在本项目报名界面点击“新增报名”后,才可点击“交易文件下载”下载免费招标文件。

  (3)若期限届满,获取招标文件潜在供应商不足三家废标,并发布废标公告。

  (4)在注册或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95

  3、获取答疑、澄清文件方式:请领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之前随时关注交易平台,通过“投标单位登陆”进入相应页面,点击“答疑文件下载”下载答疑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文件一经公告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且潜在供应商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答疑、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默示即视为同意和接受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 2020年7月31日上午8:30受理,9:00时截止(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年7月3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吉林省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辽源市齐宁路655号,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01室),请供应商准时参加,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疫情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要求:

  1、根据《辽源市关于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的精神,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请各交易主体佩戴口罩由交易中心正门进入,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吉祥码”扫码工作后,到达六楼开标区。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参加开标的投标人限派1至2名代表提交投标文件。

  2、根据辽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相关要求,请投标供应商登陆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详细阅读《关于加强重点地区返(来)辽人员管控的通告》、《关于加强现阶段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发热和疫区返(来)辽人员管理的通告》以及《关于加强吉林市返(来)辽人员排查管控的通知》要求执行,并实时关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源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396号

  联系方式:176*****6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辽源市齐宁路655号,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亮

  电话:****-*******

  辽源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2020年7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染防治 机动车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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