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2020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黎川县2020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黎川县2020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黎川县2020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或黎川县人民政府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ZQC-LC-2020-G001

2、项目名称:黎川县2020年耕地土壤污染防治

3、预算金额:*******

4、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


实施类型

开支项目

数量

轻度污染安全利用区域物资采购

生石灰

200吨

叶面阻控剂

1.415吨

木本泥炭有机肥

129.6吨

中度污染安全利用区域(第三方治理)

土壤调理剂

405.6吨

叶面阻控剂

0.5408吨

硅肥

29.5吨

木本泥炭有机肥

49.2吨

微生物菌剂

9.84吨


人工、检测及其他费用

1项

重度污染种植结构调整优化施肥物资采购

木本泥炭有机肥

180.2吨

微生物菌剂

36.04吨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佐证);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提供声明函);

2)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审核;均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者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②、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7月08日起至2020年07月15日(北京时间),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 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方式:网上下载

(4)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文件工本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2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 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有关通知。

(二)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纸质投标文件(一正肆副)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时间为准。

(三) 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黎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开标时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肆副),以防因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电子评标无法进行,如遇此种情况,经采购人请示本项目的监管部门同意后,再以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投标人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黎川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日峰镇东方红大道247号

联系方式:151*****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市清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黎川县日峰镇东方红大道(县人武部院内)

联系方式:徐女士/152*****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婷

电话:151*****26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治 土壤污染 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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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清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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