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报道宣传项目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报道宣传项目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2020年度宣传项目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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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报道宣传项目项目预算金额:3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四个最严”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党工委管委会有关工作部署,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向广大市民宣传食品安全相关工作,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切实保障市民饮食健康安全。为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向中国质量报刊社报制定媒体宣传方案。

成交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德高质量品牌研究院

项目成交金额: 3万元

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1.在中国质量报普通版发布1/3版宣传内容,费用3万元;另中国质量报赠送官网媒体资源进行传播。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 2020年度内完成。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中国质量报属于市场监管业务类报刊,主要面对企业和广大的消费者,具有扎实的读者基础。在该报上刊登我局食品工作做法,能够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交货期限: 在2020年7月份前发布

采购人: 市市场监管局深汕局

地址: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

联系电话:********传真: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 ? ?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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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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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宣传 食品安全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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