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八大队无人机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交警八大队无人机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受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八大队委托,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交警八大队无人机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项目编号:GXZC2020-21JC | ||
项目名称:交警八大队无人机服务采购项目 |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20年06月24日 | ||
定标日期:2020年07月06日 |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凤翼天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企业规模: | ||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95号南宁市广播电视大学院内教学五楼 | ||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伍万壹仟元 |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无人机及服务,详见报价表。 | ||
评审专家名单:秦佩、马莎丽、潘毅(业主评委) | ||
交货期/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联系人:联系方式: | ||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六路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商春丽187*****616 | ||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高新区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1105室 |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朱剑彬、赵豪捷0771-5816874 | ||
五、监督部门: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 | ||
质疑电话:0771-5816874 | ||
投诉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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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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