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濠江区土地储备中心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合同440512-202006-132001-0007
汕头市濠江区土地储备中心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合同440512-202006-132001-0007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汕头市濠江区土地储备中心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 合同编号:440512-202006-132001-0007 |
甲 方:汕头市濠江区土地储备中心 | 乙 方:深圳市世鹏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顾问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10,000.00 | 金额大写:壹万元整 |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1.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中国(濠江)河浦片、台商片(电子电路工业基地)B03-03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价格评估;2、位置及其他规划条件等相关资料详见附件《关于出具中国(濠江)河浦片、台商片(电子电路工业基地)B03-03地块内一宗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3、按委托方的有关要求进行土地市场价格评估;4、评估基准日为签订协议之日;5、按国家《土地估价规范格式(1996)》、《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撰写土地估价报告书;6、准确采用有关系数;7、正确运用估价方法和按《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8】4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和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5】12号)有关要求开展评估业务工作,并按综合确定土地价格(应分别列明总地价、单位地价和楼面地价)。对不同时点的土地综合价格,必须充分说明其理由;8、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9、附件提供齐全(估价报告中选用的可比实例也应以附件的形式提供);10、对土地估价结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11、应对土地估价结果履行保密责任;12、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提交《土地估价报告书》及其相关附件1式6份(双面打印);13、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人员及费用明细
服务人员 | 合计(元) |
张念东 | 10,000.00 |
合同金额(元): | 10,000.00 |
三、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甲方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服务地点:广东汕头市濠江区磊广路西墩大园中国银行濠江支行后楼1楼;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
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
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
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其它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变更信息
经双方协商,对上述合同条款进行以下调整和补充。
删除条款:无
增加条款:无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签章): | 乙方代表(签章): |
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磊广路西墩大园中国银行濠江支行后楼1楼 | 地址:广东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数码城泰然五路天吉大厦AB座6B2202 |
电话:********5758 | |
开户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车公庙支行 | |
账号:********4153 |
合同签订日期: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