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机房空调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机房空调货物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乙方:福建泰格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SH[TP]*******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机房空调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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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产品属性
1-1 A********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专用制冷、空调设备大金18500085000国内FVQ205AB/ RXQ205ABY FVQ203AB/ RXQ203ABV节能,环保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万伍仟元整(¥85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2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3号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4.3交付条件:现场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序号 名 称 品牌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1 机房专用变频空调(屏蔽机房用) 大金FVQ205AB/ RXQ205ABY 1 套 38000 38000 制冷量12.5KW2 机房专用变频空调(电池间用) 大金FVQ203AB/ RXQ203ABV 1 套 30000 30000 制冷量7.2KW3 空调冷媒铜管 大金 10 米 310 3100 5匹4 空调冷媒铜管 大金 20 米 290 5800 3匹5 远程监控板 大金 1 个 3600 3600  6 施工辅材   1 项 2000 2000  7 其他(旧机拆除、搬运)   1 项 2500 2500  合计           85000 5.2技术要求5.2.1通信无人机房用空调机(变频)(1)制冷量≥12.5KW,电源三相,380V,50HZ(5HP)(2)停电再启动机能:遇到停电,不论多久,一旦电力恢复,空调机即以停电前模式自动恢复运转;(3)电压变动对应机能:+10%到―20%范围内正常运转,当电压低于-20%时,空调会自动保护停机,当电压恢复到―20%时以上时,自动恢复运转;(4)具备联机工作功能,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设置。(5)室外机应耐腐蚀处理:耐腐蚀处理热交换翅片,抵抗酸雨、盐分的侵蚀,延长机器寿命;(6)全年制冷:室外温度即使降到―5℃,也可以正常制冷运转;(7)长效过滤网:每年只需清洗一次,减少机站日常维护量;(8)所涉软件系统,随同硬件系统及服务项目同时销售;(9)具有相序容错功能,保证空调系统能按照正确相序稳定运转;(10)具有缺相保护装置,具备缺相保护、提示、报警功能,当三相相位缺失时,起到停机自动保护(11)技术指标:风量-高速m3/min ≥29风量-低速m3/min ≥25室外机噪音dB(A) <60室内机噪音dB(A) <555.2.2通信无人机房用空调机(变频)(1)制冷量≥7.2KW,电源三相,380V,50HZ(3HP)(2)停电再启动机能:遇到停电,不论多久,一旦电力恢复,空调机即以停电前模式自动恢复运转;(3)电压变动对应机能:+10%到―20%范围内正常运转,当电压低于-20%时,空调会自动保护停机,当电压恢复到―20%时以上时,自动恢复运转;(4)具备联机工作功能,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设置。(5)室外机应耐腐蚀处理:耐腐蚀处理热交换翅片,抵抗酸雨、盐分的侵蚀,延长机器寿命;(6)全年制冷:室外温度即使降到―5℃,也可以正常制冷运转;(7)长效过滤网:每年只需清洗一次,减少机站日常维护量;(8)所涉软件系统,随同硬件系统及服务项目同时销售;(9)具有相序容错功能,保证空调系统能按照正确相序稳定运转;(10)具有缺相保护装置,具备缺相保护、提示、报警功能,当三相相位缺失时,起到停机自动保护(11)技术指标:风量-高速m3/min ≥18风量-低速m3/min ≥14室外机噪音dB(A) <60室内机噪音dB(A) <555.2.3空调远程监控板功能(1)自动后备空调启动功能。(2)空调自动交替运行功能。(3)保证低空调运转台数功能。(4)通过远程通信传 输空调错误信息功能。(5)通过远程通信实现空调运转状态监视功能(包括:运转模式、设定温度、吸入温度、 过滤网信息等)(6)通过远程通信进行间隔恒定的监视,故障报警(7)通过远程通信实现空调的集中控制功能 (包括:运转、温度、运转模式、风速设定等)。(8)必须与原有相关设备相配套、兼容。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Ⅰ、现场的初验收(此验收仅限于设备的型号、产地、型号的确认)1、在交货前,供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需方验收的依据。2、设备到场后,需方根据此依据判断(1)产品的外观是否有重大损坏(2)产品的型号、产地、规格是否与合同或投标文件所注明的相同(3)产品的供货是否与清单吻合(数量等)(4)随机资料,文件是否全面。随机提供详细资料含:①《设备材料装箱单》;②《产品出厂合格证》;③《产地证明》;④《电气原理图及中文标注》;⑤《中文使用说明书》;⑥《中文安装调试说明书》;⑦《维修保养中文说明书》;⑧《保修证》;3、设备到达需方经上述验收后,由供方负责保管至安装验收结束,其间发生的损坏、遗失由供方负责。Ⅱ、工程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有关变更增减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Ⅲ、验收要点:1、空调系统工程所使用的设备、管道等产品的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2、对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辅材项目进行复验。3、空调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与之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片资料。4、各系统的制式及其安装,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5、各种设备应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加、减少和更换;6、各种设备的安装位置、方向应正确,并便于调试操作;7、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Ⅳ、工程质量及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在工程验收证明书上签署及盖章。如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内容尚未完成者,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翻修或补建后,再进行验收,直到达到符合标准和要求为止。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Ⅴ、工程竣工后,乙方应绘制竣工图,并整理全套竣工资料。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并提交甲方存盘。。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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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90验收合格后支付
210一年后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年。。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0.2、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使用单位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3、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使用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使用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使用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给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设备质量保证期乙方保证所销售的之货品全部都是未使用过的崭新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按合同设备型号的技术规格供货。并承诺本次投标设备质量保证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五年。质量保证期内若投标产品发生故障,免费(人为损坏的除外)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部件和维修服务。若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影响甲方正常使用,乙方应重新更换符合合同要求的产品,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承诺长期对系统进行技术支持及终身维护保养。14.2保修范围(1)承诺将24小时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①质保期内非操作原因出现设备故障,将在2小时内予以响应,并在接到维修通知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24小时内予以修复或更换。在其间的所有费用及所更换的零部件费用由乙方承担;②质保期外出现设备故障,将在2小时内予以响应,并在接到维修通知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24小时内予以修复或更换。备品备件长期供应,并按出厂价提供;(2)保修期结束前,应对该工程进行全面性能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乙方:福建泰格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3号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梁厝(梁厝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常丽平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黄秀平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156*****65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三山支行
账号:
账号:****************01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7月09日



标签: 项目合同 货物 机房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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