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成本审核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成本审核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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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成本审核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华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17号1幢1405号
中标(成交)金额738000元/年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成本审核。服务范围:成都市轨道交通企业。服务要求:(一)成本审核工作开展要求1.项目组在成本审核开展前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方案应参照相关规范要求,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流程,投入的人员和技术力量、审核内容等。2.项目组应对成本审核方案、审核进度等进行全流程把控,严格保证审核工作开展的质量;3.项目组应根据工作进度做好与采购人的沟通汇报工作;4.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成本审核工作,确保审核过程客观公正,审核意见科学合理。(二)审核报告质量要求审核报告应客观、公正、全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组织架构、核算范围、票价政策、运营情况、财务情况、其他事项等。成本内容应包括人工成本、能耗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费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服务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年(当年全部工作内容应于当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标准:1.出具年度审核报告。对上一年度成都市轨道交通企业运营成本和客票收入进行梳理并核定,形成上一年度成都市轨道交通企业运营成本审核报告;2.出具年度咨询报告。每一年度对前三年度运营成本变化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线网规模变化对运营成本和运营收入的影响分析;对车公里运营成本和人公里运营成本进行计算与比较;对运营成本构成进行梳理分析;并提出合理可行的成本管控建议。3.对成都市轨道交通运营成本的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和要求提出咨询意见。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肖磊(评审小组组长)、邓琳、汤珏(最后一位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该费用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标准规定下浮20%收取(计费基数以采购总预算为准)。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2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750000元/年,备案号:(2020)2144号。二、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6月24日;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五、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六、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联系人:万方仪;联系电话:***-********转601。七、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北二路17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黄科;联系电话:***-************************转643或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科
电话:***-************************转643或6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
2.评审文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核 运营 轨道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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