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建筑工程安全性鉴定检测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建筑工程安全性鉴定检测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建筑工程安全性鉴定检测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安徽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建筑工程安全性鉴定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20AFQBZ0127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5月28日
开标日期:2020年7月9日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山湖路567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叁拾捌万壹仟玖佰元整(¥*******.00元)
服务期: 第一阶段工期为60日历天,第二阶段工期30日历天
质量:鉴定报告应满足规范且得到合肥市城建部门的认可,并可用于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顺利办理不动产权证
企业业绩:
1-1华冶.天然居1#-5#楼
1-2南陵县恒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破碎车间、工人 休息室、门卫
1-3安徽工业大学两校区部分建筑幕墙安全鉴定项目
2-1铜陵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建筑物
2-2马鞍山慈湖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1#厂房
2-3马鞍山万达广场18 号写字楼
3-1十五里河片区淝南家园和广福花园小区房屋质量安全性鉴定服务
3-2原马鞍山天成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工程
3-3芜湖科技产业园7#8#楼琉璃幕墙检测工程
4-1新站高新区新店花园三标段安全性鉴定服务
4-2芜湖通和汽车管路系统有限公司二期厂房
4-3马鞍山四季青服装批发市场项目A座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南陵县恒通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破碎车间、工人休息室、门卫
2.华冶.天然居1#-5#楼
3.安徽工业大学两校区部分建筑幕墙安全鉴定项目
项目负责人: 邹道金
证书名称: 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03A0024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红枫路5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圆整(¥*******.00元)
服务期: 第一阶段工期为60日历天,第二阶段工期30日历天
质量:鉴定报告应满足规范且得到合肥市城建部门的认可,并可用于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顺利办理不动产权证
企业业绩:
1.蚌埠市还原房工程质量鉴定检验
2.安徽永强科技楼、办公综合楼外装饰幕墙检测及板块脱落原因分析
3.亳州市京皖财富中心项目 6#综合楼外装饰幕墙工程一层商铺扩建钢结构工程质量安全性检测与评价
项目负责人业绩:
1.蚌埠市还原房工程质量鉴定检验
2.安徽永强科技楼、办公综合楼外装饰幕墙检测及板块脱落原因分析
3.亳州市京皖财富中心项目 6#综合楼外装饰幕墙工程一层商铺扩建钢结构工程质量安全性检测与评价
项目负责人: 罗居刚
证书名称: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03C0027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省建院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819号标准厂房2B一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捌仟贰佰陆拾元整(¥*******.00元)
服务期: 第一阶段工期为60日历天,第二阶段工期30日历天
质量:鉴定报告应满足规范且得到合肥市城建部门的认可,并可用于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顺利办理不动产权证
企业业绩:
1.安徽金三环金属科技第二厂区房建工程安全及抗震鉴定
2.亳州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玻璃幕墙工程安全性检测鉴定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安徽金三环金属科技第二厂区房建工程安全及抗震鉴定
2.亳州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玻璃幕墙工程安全性检测鉴定
项目负责人: 田伟
证书名称: 检测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 04A0372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工程建设一批
评标委员会名单: 戴晓东、肖雷、余道明、俞挹风、黄晓华
招标(采购)人名称: 安徽方圆质量技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
联系人: 黄工
电 话: ****-********
招标(采购)代理名称: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马鞍山路与九华山路交口世纪阳光大厦1102室
项目负责人:邓工、吴工
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7月1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人:邓工,联系电话: 0551-********、68164290。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庄工,联系电话:****-********;联系人:姚工,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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