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小榄镇环境卫生管理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442000-202004-xl38-0006
中山市小榄镇环境卫生管理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442000-202004-xl38-0006
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中山市小榄镇环境卫生管理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 合同编号:442000-202004-xl38-0006 |
甲 方:中山市小榄镇环境卫生管理处 | 乙 方:中山市小榄镇法律服务所 |
合同金额:¥12,000.00 | 金额大写:壹万贰仟元整 |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合同标的
1.服务内容
1、以电话或书面答复的形式为甲方经营中的日常问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或指导,如果甲方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需要乙方到场的,乙方可以到现场解答,甲方需提前2天通知,特殊情况下不受此限;
2、为甲方定制经营中所需要的格式化合同文本,草拟、审查和确定甲方全部的合同,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格式合同和法律文本;
3、从法律上对其经营风险监控体制进行全面的审查,就甲方相关业务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问题,出具分析性报告,就甲方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民事、经济、劳动、行政案件纠纷,出具可行性方案、法律意见书、司法建议书,提供纠纷妥善解决的前期法律指导。本合同期内,如甲方要求出具分析性报告、法律意见书、可行性方案等文书的,乙方可出具前述文书合共5份,超过5份的,甲乙双方另议费用;
4、为甲方建立合同档案,提供各项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规范文本并根据甲方要求草拟、审查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对甲方现有的或新制定、修订各项制度进行审查,并提供法律意见或指导。应甲方要求,从法律上对其经营风险监控体制进行全面的审查,根据现有法律对其决策、经营、管理的各项制度进行完善,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以利于强化甲方企业运营的法律保障;参与经济项目合同谈判,并为谈判提供法律依据、制订谈判方案、草拟修改确定谈判文本;按甲方要求或委托开展商业调查、签定法律文书等;
5、根据甲方的要求委派人员为甲方组建法律部,法务部的人员薪酬由甲方另付,双方另行协商,乙方负责指导甲方法务部的工作;
6、为甲方提供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信息、法律资料,并提供甲方参考的法律建议,并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专门的法律讲座和培训;
7、为甲方提供一般法律事务的合同见证;
8、为甲方进行中山市当地的工商、房地产、机动车辆的咨信调查,但甲方需要承担交通费、工本费;
9、根据甲方需要就其相关业务草拟、出具告知函,但甲方需要承担函件寄送的邮资。
10、其他经双方确认的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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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员及费用明细
律师姓名 | 合计(元) |
谢惠仪 | 12,000.00 |
合同金额(元): | 12,000.00 |
三、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甲方收齐乙方验收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
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自2020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09日;
服务地点:广东中山市九洲路12号;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
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
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其它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签章): | 乙方代表(签章): |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九洲路12号 | 地址:广东中山市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升平中路8号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小榄支行营业部 | |
合同签订日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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