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及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及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洛老招标采购-2020-15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及公务用车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0年07月1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执法执勤汽车1辆,新能源汽车1辆
2、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天内
三、中标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1

执法执勤汽车1辆,新能源汽车1辆

洛阳威佳众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洛阳市高新区安康路威佳汽车博览中心10号396300
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1新能源汽车

上汽大众

帕萨特PHEV混动精英版

1辆233300元
1执法执勤车

江铃福特

福特全顺JX6533TB-M6

1辆163000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陈元涛(主任)、毛武军、杜黎明、冒静、曹敬利(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由中标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7月14日 至 2020年07月14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九都路188号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洛阳会展中心B区607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发布人:刘冉冉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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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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