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镇环卫一体化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南通镇环卫一体化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省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FJHC[GK]*******的南通镇环卫一体化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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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1302 |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3 | 项 | 国内 | ********.15 | ********.45 | 福建省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无 | ||||
合计: | ********.45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壹佰陆拾肆万玖仟伍佰叁拾壹元肆角伍分(¥********.45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天内须符合条件入场作业,服务年期:本项目包合作服务年限暂定为1+1+1年,若项目运营第1年平均(12个月)考核结果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直接续约1年;若运营第2年平均(12个月)考核结果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再续约1年。对全年连续三个月考核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或年平均(12个月)得分达不到85分的企业,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并予以无条件地清退。;
4.2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实行“绩效考核制”加“先作业后拨付”的付款方式:即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不同等级进行付款,采购人在次月十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后以转帐方式按月结算支付前一个月作业经费(经考核扣除相应服务项目经费的剩余经费)。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招标范围:闽侯县南通镇辖区范围内的公共道路(含道路两侧空地、绿化带、树头)、河道、小街巷、人行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开放式小区红线范围以外部分以及城中村硬化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闽侯县南通镇辖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社区及城中村的垃圾进行收集和转运,并对服务区域范围内垃圾转运站进行日常管理。同时针对南通镇环卫处签订“生活垃圾处理费缴费协议”的垃圾产出单位,中标公司必须无条件进行垃圾收运服务,不得收取相关费用。(2)服务内容:辖区范围内的道路“横到边、纵到底、墙对墙”之间的公共位置的面积全部计入道路卫生清扫保洁范围,南通镇的垃圾转运站日常管理运营与生活垃圾处理收运,具体包含(具体详见作业量清单,以作业量清单为准):① 公共道路(含道路两侧空地、绿化带、树头)、河道(含河道驳岸)、小街巷、人行道、开放式小区红线范围以外部分、地下通道、过街天桥、铁路口、②上述范围内的乱粘贴、小广告、乱涂写、无主垃圾、废土、路沿渣土和无主大件垃圾等的清理工作;③辖区服务范围内果皮箱、垃圾桶的清掏、清洗;④辖区服务范围内的城市管理驿站的日常管理、外观清洁及周边卫生保洁;⑤生活垃圾、污水厂污泥和少量畜禽屠宰场废弃物垃圾定时定点清运、进入垃圾转运站压缩处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同时针对闽侯南通镇环卫处签订“生活垃圾处理费缴费协议”的垃圾产出单位,中标公司必须无条件进行垃圾收运服务,不得收取相关费用;⑥区域内现有垃圾转运站设备操作、日常维修、保养保洁,垃圾转运站运营、管理、维修,以及垃圾渗滤液清运等工作;本轮采购只局限区间收集转运,到转运站后由其他企业转运至平潭火电场。⑦垃圾运输车辆、垃圾桶、监控摄像等配套环卫设施购置更新、运营管理、维修养护、清洗保洁等工作;⑧辖区服务范围内的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如台风)、重大活动及上级领导交办的环卫保障工作。⑨垃圾分类: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展板、宣传栏、告示牌;垃圾分类宣传画入户入单位;提供分类垃圾桶;进行垃圾分类统计;进行垃圾分类标志、垃圾分类处理。⑩河道保洁10.1主要利用机械或人工对河道水面的垃圾、枯枝落叶、水草、水葫芦等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及外运处置,从而保持河道景观,保护河道水环境。10.2要按要求配备保洁人员,保持河面清洁无漂浮物。10.3作业要求10.3.1保洁船应有醒目的保洁单位名称。10.3.2开船前船员和打捞人员按各自职责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10.3.3打捞的漂浮物应及时运至垃圾中转站或处理场。10.3.4河道内不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不得擅自设置拦污装置。10.3.5每艘打捞船应配备相应保洁人员。10.3.5每艘打捞船应配备相应保洁人员。10.4.1作业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水上作业时应穿着救生衣。所配备的船只和船员须符合内河船舶的相关规定,如中 标后,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应合格证书备查。10.4.2遇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水上作业,将船只停靠在安全指 定地点。10.4.3保洁船在行驶过程中,确保人员安全。(3)中标企业必须按照二类道路实行18.5小时(4:00—22:30)15分钟保洁制;三类道路实行15.5小时(5:00-20:30)20分钟保洁制,实现“五净”:即路面干净,绿化带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雨水井沟眼畅通干净,道路两侧(包括路灯杆、交通信号杆和立面)2.2米以下部分无乱张贴、乱涂写,果皮箱、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干净整洁的标准安排作业。(4)中标企业必须按照垃圾清运作业时间及要求完成垃圾收集和清运①垃圾收集时间为每日的5:00-22:00,特殊情况延时至23:00。②垃圾转运站开放时间为每日的5:00-22:00,特殊情况延时至23:00。③中标企业需无偿配备垃圾桶。垃圾桶、垃圾周转点或其他环卫设备摆放点不得影响交通、市容及居民日常生活。(6)中标企业应承担其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垃圾转运站的维修责任。(7)转运站设施设备及机械车辆由中标企业自行购入相应车辆。(8)中标企业服务期间如作业机械设备无法满足环卫作业需要,中标企业必须自行购买以满足环卫作业要求。(9)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所需水费和电费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10)中标企业服务期间,如环卫作业标准提高,中标企业需按更高标准执行作业要求。(11)以下为该项目作业量清单作业量清单。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1 根据招标文件考评细则。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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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对本项目承诺投入的相关车辆设备、工具及人员配置情况,应在入场作业前全部满足到位,采购人经现场清点验收合格后下发准予入场作业通知书,正式入场作业前三个月为过渡期,只考核,要求限期整改,不扣作业经费。三个月后开始正式对企业进行考评,每月考核四次以上,经综合平均得分后,根据考核情况当月按实结算,采购人在次月十号(遇法定公休节假日顺延)后以转帐方式支付前一个月作业经费(经考核扣除相应服务项目经费的剩余经费),对相应扣除的服务项目经费日后皆不做返还的任何附加条件。 |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向甲方缴交年度中标总价5%,即694158.86元(大写:陆拾玖万肆仟壹佰伍拾捌元捌角陆分)作为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采用公对公转账形式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合同履约完成后,30日历天内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 3 年,共计36个月。自2020年2月1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止。。
10、违约责任
10.1 乙方须将报名竞标时承诺的管养机械投入在本项目的日常管养,如乙方未能履约,将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承包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10.2 若甲方未能按管养承包合同条款按时支付乙方管养承包金,甲方将按月承包金的5‰/日支付乙方违约金,但因年终结算造成账户冻结或城建资金计划未下达等情况除外。。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当双方遇到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9、中标企业应按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个人缴费规定比例(单位缴费基数的16%、个人缴费基数的8%)为员工缴费,做到“应保尽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参保的,企业应缴纳部分的金额不得截留,应以补偿金形式按月足额发放给工人。若有违反,由业主扣罚等额的作业经费。如在项目服务期间,中标企业不按规定给作业人员缴交“五险一金”的,业主(采购人)可从当月或最近的一月或数月应付的服务费用中扣除与欠缴、少缴部分相等的费用,用于代为缴交应缴交的“五险一金”或以补偿金形式发放给相应的工人,直至缴足。所有的车辆必须安装GPS。垃圾运输车各项参数需满足辖区垃圾收运要求。配备车辆须报福州牌。其余电动保洁车、养护车等按不低于现有标准执行。税费:不低于6%。10、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在闽侯县注册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共同履行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项目,并按属地原则在闽侯县结算业务并缴交税费。子公司股权应当清晰,且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为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若发现中标人将合同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或不按合同约定配备作业车辆和保洁人员的,立即进行查处,情况属实的,提前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所有条款以及项目作业经费的结算均由中标人及其全资子公司作为一个主体共同完成,由中标人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项目运作期间中标人须保证注册的全资子公司一切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须做到下列几点:(1)不得授予全资子公司有对外担保,投资和借贷的权利,全资子公司若发生变更的,必须报采购人、业主单位同意以后方能变更。(2)派驻全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对重大运营负责监督职责,共同承担在运营中发生的相应法律责任。(3)根据采购人的考评实施办法、考评标准及评分依据,对全资子公司设立相应的激励、考核、奖惩制度。4、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针对此项内容单独提供书面专项承诺,未单独提供书面专项承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业主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5、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业主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闽侯县南通镇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导则》、《二、四类道路环境卫生质量管理考核评分表》、《南通镇生活垃圾清运市场化服务考核评分标准》、《闽侯县南通镇城乡公厕管理规定》、《闽侯县公厕管理情况检查考核标准》、《河道卫生保洁质量考核标准》。
甲方: |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 乙方: | 福建省康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108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福平街75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曹贤美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曹继兵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0*****77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清汇通农商银行江镜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06617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7月13日
标签: 环卫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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