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XQDZC20200510_01大庆市司法局2020人民调解、信访法律服务采购A第一标段:信访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单一来源】XQDZC20200510_01大庆市司法局2020人民调解、信访法律服务采购A第一标段:信访法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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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
甲 方:大庆市司法局
乙 方:大庆市信访法律服务中心
甲、乙双方根据DZC********大庆市司法局2020人民调解、信访法律服务采购A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为了更好的给甲方提供优质、专业的服务,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法章、DZC********大庆市司法局2020人民调解、信访法律服务采购A项目的中标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信访法律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成交总价为530,200.00元。
第二条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 服务项目与标准:
一、人员聘用
(一)律师3人
1、在我市取得律师执业资格;
2、热心公益事业;
3、年龄在60岁以下;
4、包含每人每月工资及五险。
(二)行政人员2人
1、年龄20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2、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有一定的计算机软硬件知识;
3、无违法犯罪及不良记录;
4、中文、法律专业优先;
5、包含每人每月工资及五险。
(三)会计1人
1、从事财务工作5年以上,有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的工作经验。
2、熟练掌握会计准则条款,熟悉财务管理制度。
3、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及不良记录。
4、包含每月工资。
二、信访法律服务
(一)工作内容
1、接受政法部门的委托,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评析、化解;接受市县(区)两级政府的涉事部门委托,对信访案件进行评析、化解;接受市县两级政府信访部门的委托,参与复查、复核,出具评析报告;参与化解市信访联席办公室交办的信访案件、群体性事件;为信访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2、根据业务需要印刷信访案件卷宗和各类宣传资料和宣传图册、宣传单等业务资料;根据办案需要到市县(区)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复印相关资料。根据办案需要,申请律师协会委派社会律师参与信访案件办理。
3、律师工作职责: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陪同有关部门接访,提供法律意见;办理信访案件根据案件需要约谈信访人;出具案件评析报告、复查复核意见建议;对办结的信访案件,按要求装订成卷;做好信访案件跟踪回访工作,做好回访记录。
4、行政人员工作职责:负责服务两中心日常管理;根据需要组织召开案件讨论会、听证会;加强与信访部门及各委托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服务中心规范有序运行;做好信访案件法律意见反馈工作,与被访部门协商案件解决办法;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做好档案管理;做好服务中心工作统计、总结、汇报;负责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心理疏导工作
(一)咨询评估:要求开展心理疏导、案件评估、组织活动等。
1、针对信访人员、未成年人犯、案件被害人、非法信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一对一心理疏导。
2、心理咨询案例报告评估。每次心理咨询完毕,心理咨询师必须提交心理咨询报告,每月从市法学会法律心理学专家人才库中匿名选取5名专家,从专业视角对心理咨询案例进行一对一专业评估和指导。
3、开展“法律心理服务基层行”活动。组织心理咨询专家和心理咨询师到社区、乡镇、校园、企业、军营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和团体心理辅导。
(二)督导
1、邀请国内知名专家为心理咨询师开展案例督导。为个案咨询指明方向,同时减少实战心理咨询师心理损耗,聘请国内著名心理督导师进行心理督导。
2、组织市内咨询师同辈督导,及时解决心理咨询服务中遇到的专业方法和技术难题,确保心理咨询工作能够优质高效开展。
第三条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1年。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付款给供应商。本项目分期付款,每季度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5%。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成交后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5%,由成交供应商提交给采购单位。
2、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给供应商。
3、如采用转帐汇款方式的采购人开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司法局
开户银行: 龙江银行华侨支行
行号:********7017
第六条 验收
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验收。
第七条 保密责任及知识产权
服务过程中任何一方向对方所披露的任何商业机密,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终止和赔偿
(一)因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予以整改,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三)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目标无法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四)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做出问题整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成交总额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
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该服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其他由双方约定。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争议或纠纷的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 、合同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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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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