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饶河县国道饶盖公路口岸至大岱林场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环评验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0年饶河县国道饶盖公路口岸至大岱林场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环评验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单位:饶河县交通局
2020年饶河县国道饶盖公路口岸至大岱林场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环评验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饶河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2020年饶河县国道饶盖公路口岸至大岱林场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环评验收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编号:FZCG2020G015;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采购预算:66万元;一包:32万元;二包:34万元;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包。
五、采购内容:
一包:
1、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环评验收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小组人员进行分工,并安排小组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对本项目进行资料收集(包括项目的环评、环评批复,可研、初设、施工图等设计材料及批复,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等环评验收所需资料)。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依据建设项目具体路线,进行周边地区环评现状调查。针对现状与原环评报告及批复内容进行对比分析。
2、服务内容:
①完成《国道饶盖公路饶河口岸至大岱林场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②协助甲方组织《国道饶盖公路饶河口岸至大岱林场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现场验收会,按照验收过程中专家提出的问题及要求,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取得现场核查意见。
③最终协助甲方在自主验收网站进行项目申报。
提交成果:提供提供4份纸版报告书、相关附图及噪声检测报告,1份专家现场核查意见,自主验收公示网站截图,供甲方存档。
二包:
1.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水保验收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小组人员进行分工,并安排小组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对本项目进行资料收集(包括项目的设计资料、可研、政府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等水保所需资料。)。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业人员对现场进行实地踏勘,确定建设项目具体位置,进行周边地区水保现状调查。针对现状与原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对比分析。
2.服务内容:
①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完成《国道饶盖公路饶河口岸至大岱林场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②提交成果:提供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验收备案证明1份,提供3份纸版报告书及附图和1份电子版报批版报告及附图,供甲方存档。
六、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七、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一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3、具有有效的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同时满足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及环境监测(检测)等内容)、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加盖企业公章)。
4、2018年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3项类似项目的环境评价报告或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工作,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行业内无不良记录。
7、评审小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期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9、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3、具有有效的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加盖企业公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行业内无不良记录。
6、评审小组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记录名单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7、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期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8、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9、提供投标企业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近六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招标文件时点:
1、时间:自2020年07月14日至2020年07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节假日不休息)。
2、地点: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双鸭山市尖山区益人家园东侧)
十、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招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招标文件规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二、递交响应文件及招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发布媒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采购人:饶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耿先生
电话:****-*******
地址:双鸭山市饶河县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方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益人家园东侧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日 期:2020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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