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东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太原二环高速公路凌井店至龙白段(东二环)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谈判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山西路桥东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太原二环高速公路凌井店至龙白段(东二环)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谈判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山西路桥东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太原二环高速公路凌井店至龙白段(东二环) 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 谈判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EC-Z20F-096) 项目名称:太原二环高速公路凌井店至龙白段(东二环)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 采 购 人:山西路桥东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电话:****-*******) 采购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176*****545) 项目监督人: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电话:****-*******) 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 公示期限:2020年7月 14日 17:00时至2020 年7月17日17:00时 山西路桥东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太原二环高速公路凌井店至龙白段(东二环)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谈判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采购的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一、成交候选人 采购限价:39万元
二、********">成交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三、成交候选人主要人员个人信息
四、成交候选人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了报价,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采购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其他 采购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采 购 人:山西路桥东二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1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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